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白楊)近期,「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廣州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介入,依法依規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12月23日,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對調查處理情況進行通報,其中兩家涉事公司共計被罰款290萬元。
通報顯示,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委託,於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調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連結,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茗摯旗艦店」,消費者點擊上述連結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收款和發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據此,廣州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融昱公司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賣點卡」,以及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布的內容,均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13個項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該商品標籤存在瑕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回顧「辛巴售賣燕窩實為糖水」事件,前後幾次出現反轉。11月初,有網友稱,辛巴旗下主播「時大漂亮」的直播間內售賣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為糖水。11月6日,辛巴背後的團隊辛選官方微博發布律師聲明稱其所售燕窩均為合格產品。11月19日,職業打假人王海發布一份檢測報告稱,確認其產品為糖水。11月20日,辛選官方微博回應表示,「王海提供的質檢報告中,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如果消費者對產品有任何不滿可向商家申請退貨退款。」
而在11月27日,辛巴承認所受燕窩產品存在問題,並提出賠付方案。根據先行賠付方案,辛選直播間將全部召回售出的全部「茗摯」品牌燕窩產品,並承擔退一賠三責任。此次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49.6萬元,共需先退賠6198萬元。不過,茗摯旗艦店客服人員對此並不買帳,對方表示:「賠付方案為辛選單方面發出的聲明,此聲明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接下來我們也會做出澄清。」
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辛巴帶貨被罰說明國內網紅直播電商處於一種脫離產品基本面運行的模式,粗製濫造的企業藉助網紅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網紅唯利是圖濫用消費者的信任卻不顧消費者權益。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建議,加快燕窩行業國標出臺,將對整體燕窩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起到一定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