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在這個有些戲謔的日子,掌舵華晨14年的祁玉民正式卸任,接替他的是56歲的閻秉哲。
閻秉哲與祁玉民有著相似的履歷,在成為華晨集團董事長之前,他們都長期在體制內工作,且做過最高的官職都是副市長。
在權力交接的時候,閻秉哲與祁玉民都不會想到,華晨這艘大船會沉沒得這麼快。2020年11月20日,閻秉哲接手19個月後,華晨集團被法院裁定破產重整。
然而情況似乎也並非無可挽回,法院在裁定書中稱,華晨集團存在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具備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但同時集團具有挽救的價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華晨集團是遼寧省下屬的國有企業,遼寧省國資委和遼寧省社保基金理事會分別持股80%和20%。
公開資料顯示,華晨集團有員工4.7萬名,總資產超過1900億元,擁有160餘家全資、控股和參股公司,其中包括4家上市公司,分別是華晨中國、金杯汽車、申華控股和新晨動力。
國企背景、4家上市公司、4.7萬名員工和1900億資產,這些敏感而特殊的因素決定了華晨破產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而是一項錯綜複雜、牽涉甚廣的系統性工程。
債務違約疑雲10月23日,華晨集團發行的私募債「17華汽05」觸發債務違約,10億元債券無法按期兌付,持續多時的流動性危機自此曝光。
事實上,更早以前,華晨的現金流就已出現了問題。財報顯示,截至2020年6月底,華晨集團總資產1933.25億元,總負債1328.43億元,其中有息負債641.81億元。
同期貨幣資金513.8億元,其中不可動用的資金167.6億元,主要是票據保證金。在可動用的346.2億元中,絕大部分屬於旗下子公司,其中華晨寶馬253.8億元、金杯汽車70.9億元。這就意味著在今年6月底的時候,華晨能夠自由調動的資金不超過21.5億元。
儘管在債市上出現違約,但真正促成華晨破產的卻不是債權人,而是一家被拖欠貨款的供應商。
11月13日,格致汽車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華晨集團破產。天眼查信息顯示,格致汽車成立於2015年,是一家汽車衝壓模具的研產商,此前一直為華晨配套。
事實上,格致汽車此前就曾將華晨訴至法院。2019年9月,格致汽車以華晨集團拖欠模具款為由將其訴至瀋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然而當地法院並未立即受理。
拉鋸了一年多後,2020年10月15日,大東區人民法院突然二審開庭,判決格致汽車勝訴,並且判令華晨支付格致汽車模具款1016.7萬元及相應利息。
宣判後,華晨集團向格致汽車發出《告知函》稱,完全接受判決結果,並自願放棄上訴權利。但公司目前債務負擔沉重、經營持續虧損,目前已經資不抵債,無力償還上述債務,敬請諒解。
於是在1個多月後,11月13日,格致汽車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華晨集團破產重整。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6月底,整個華晨集團的總資產是1933.25億元,總負債是1328.43億元,但此次被裁定的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只有華晨母公司459.7億元資產和523.8億元的債務,僅佔整體資產和債務的23.8%和39.4%。
華晨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重整隻設計集團本部自主品牌板塊,不涉及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及與寶馬、雷諾等的合資公司。
消失的150億在處理危機的同時,華晨集團也對多項核心資產進行了處置。2020年5月和7月,華晨集團先後以0.01美元/股的價格向遼寧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出售了共計6億股華晨中國的股票,而同期該股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為5-8港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遼寧省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是遼寧省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交投」),持股比例為83.68%,而遼交投是與華晨集團並列的遼寧省國有企業。
與此同時,華晨集團也在內部進行了資產劃轉。2020年6月和9月,華晨集團將申華控股和華晨中國的股權分別劃轉至子公司遼寧華晟和遼寧鑫瑞,對於前者,華晨明確是無償劃轉,後者則未具體披露。
11月6日,華晨集團宣布破產重整前的兩周,遼寧鑫瑞將其持有的華晨中國股權全部質押融資。此外,內部人士稱,11月19日華晨集團宣布破產前一天,華晨雷諾召開董事會決定完成雙方6億元的注資,據悉這是最後一次注資。
汽車頭條App統計後發現,從2020年5月到9月,華晨集團通過二級市場的關聯交易和國有資產的無償劃轉,先後將價值約144億元的資產轉移到子公司或者同級地方國企,如果算上給華晨雷諾的6億元注資,那麼轉移的資產將達到150億元。而截至10月22日,華晨集團的存續債券規模為172億元。
作為華晨未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以及直接持有華晨集團大額債券的債權人,在國開證券看來,華晨集團利用破產重整程序逃避廢債的目的已經非常明顯,「華晨在存在多項大額可變現資產情況下,先通過轉讓核心資產並將核心資產以對外質押融資名義設立質押保護,同時隱匿轉讓及融資所得,而後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逃避債務履行。」
破產重整再添變數當華晨集團成功破產後,事情卻突然出現了變化。11月21日,華晨宣布破產後24小時,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了會議。
這次金融委會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責任。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堅決維護法制權威,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
二是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司和秩序。要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11月23日,華晨集團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通知。根據該通知,中國證監會已就華晨涉嫌違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規對華晨展開調查。
此外,華晨也收到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有關華晨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就若干重大事項對其債券償付的影響進行公告的警示函。
證監會的介入讓債務違約一事再添變數,也使華晨破產重整一事變得撲朔迷離。儘管華晨集團已將申華控股和華晨中國的股份劃轉給,但對於這樣的行為,有債市律師認為合規性有待商榷。
按照《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批准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事項,應該審查劃出方的債務處置方案,劃出方未有妥善處置方案的,不得實施劃轉。
此外,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這意味著儘管華晨集團已將優質資產劃轉出去,但債權人依然可以要求法院撤銷這些交易和劃轉。
截至目前,華晨集團並未就證監會介入調查一事作出聲明,而隨著調查的深入,一些此前未曾披露的關鍵信息或將公之於眾。另一方面,接替祁玉民的閻秉哲自上任之日起就與媒體保持了距離,刻意維持著低調與神秘。
這位祁玉民的繼任者、前副市長最終又將華晨帶向何方呢?華晨的幾萬名員工和債權人又將如何被安置和對待呢?是否會有新的戰略投資人來接盤?圍繞破產重整一事,還有太多的問號等待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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