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建華
在被爆出狂犬疫苗生產造假3個月之後,長春長生公司終於等來了屬於自己的「最嚴厲的處罰」——10月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從嚴對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處罰是:撤銷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國藥準字S20120016)藥品批准證明文件;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籤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處罰是: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3倍罰款72.1億元,罰沒款共計91億元;此外,對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朱慧卿 作
除了國家和省級藥品行政主管部門開出的「罰單」之外,作為一家上市公司,證監會也對長春長生公司開出了「罰單」——證監會擬決定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91億元的天價罰款、終身禁入的嚴厲處罰……當這兩項最為關鍵的處罰開出來以後,一下子就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家在對此次嚴厲處罰給予充分肯定甚至「拍手稱快」的同時,也希望此次疫苗造假事件以及長春長生的「罰單」不僅能在藥品安全領域產生警示作用,彰顯監管部門嚴厲打擊藥品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公眾健康的決心,更要成為質量安全違法事件處罰的樣本,對質量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威懾,改變長期以來違法成本偏低的「頑疾」。
「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是黨中央、國務院對食藥安全的最高要求,以此來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與此同時,「四個最嚴」也是質量安全的最高要求,是做好質量安全工作的綱領與指南。從邏輯關係上來看,「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在前,屬於事前事中的預防與管理;「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地問責」在後,屬於事後的追罰。與此同時,事後的追罰必定對事前事中的預防與管理形成反作用力,這樣「四個最嚴」才能形成一個有機整體,相互聯繫、彼此作用。
此次爆發的備受關注的疫苗造假事件,由於已經釀成質量安全事件,是「一起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違反國家藥品標準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失職失察、個別工作人員瀆職的嚴重違規違法生產疫苗的重大案件」,事後的追責自然就備受矚目了,而從目前黨和國家的處理來看,充分體現了「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在給長春長生公司予以「最嚴厲的處罰」之前,黨中央國務院已經給出了「最嚴肅的問責」——6名省部級領導被問責、1名中管幹部被立案調查、35名非中管幹部被問責。
一直以來,違法成本偏低被看成是假冒偽劣屢禁不絕、質量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確實相較於歐美國家嚴厲的處罰措施——比如美國《商標保護法》就規定:故意從事商品與服務制假售假活動,處最高10年刑罰與每人最高200萬美元或集體500萬美元罰款——中國的行政處罰相較於違法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顯得有些過輕,不過從此次長春長生公司的「罰單」來看,今後提高質量安全的違法成本將會成為大勢所趨。
除了備受矚目的「罰單」之外,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銀保監會、吉林省人民政府還聯合公布了《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賠償實施方案》,賠償標準方面,造成一般殘疾的,一次性賠償20萬元/人;造成重度殘疾或癱瘓的,一次性賠償50萬元/人;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人。最高65萬元的賠償相較於以往,也是不小的進步,因為對於質量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來說,除了「最嚴厲的處罰」之外,巨額的賠償制度也是一個重要的處罰手段與威懾「武器」。我們知道,1992年,一位美國老太太在麥當勞餐廳購買一杯價值49美分的咖啡,被燙傷後獲賠60萬美元。2018年8月22日,22名女性消費者起訴美國強生爽身粉致癌案得到法庭支持,獲賠高達47億美元。正是因為有了巨額賠償制度,也使得企業在質量安全違法犯罪方面不得不多掂量掂量。
在古希臘的傳說中,有一把非常有名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中文也叫「懸頂之劍」,用來比喻和提醒人們要有危機意識,心中警鐘長鳴。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就曾將核災難威脅比作人類頭頂懸著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我們希望通過此次疫苗造假事件的「最嚴厲的處罰」,使高額的處罰與巨額的賠償成為所有企業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