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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擔責,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
夫妻所購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每個家庭的「避風港」。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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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夫妻協議離婚分割財產,夫妻一方能否排除強制執行?
、分割財產在後,夫妻一方能否基於離婚析產協議請求法院排除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二是夫妻離婚、分割財產在前,夫妻一方債務產生在後,夫妻一方能否基於離婚析產協議請求法院排除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三是夫妻一方債務產生在前,法院判決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在後,夫妻一方能否基於在後的生效法律文書排除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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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案情回顧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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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擔責,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法官說法)
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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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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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北京一中院、保全與執行夫妻所購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每個家庭的「避風港」。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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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
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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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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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案情回顧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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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鞏法院:執行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能否直接分割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不負擔債務的一方對屬於共同財產的房屋享有的份額能否排除執行等問題,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存在一定爭議,下面就將作者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案例提出進行探討。劉某對執行涉案房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確認涉案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法院對涉案房產的整體執行對其財產份額造成了實質損害,應當排除強制執行。法院經審理認為,因王某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一審法院查封登記在王某名下的涉案房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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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案情回顧 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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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阻卻法院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嗎?
、分割財產在前,一方債務及房產查封在後——通常可阻卻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即便房屋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但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負債在前,雙方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在後——一般不能阻卻執行,但法院會保留一半的份額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如果夫妻一方負債,且已經法院生效判決予以認定,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可以查封該負債主體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例如夫妻共同財產,這是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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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案情回顧 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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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夫妻一方是被執行人,未經析產可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根據該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原則上不能析產,強制執行夫妻一方的財產也不是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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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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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能否直接分割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不負擔債務的一方對屬於共同財產的房屋享有的份額能否排除執行等問題,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存在一定爭議,下面就將作者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案例提出進行探討。劉某對執行涉案房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確認涉案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法院對涉案房產的整體執行對其財產份額造成了實質損害,應當排除強制執行。法院經審理認為,因王某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一審法院查封登記在王某名下的涉案房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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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共同財產」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如何獲得支持
夫妻一方作為被執行人,其名下的房屋被人民法院執行拍賣。執行過程中,夫妻的另一方提出異議,稱該筆債務非夫妻共同債務,而被執行的房屋卻是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停止執行或保留至少一半的份額。此種情形,人民法院能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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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惠說法 | 夫或妻一方個人債務,能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甲於婚前向丙借款50萬元,到期未按時歸還,後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查明借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判決甲立即向丙償還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人民法院對A房屋進行查封。問人民法院能否執行該房屋? 【評析】本案中,甲於婚前借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屬於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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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異議是否有效?
執行二庭副庭長張浩介紹典型案例北京二中院法官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執行異議程序是否解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夫妻內部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否能阻卻對共同財產的執行、「唯一住房」能否阻卻執行等問題進行了釋法部分被執行人錯誤地認為只要其配偶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提出案外人異議,就能夠中止執行,故而濫用異議權利企圖拖延執行。實際上,夫妻一方為被執行人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被執行人以及其配偶名下的共有財產。被執行人的配偶以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為共同財產為由,請求排除執行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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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債務在執行程序中能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很多呆帳壞帳最終都要通過法院的訴訟程序來解決。這兩年法院成為了人們的要帳場,執行局成了人們的要帳隊。那麼在執行過程中能否直接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呢?首先我們來看梳理一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的法律變遷。在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出臺時考慮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該解釋第24條專門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