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為進一步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教育部、發改委等五部委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農村學校食堂(夥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由學校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
學校食堂關係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但部分農村學校食堂存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農村學校食堂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的現象也較為常見,這也容易讓學校食堂丟失「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從而危害學生食品安全,比如有些農村學校營養餐變成了「問題餐」等。
近年來,農村孩子體質健康水平雖有大幅提升,但仍然與城市孩子有一定差距。要讓農村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就需要進一步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要保障農村學校食品安全。規範農村學校食堂管理,讓農村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很有必要。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各地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營養膳食指導,建立健全營養配餐制度,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劃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引導學生養成健康飲食習慣。
食品安全無小事,尤其是學生食品安全問題,更應該予以高度重視。不能讓食品安全問題侵害下一代,要保護好孩子們「舌尖上的安全」。通過完善各項制度,加強監管,加強問責,靠法治推行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靠法治保障學生食品安全,不斷織密織牢學生食品安全的防護網,讓孩子們能夠從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真正受益、健康成長。(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