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諸暨法院對8件涉黑惡案件集中宣判,共判決50人。
至此,諸暨法院自2018年以來受理的涉黑惡案件已全部審結。
據了解,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諸暨法院共受理涉黑惡案件65件298人,其中黑社會案件6件1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58件279人,惡勢力犯罪團夥1件3人。
另受理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1件1人,也已判決。在「打財斷血」方面,現已立案執行155件案件,追繳贓款贓物、罰金等共計1046萬餘元。
接下來,
小編帶你走進
昨天的庭審現場吧!
以幹某君、周某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幹某君、周某劍等人先後成立多家公司,有組織地實施非法集資和車輛抵押貸款、小額消費貸款模式的「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若被害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則由門店通過微信移交群發送移交函,公司安排專門的保全人員採用電話滋擾、多次上門、威脅恐嚇等手段實施催收,威脅客戶本人及其家屬支付本金、利息、違約金等費用。
諸暨法院經審理認為,幹某君、周某劍等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軟暴力」等手段實施「套路貸」詐騙、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集團。
本次集中宣判,諸暨法院對該犯罪集團主犯湯某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8萬元。對犯罪集團其他37名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對部分情節較輕的被告人適用緩刑。
以鄭某象、官某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8年底開始,鄭某象、官某龍等人共同出資從事網絡放貸業務,先後註冊公司用於放貸,陸續招募鄭某宋等工作人員負責審核、提醒、催收等工作,購買放貸軟體設置「套路」,以網絡「借貸」之名騙取他人財產,並對「逾期」未還款人員強行催討。
2019年4月,其又將催收業務外包給楊某宇經營的催收公司。2018年底至2019年9月,逐步形成了以鄭某象、官某龍為首要分子,田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先後向1萬餘人實施詐騙、「軟暴力」討債行為。
本次集中宣判,諸暨法院對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鄭某象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並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首要分子官某龍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並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對犯罪集團其他10名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對部分情節較輕的被告人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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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諸暨市人民法院
編輯 | 肖曉嫻
你的每一次三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