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結婚的恭喜了!又有一地將實行育兒假!
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滿一歲
9月15日,湖北省鹹寧市發布《鹹寧市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實產休假政策,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探索實行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育兒假,嬰幼兒父母雙方均可申請,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2019年6月,湖北省衛健委把鹹寧市確定為全省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示範試點,也是全省唯一市級示範試點單位。
據鹹寧市衛健委2019年對市城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開展調查問卷,結果顯示,在20-40歲育齡婦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個孩子的主要原因中,無人照顧孩子佔比60.43%;在照護服務需求上,60.07%的人認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嬰幼兒託育這項服務,如果有條件,86.24%的人會選擇把孩子送到單位的託育機構。
群眾對高質量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日益旺盛,「沒人帶孩子」成為制約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針對嬰幼兒家庭養育無人照料的問題,《方案》提出實行「育兒假」,即在落實已有的產休假政策基礎上,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探索實行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育兒假,嬰幼兒父母雙方均可申請,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方案》還確定了鹹寧市探索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五種基本模式:
一、家庭養育型,從促進兒童早期綜合發展的目標出發,制定出臺支持家庭養育的相關政策,鼓勵支持家庭養育。
二、政府引導型,各地創造有利條件支持引導發展面向社會大眾的普惠託育服務,重點支持建設能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託育機構和社區託育服務設施。
三、單位福利型,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等形式,為職工提供福利性託育服務。
四、社會創辦型,利用出臺的各項保障措施,梳理社會力量進入的堵點和難點,引導社會機構通過市場行為自建託幼機構。
五、託幼一體型,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挖掘潛力拓展服務,開設2-3歲嬰幼兒託班,滿足群眾託育服務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補貼政策,可以採取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或者以獎代補等形式支持轄區內託育服務機構發展。為夯實人才基礎,《方案》還將託育從業人員列入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和政府補貼性培訓目錄,把保育員、育嬰員等納入政府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02
多地出臺「育兒假」
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除湖北省鹹寧市外,全國各省市也出臺了相關的一些育兒補貼、育兒假政策:
遼寧:鼓勵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
今年7月,《遼寧省女職工權益保護辦法(草案)》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辦法(草案)》提出,女職工10人以上的用人單位,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並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
大連: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探索試行育兒假
今年7月底,大連市政府網站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探索試行育兒假,並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
《意見》要求,全面落實《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於「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的規定,同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的育兒假等。
廣東:積極探索試行育兒假、產休假
今年3月,廣東省發布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要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首先是全面落實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實產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積極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福建:鼓勵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
今年3月20日,《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由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
條例新增「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假期98天」等內容,並明確「用人單位每兩年至少組織女職工進行一次含婦科檢查的健康體檢,三十五周歲以上女職工應當增加乳腺癌、宮頸癌篩查項目,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
寧夏:鼓勵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
2019年11月起,《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正式實施。
《條例》中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
為進一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條例》還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0至3周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定女職工比例較高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為經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提供便利。
03
生育保險如何報銷?
生育津貼怎麼領?
很多省市出臺的政策,幾乎都圍繞著生育保險和生育津貼展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維護自己的權益,今天再詳細和大家說說生育保險報銷及生育津貼申領等事宜。
1、生育津貼和領取條件分別是什麼?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簡單來說,只要正常繳納了「五險」就可領到津貼。
正常繳納是指:
①生產前連續繳納生育險9個月,中間不能停交、斷交;沒交夠的不能補繳。
②發放津貼時,社保必須處於在保狀態(建議:最少產後8個月後不可以停保)
生產後一胎產後6個月、二胎產後3個月提交資料進行申報。
2、生育津貼可以領取多少?
生育時職工所在的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3、生育保險可以報銷哪些方面?
生育保險報銷分為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待遇是在生孩子或者流產過程中花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
生育津貼簡單來說,就是女員工休產假的過程中,按照單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資,進行發放。
4、生育期間醫療待遇可以報銷多少?
一般生育醫療費的報銷可以分為兩種形式。
一種是固定報銷金額,無論你花了多少錢,社保機構會按照固定的數額給你報銷。
就拿北京市來講,一般產檢可以報銷大概3000,在三級醫院順產大概可以報銷5000,剖腹產大概報銷5800,在一級醫院或者二級醫院生產的,報銷的數額相對會會少一些。
另一種是根據你花錢的數額,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報銷。
比如說廣州市,懷孕之後要先去定點醫院進行就醫確認,懷孕過程中所有的檢查和手術都在定點的醫院做,生完孩子去結算的時候,只需要掏自己應該支付的那部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