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新京報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嬌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日(6月30日)發布通知,為方便申請人貸款還款,增加衝還貸提取方式。也就是說,公積金帳戶餘額可以直接用於還貸款,不用再提取至固定帳戶還款。
通知明確,自今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約定還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資金直接衝還貸款。但對於組合貸款,衝還貸業務只支持衝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商貸部分還款按各商業銀行規定執行。
借款人可使用公積金直接衝還貸款,不用再提取至還款帳戶
公積金衝還貸,是指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餘額,用以衝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與信用卡約定還款類似,在使用公積金衝還貸時,借款人授權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約定的扣款日自動扣劃住房公積金帳戶繳存餘額,用以衝抵貸款當期全部應還款額。
在一些已採取公積金衝還貸的地區,有一次性還款和逐月還款兩種方式。一次性還款,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一次性衝還貸款本金,並按照衝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逐月還款,是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帳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
此次北京明確,為便利貸款還款,增加衝還貸提取方式,每年1月和7月合同約定還款日,借款人可以申請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資金,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衝還貸的方便之處主要在於,這種還款方式減少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中間環節。舉例來說,王先生的公積金每月10日到帳,每月20日是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日,過去,王先生需要定期將公積金帳戶裡的繳存額提取出來,轉到指定銀行帳戶還款。增加衝還貸業務後,王先生公積金帳戶的錢將自動衝還貸款,不再劃到個人帳戶。
借款人在籤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可同步申請辦理衝還貸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貸款借款人申請衝還貸業務,借款人須在管理中心(不包含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且符合提取條件。
對於符合衝抵條件的,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提取資金進行衝抵,若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符合衝抵條件,先從主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衝抵,再從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衝抵。
衝抵下限為約定還款額,當約定還款額高於剩餘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之和或為貸款最後一期時,按剩餘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之和衝抵。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保留人民幣10元。若衝抵失敗,則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從借款人預留的還款帳戶中足額扣劃當月還款金額。
舉例來說,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120萬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15010元,約定還款額10000元。按照衝還貸衝抵規則,當日衝抵15000元,不再從借款人的預留還款帳戶中扣劃約定還款額。但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9810元,少於約定還款額10000元,則意味著當日衝還貸失敗,將從借款人預留還款帳戶中扣劃約定還款額10000元。
相關負責人表示,借款人既可在籤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衝還貸業務,也可在貸款發放後在全市各業務網點辦理。「建議借款人在籤訂借款合同時辦理,減少跑動次數。」
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借款人在籤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衝還貸業務,也無需再單獨申請購房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將優先用於衝還貸款。衝還貸業務一經開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購房、租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務將自動終止。
新京報記者 吳嬌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