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戀,是人類對外界感知的一種情感。很多人都曾因為自戀而做過一些糗事,而也有些人因為自戀直接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案例:男子自戀產生錯誤認知,竟強迫和按摩女發生關係。最後女方報警,男子成功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事件經過】
張三是一名外出打工的建築工人,由於妻兒不在身邊,張三的生活一直很寂寞。
某一次,發了工資的張三聽從工友的建議,選擇到一家足療店按摩來放鬆一下。
小麗是張三光顧的按摩店老闆,在介紹按摩項目時被張三以洗腳按摩為由滯留下來。
張三覺得小麗長相和穿著都十分性感,於是便強行拉拽並抱住小麗,將小麗放倒在按摩床上,不顧小麗的反抗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事後,小麗選擇了報警。可當警察審訊張三時卻發現,張三對自己的行為有另一種解讀。
張三稱,自己與小麗的關係很好,小麗甚至曾經將她受人侵害的隱私處照片發給張三,向張三尋求幫助。
並且自己和小麗發生關係時,小麗並沒有明顯的反抗,且事後還收取了張三200元錢作為報酬。
然而,由於張三未能拿出確切的證據,最終還是經由警方提起了公訴。
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三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性交,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律師普法】
一、強姦罪如何報警立案?
強姦案件發生後應立即報警,強姦罪屬於刑事案件,追訴權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行使,是存在追訴時效的。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告強姦罪需要哪些證據?
除了強行發生關係的直接證據外,同時要有證據證明,你和對方發生性關係是違背你的意願的。
如果你身上有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你不是自願的。
另外想一想在強行與你發生關係當中你是否還有其他反抗行為,是否有相應的證據,如反抗時用到的東西。
具體如現場遺留物,嫌疑人的毛髮,留有嫌疑人體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給公安機關。
也可以直接報案,由公安機關勘察現場,搜集證據,對被害人進行法醫鑑定等等。
三、強姦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1、主體方面
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況下,婦女教唆或者幫助男子強姦其他婦女的,婦女也可能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2、主觀方面
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即明知是違背婦女意志,仍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具有侵犯婦女性權利的主觀故意。
3、客體方面
強姦罪侵犯的是婦女的性權利。犯罪對象是婦女和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4、客觀方面
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使婦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達到致使被害婦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狀態;暴力、脅迫手段必須達到使婦女明顯難以反抗的程度;
其他手段:趁被害婦女熟睡、重病、暈倒等情形。
符合以上4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構成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