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起試行!最高法發文完善類案檢索制度明確參照案例 統一法律...

2020-12-15 中國長安網

人民日報北京7月28日電(記者徐雋)為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類案檢索制度,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意見》於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意見》共計十四條,對類案檢索的適用範圍、檢索主體及平臺、檢索範圍和方法、類案識別和比對、檢索報告或說明、結果運用、法官回應、法律分歧解決、審判案例資料庫建設等予以明確。《意見》明確了應當進行類案檢索的四種情形:一是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二是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三是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權限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四是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意見》指出,類案檢索的範圍一般包括: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參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級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除指導性案例以外,優先檢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經在前一順位中檢索到類案的,可以不再進行檢索。《意見》要求,檢索到的類案為指導性案例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作出裁判;檢索到其他類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作出裁判的參考。如果檢索到的類案存在法律適用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的實施辦法》等規定,通過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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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確參照案例 統一法律適用
    本報北京7月28日電(記者徐雋)為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類案檢索制度,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意見》於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 統一法律適用 最高法發布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
    本文轉自【最高法網站】;統一法律適用 促進司法公正最高法發布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為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類案檢索制度,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
    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審判案例資料庫,為全國統一、權威的審判案例資料庫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十三、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定期歸納整理類案檢索情況,通過一定形式在本院或者轄區法院公開,供法官辦案參考,並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部門備案。十四、本意見自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 ...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的理解與適用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法信小編按:2020年7月3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開始試行。「《意見》充分考慮我國現行法律制度的現狀,將類案檢索定位為具有中國特色的、成文法體系下的具體制度,強調法官對指導性案例的參照和對其他類案的參考,旨在實現法律的統一適用。」
  • 最高院新規:同案必須同判,類案必須檢索,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審判案例資料庫,為全國統一、權威的審判案例資料庫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十三、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定期歸納整理類案檢索情況,通過一定形式在本院或者轄區法院公開,供法官辦案參考,並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部門備案。十四、本意見自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14條指導意見 7月31日...
    各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審判案例資料庫,為全國統一、權威的審判案例資料庫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十三、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定期歸納整理類案檢索情況,通過一定形式在本院或者轄區法院公開,供法官辦案參考,並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部門備案。十四、本意見自2020年7月31日起試行。
  • 《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類案檢索
    為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統一法律適用,促進司法公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有網友留言問這是判例制嗎?不是。原因:眾所周知,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官應當依照法律裁判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為統一法律適用,提升司法公信力,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就人民法院類案檢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二、人民法院辦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類案檢索:(一)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二)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三)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權限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四)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 最高法院最新意見:統一法律適用,類案必須檢索
    二、人民法院辦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類案檢索: (一)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 (二)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 (三)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權限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 (四)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 剛剛,最高法發布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
    二、人民法院辦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類案檢索: (一)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 (二)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 (三)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權限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 (四)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 最高法權威解讀:定了!類案必須按照這三個層次檢索適用,不得檢索過...
    (試行)》(法發〔2020〕24 號,以下簡稱《意見》),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起實施。此後,最高人民法院結合工作實際,先後出臺《關於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的意見(試行)》(法發〔2017〕11 號)、《司法責任制實施意見(試行)》(法發〔2017〕20 號)、《進一步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法辦發〔2019〕10 號),創建類案檢索機制,要求本院承辦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對相關類案進行檢索並製作檢索報告,為合議庭、主審法官會議、審判委員會研究討論案件提供必要參考
  • 類案檢索是統一法律適用的重要路徑
    類案同判是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最樸素的價值追求,是現代法治社會應當恪守的一項基本原則;法官在審理案件中,需對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等案進行類案檢索,進而促進法律適用的統一。  我國作為成文法國家,法官審理案件的基本方法是查明案件事實,再針對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尋找法律條文對號入座,進而得出裁判結論,作出司法裁判。
  • 最高法:拆遷維權成功案例「類案檢索」解決「同案不同判」
    2020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或將為徵收拆遷案件增添助力,為徵收拆遷案件的裁判工作指明新的方向。03類案檢索順位類案檢索的順位為: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案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參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級人民法院及本院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 「小法時事」類案檢索開始試行@法律人,小法教您如何類案檢索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開始施行,類案檢索的重要性再次被推向每一位法律人的面前,如何精準檢索類案,篩選類案,呈現案例檢索結果,最終形成檢索報告,是每位法律人必須掌握的技能。
  • 最高法發布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司法審判工作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作用,探索實施類案與關聯案件強制檢索制度,完善裁判規則指引平臺,建立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推行類案智能推送
  • 最高法發布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司法審判工作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作用,探索實施類案與關聯案件強制檢索制度,完善裁判規則指引平臺,建立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推行類案智能推送
  • 有關類案檢索的九個問題
    答:早在2015年5月13日生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案例指導實施細則》」)中就已經明確了類案的識別標準。類案檢索是法院內部控制裁判質量的一項審判管理措施,而不是訴訟法賦予法官必須遵守的義務。儘管有了類案檢索和類案參照參考制度,但我們仍非一個判例制國家,法院的先例不能作為正式的法律淵源,即便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性案例也僅是作為裁判的理由,而不能成為裁判的依據。
  • @所有律師:南京中院出臺《關於引導律師進行類案檢索的操作指引》
    9月22日,南京中院出臺《關於引導律師進行類案檢索的操作指引(試行)》。讓律師在類案裁判體系中有效參與,法官與律師共同推動類案裁判規範化、標準化水平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先後頒布了《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要求加強類案裁判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 類案專題之一|何為類案檢索
    (以下簡稱最高法)於7月27日印發了《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2017年7月,最高法發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實施意見(試行)》,其中明確了最高法的承辦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均應依託辦案平臺、檔案系統、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對本院已審結或正在審理的類案與關聯案件進行全面檢索,製作類案與關聯案件檢索報告。
  • 破解「類案不同判」問題,最高法發布《意見》21條具體措施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充分利用中國裁判文書網、「法信」、中國應用法學數位化服務系統等平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要求,提高法官熟練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類案檢索和案例研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