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鳥說紀】
爭項目公款送禮 觸紅線受到嚴懲
甘肅日報?每日甘肅網通訊員 張朝陽
「這些土特產和菸酒,都是為了給單位疏通關係、跑項目送的禮……」2017年6月1日,徽縣中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張曉龍「一臉委屈」地向縣紀委調查組人員辯解。
2017年3月20日,徽縣紀委接到省紀委轉來的反映張曉龍的相關問題線索後,立即派出調查組深入展開調查。
經查,2013年8月至12月,張曉龍違規購買橄欖油、「金徽十八年」白酒、玉溪煙等土特產品和菸酒,花費共計34319元,用於為單位疏通關係爭取項目,並在單位招待費中列支。此外,他還違規為本人報銷電話費1551元。
事實真相查明後,張曉龍認為用公款請客送禮、爭取項目,不是為了個人,是為了單位的利益。「為單位利益請客送禮也是違紀,是腐敗行為。這種行為侵犯的是國有資產,腐蝕的是國家公務人員,汙染的是社會風氣,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針對張曉龍的錯誤認識,調查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紀。
在調查組人員耐心細緻地說服教育下,張曉龍逐漸認識到了自己公款送禮問題的嚴重性。他十分慚愧地說:「為給單位爭取項目,用公款購買了土特產送禮,想著不值幾個錢,沒想到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現在想來,萬分悔恨。」
2017年11月15日,張曉龍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並降低一級崗位等級,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執紀者說】
公款送禮,拉攏腐蝕黨員幹部隊伍,汙染社會風氣,害莫大焉。張曉龍身為共產黨員,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依然頂風違紀公款送禮,觸碰了「紅線」還不自知,其行為違反了黨紀黨規。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章第九十六條規定,「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三章第十八條、十九條規定「揮霍、浪費國家資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故對張曉龍作出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