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桂傑
(漫畫來源:人社部官網)
張姐在一家公司做保潔時受了傷,公司以張姐是「鐘點工」為由,拒絕為她辦理工傷待遇。那麼,「鐘點工」能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張姐來到人社部門進行諮詢。
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通過公眾微信號對於張姐遭遇的情況作出回應:《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案例中的張姐就屬於這種情況。
同時,《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3〕12號)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此外,《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一條明確規定: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因此,「鐘點工」張姐應享受工傷待遇。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勞動法專家黃樂平律師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時指出,張大姐的遭遇在目前非正規就業群體中很有代表性。「隨著我國新業態的出現,目前非正規就業人員人數多,收入低,常常從事風險較高的工作,需要強制性的工作傷害保險來為他們提供職業安全保障。」
據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此前對北京的非正規就業人員做過的一個調查顯示,交通事故成為非就業人員主要的工作傷害。非正規就業者中因工作而受傷的機率高,但是主動尋求工傷認定的願望不強烈,對於一般的傷害都會通過短暫的休息自行解決,企業一方對此往往視而不見,置之不理。部分選擇工傷渠道的勞動者很少能成功申請獲賠。
在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此前回收的463 份有效問卷中,約有33%的人在工作以來受過傷。其中,78%的人是因為交通事故受傷,20%的人遭受到了第三人的意外人身傷害受傷,17%的人有過中暑的情況,14%的人遭受過意外傷害。
黃樂平指出,在現有的社會保險制度框架之下,非正規就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體系存在制度障礙和操作難題。因此有必要進行制度創新,以保障非正規就業人員的職業安全。
黃樂平建議,應建立由政府主導的、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特別工傷保險(職業傷害險),參照工傷保險以支定收的原則,實行獨立核算。特別工傷保險(職業傷害險)基金可以根據工傷發生率等因素,在繳費基準額的基礎上適當浮動50%-200%。特別工傷保險(職業傷害險)完全由用工主體單獨繳納,並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完全脫鉤。
黃樂平認為,非正規就業勞動者的工傷保障待遇應該與《工傷保險條例》保障的工傷保險待遇應有所區分,在保障水平上可以略低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尤其應重點保障因工死亡或因工傷殘的工傷職工的相關待遇。非正規就業勞動者的工傷保險繳費方式應當採取比較靈活的繳費方式,包括快遞、外賣等平臺經濟的按單繳費、靈活就業人員的固定繳費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