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會考慮家長的實際情況,可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
我所在的地區小學每天放學的時間是下午4點10分,很多在單位上班的家長根本沒有時間趕來接孩子,如果生活在本地區的人還好辦,可以讓家裡的老人來接孩子,而外來地區的人,老人根本沒有在身邊,接孩子成為最頭痛的問題。
兩會時有委員代表就提出了,希望學校把放學時間延後,和父母上下班的時間進行同步,這樣可以大大的方便家長接送孩子。
作為家長當然有家長的苦衷,但政策的制定者也有其苦衷,如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是他們需要考慮的事情。政策的制定過程並不是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和迅速。
表面上學校3點放學還是5點放學只是簡單的時間問題,但其實它涉及到複雜的社會管理問題。
5點是下班的晚高峰,很多城市在5點到6點這個時間段,交通壓力是最大的時候,道路上車滿為患。工作忙碌了一天的人們,都著急趕路下班回家吃一口熱飯。如果各地的小學放學時間也定在了5點,那麼勢必會增加道路的擁擠程度。在一些學校的門口,接送孩子的車輛、下班過往的車輛如車水馬龍,一定會造成大面積長時間的擁堵。
所以這樣的情況通常需要和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在重點地區放學時間段加派人員疏導交通,設置單行路,限時通行管制等方式規劃學校周邊交通,緩解交通壓力。
如果交通部門不願意協助或者沒有人手,就需要學校增加停車位來解決停車問題,但是大多數的學校已經沒有多餘的空地解決這樣棘手的問題。
所以把學生安排在三,四點放學不是沒有原因的,是對交通狀況的一種緩解。避免一些重點路段可能造成的嚴重擁堵和安全隱患。想要把學生放學時間和家長下班時間安排在一起,首先要解決交通問題,疏解交通措施和辦法需要交管部門拿出方案。
一個城市外地移居夫妻越來越多,沒有時間接送孩子的家長,也沒有老人接送,那麼可以選擇送到託管班。放學後由託管班來接孩子並提供照看,督促學習,甚至晚餐服務。託管按照市場行情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價錢在幾百到幾千不等。
我們的小學教育一般都是公辦性質的,隨著政府管理逐漸規範,義務教育全面取消收費,學校一般不會對學生收取費用。
目前中小學課時有明確規定,三點來鍾就已經完成了課時教學,學生的學習任務也就結束了。老師只需要等到學生放學的時間,讓家長們把孩子接走就可以了。
家長要求推遲學校放學時間,那麼多出來的時間怎麼辦,孩子由誰看管。
小學老師早上七點左右到校,下班在4點左右,工作時間已經較長,如果沒有工資給他們,老師們牴觸情緒會很強,並且這件事不講理不合法。在企業裡,下班之後的工作任務需要企業支付1.5倍的加班費,這屬於正常合理的勞動報酬。
老師留下來照顧學生需要擔負安全管理等責任,同樣也需要支付薪資。可是這部分薪資怎麼解決,工資標準是什麼,如何增加工資,如何制定發放標準和範圍。
其中需要考慮的問題有幾個方面:
這些問題需要人社部門拿出方案並指導教育部門制定細則,而不是一個學校和教育部門就能解決的問題。
另外多出的錢是由財政部門出還是向家長收取。如果是財政資金能否保障,各地財政水平不同,同一城市不同區縣的財力差異很大,而教師是最大的財政保障群體,一個人一年增加一萬元,一個區可能就是幾千萬上億元,到全市就是幾億甚至十幾億元。經濟差的區域沒錢怎麼辦,是由市裡統一出錢,還是各區自己出錢,出不起的地區,市裡是否補助,補助多少,如何補助。市裡能否負擔。需不需要向省裡申請補助。最後成為剛性支出,有沒有可持續性的資金來源。這些問題需要財政部門去平衡,測算,考慮。
如果這部分錢由家長出,那麼如何收費又是另一個棘手的問題。我所在的地區小學師生比是一比二十。一個班四十學生差不多兩個老師。如果向家長收費,一定會有部分有能力照看孩子的家庭不願意把孩子留在學校。這樣一個班級也只能剩下13到16個孩子,這些孩子應該怎麼收費才算合理。
如果小學三點半放學,放學時間推遲到五點半,增加兩個小時的看管,按照現在的市場行情,一個小時15元看管費,兩個小時就是30元。一個月家長要支付600元,多少家長會同意出這筆錢還是一個未知數,收取這筆錢又是否合理?
很小的事情背後的協調和籌措並不簡單,尤其是涉及公共事項需要穩字當先,有很多流程要走。家長們沒時間接孩子的確是一個難題,目前實現小學延期放學的有天津地區,每天下午放學以後學校安排課後服務,直到17:00結束。
課後服務以「面向全體、家長自願;學校主渠道、免收學生費用」的原則,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做好學生課後服務工作,解決了家長的困難。
至於其他的地區,我認為還要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