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截圖
近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為保證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效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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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膳食費用機制
切實改善學生營養狀況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以來,有效改善了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營養狀況,促進了教育公平,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推動鄉村振興、提高民族素質奠定了堅實基礎。但一些地方還存在政策理解和落實不到位,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食品安全管理不嚴格,健康教育針對性不強、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開展不及時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重點,堅持「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原則,各地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及物價水平,在落實國家基礎標準上,進一步完善政府、家庭、社會力量共同承擔膳食費用機制,有效提高供餐質量,切實改善學生營養狀況。
要強化政府統籌作用,嚴格落實相關政策措施,保障試點工作所需經費、設施和人員等,及時解決存在的困難問題。要充分發揮營養改善計劃領導小組作用,明確工作職責,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對因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增加的工作量,試點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給予適當補助,具體範圍和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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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
強化食品安全管理
不僅能吃得飽,還能吃得好,這是廣大學生和家長共同的心願。
《通知》明確,大力推進食堂供餐。要按照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低於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夥房)從業人員,並妥善解決其待遇和專業培訓等問題。從業人員不足的,應優先從富餘教師中轉崗,也可採取購買公益性崗位、勞務派遣等方式從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學校食堂(夥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由學校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
《通知》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行糧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採購配送「三統一」,即統一採購、統一分配、統一運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採購成本,確保採購質量。要嚴格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餐費自理),有條件的學校可建立家長代表輪流陪餐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供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和陪餐人員健康、環境衛生、飲用水源和食品採購、運輸、貯存、加工、留樣、餐用具清洗與消毒的監督管理,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
學校食堂(夥房)應當做到明廚亮灶,打造「透明廚房」,實現「陽光操作」。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質量標準或隨意變更食譜的,市場監管、教育行政等部門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並列入「黑名單」,禁止參與學校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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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強資金監管力度
嚴肅懲處違法違規行為
如何確保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
《通知》對資金使用管理上做出嚴格要求,學校食堂(夥房)結餘款項應滾動用於營養改善計劃,不得挪作他用。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定期公布資金明細帳目、原材料採購、配餐標準、帶量食譜及用餐學生名單等信息,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教育行政、財政等部門要加強資金監管力度,對虛報、冒領、套取、擠佔、挪用、截留、剋扣膳食補助資金和在食堂經費中列支教職工夥食、獎金福利、招待費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懲處,確保每一分錢都吃到學生嘴裡。
《通知》強調,加強營養健康教育,要建立健全營養配餐制度,每個縣級試點地區應至少配備一名專(兼)職營養專業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為學校配備或支持學校聘請營養專業人員,對膳食營養均衡等進行諮詢指導,推廣科學配餐、膳食營養等理念,引導學生科學營養就餐。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劃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結合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營養健康教育活動,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引導學生養成健康飲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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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本就不是生意場
農村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這並非新要求。2012年6月,教育部等十五部門印發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辦法》就提出:學校食堂一般應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滿,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滿的,給予一定的過渡期,由學校收回管理。由社會投資建設、管理的學校食堂,經當地政府與投資者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後,可由政府購買收回,交學校管理。
由此可見,相關職能部門對農村學校食堂實行自主經營的決心很大。如今,繼續強調「農村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當然源於一些學校食堂依然穿舊鞋、走老路——對於不聽招呼者,當出硬招。
確實,食堂的社會化運營,在某種意義上代表了一種先進、開放的理念,為一些單位、機關解了憂。農村學校照搬這種方式,也一度被視為優選路徑。但現如今,一些農村學校出現食品安全事件,雖然不見得都是「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惹的禍,但這種經營方式的弊端一目了然。
「外來的和尚」無論是誰來接過學校的勺子,都是為了掙錢。經濟效益壓過社會效益一頭,也就毫不奇怪。
問題是,學校食堂不是生意場。此次五部門通知再次強調:學校食堂(夥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顯然,把掙錢放在第一位,甚至為了營利不惜在採購等方面「降級」,價高質劣,就與學校食堂的性質、師生的利益背道而馳了。這種做法,必須堅決叫停。
將所有的農村學校食堂實行自主經營之後,還不能畫上句號。
其一,「食堂自主經營」消除了經營誤區,但不等於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就一帆風順了。有的學校發生過食物中毒事件,其食堂並非對外承包,而是校方自主運營。實現食堂餐飲安全、保證師生營養可謂任重道遠,在主體責任、監督考核等方面落實制度、嚴格把關是關鍵。
其二,該通知著眼的是農村學校,實際上,城市學校也有借鑑之處。學校食堂的安全性、公益性是統一的,自主經營模式要不要在城市學校推廣?具體如何操作,值得深思。畢竟,讓廣大學生吃好、吃安心,是誰都不能忽視的良心工程。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社、北京日報、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