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撞傷了不算工傷,泡奶粉燙傷了算工傷?到底什麼能認定「工傷」?

2020-12-22 上觀

今年8月,成都一名男子騎電瓶車下班途中,被路邊躥出的狗撞倒,摔傷致九級傷殘。原以為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卻因這起意外是否屬於交通事故的爭議,陷入困境。當地交警部門認為,「狗沒有路權,不是法律認可的交通參與者,不能給狗劃分責任」,因而不能認定此事為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則是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

類似的情況在上海也有發生,不過結果卻截然相反。對於狗撞車不算交通事故的結論,法律界人士有著不同看法。

從法律角度看,哪些情況屬於工傷,應當如何認定?近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涉及工傷認定的訴訟頗具借鑑意義。

 騎車下班被狗撞倒致九級傷殘,工傷認定遇難題

據媒體報導,今年8月17日晚8時許,鍾科下班騎電瓶車回家經過錦江大道高威公園附近時,與一條大狗相撞,摔倒受傷。隨後,交警趕到現場,稱撞到狗不能算交通事故,遂交給派出所來處理。

經醫院診斷,鍾科的左鎖骨遠端骨折、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左1-8肋骨骨折多處骨折,還有肺挫傷、胸部閉合性損傷等。治療費用由狗主人謝女士支付。「包括大觀醫院的檢查,買水果看望鍾科、部分護理費等,開支7萬多元。」

如今,距當初事發已過去三個多月,鍾科的左臂仍打著吊帶。11月20日,四川鼎誠司法鑑定中心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被鑑定人鍾科的傷殘等級鑑定為九級;後期醫療費約需人民幣1.6-2萬元。由於經濟拮据和狗主人的臨時變卦,鍾科的後續治療陷入困境。

這起發生在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可否認定為工傷呢?管轄事發路段的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卻沒有認定此事故為交通事故,理由是「狗沒有路權,不是法律認可的交通參與者,不能給狗劃分責任」。

我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非交通事故造成造成的職工上下班途中意外傷害事件,並不符合工傷認定的基本條件。由於管轄路段的交警部門認為此事不屬於交通事故,交由派出所處理,因此人社部門無法根據派出所的證明或接處警記錄認定鍾科屬工傷。

 狗撞車算不算交通事故?法律界人士這樣說

狗撞車不屬於交通事故?有法律界人士對記者表示,這一說法有待商榷。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法律界人士認為,根據這一定義,交通事故並不要求必須是車與車、人與車相撞,也應包括道路上出現障礙物引起。

「在這一事件中,這條主人未盡到看管義務的狗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那即可認定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繼而符合申請工傷認定的條件。」法律界人士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說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除了有交通參與人的過錯,還可能是基於意外事件。「這一事件即使把狗的傷害定義為一種意外,那麼同樣構成交通事故,所以應該被認定為交通事故。」

類似的事件在上海也有發生,結果卻截然相反。

去年12月,護理站員工張某騎電瓶車下班,路邊突然竄出大型犬只,因避讓不慎摔倒,造成左脛骨平臺骨折、左腓骨頭骨折、左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民警到場時,大型犬只已逃離現場,但綜合現場勘查及路面監控等證據,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這份《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雖然沒有對此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劃分,但是足以證明該起交通事故確有發生,同時也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最終區工傷認定部門確認,張某所受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予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有很多被傷害事件介於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之間。比如乘駕車輛上下班,因遭遇滑坡、地震、洪水、障礙等造成人身傷亡,職工卻無法走入工傷程序,有失公平。」法律界人士認為,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存在一定滯後性,應當進一步修訂完善,以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上班期間衝泡奶粉燙傷,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其實,法律上對於工傷的認定,遠比人們想像中更加複雜。

小劉是上海一家公司員工,上班期間衝泡奶粉時不慎被開水燙傷,經醫院診斷為左腿小腿二度燙傷。區人社局調查後認定小劉的情況符合工傷認定範圍,小劉所在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泡奶粉被燙傷也算工傷,這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但在法律上確有依據。小劉案主審法官、二中院行政庭審判團隊負責人馬浩方說,《工傷保險條例》明確了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幾種情形,其中第一條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裡的『工作原因』既包括直接工作原因,也包括間接工作原因。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出於正常生理需要而進行的飲食,只要在一定合理範圍內,可視為工作的組成部分。」馬浩方說,本案中,奶粉系衝飲性質的即食性飲品,只需花費少量的人力和時間。小劉在上班時衝泡奶粉的行為並未超出工作中滿足正常生理需要的範疇,雖不屬於直接履行工作職責,但也是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屬於間接的工作原因。

馬浩方坦言,在她審理的案件中,工傷案件一直是爭議較大的一塊。究其原因,《工傷保險條例》對於工傷認定的標準較為原則,很多時候是否構成工傷不存在明確界線,需要法官依據具體情形具體分析,一些細節上的差異,可能會導致判決結果截然相反。「拿小劉案來說,如果她不是會計而是流水線工人,泡奶粉這段時間還算不算工作期間就有待商榷,因為泡奶粉時她相當於離開了工作崗位。」馬浩方說,在目前法律規定較為原則的情況下,法院和人社局相關部門經常一起研討典型案例,儘量確保工傷認定標準統一,減少爭議。

相關焦點

  • 上下班路上被狗撞傷算不算工傷
    當地交警部門認為,「狗沒有路權,不是法律認可的交通參與者,不能給狗劃分責任」,因而不能認定此事為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是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類似情況在上海也有發生,不過結果截然相反。從法律角度看,哪些情況屬於工傷,應當如何認定?近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涉及工傷認定的訴訟頗具借鑑意義。
  • 上班時衝奶粉被燙傷算工傷嗎?網友吵翻、法院這樣判
    之前,央視的一則報導稱,胖,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工傷!這個消息一出,上班族們沸騰了「我這體重猛增180斤算幾級工傷?」「這是不是說明,越胖的人越努力啊?那瘦子怎麼辦?」「加油,你是最「胖」的!」——嗯,是不是覺得這句話瞬間沒那麼扎心了!
  • 權威部門解答工傷疑問 上下班途中滑倒摔傷不算工傷
    上下班路上,滑倒摔傷算不算工傷呢?小時工是不是就沒有工傷保險了?工傷後是不是只能拿最低工資?6月14日,省人力資源市場就經常遇到的工傷誤區給出明確答案。有不少人認為,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了一跤就是工傷了,其實這個理解是錯誤的。
  • 護林工河中死亡 算不算工傷?法院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
    護林工河中死亡 算不算工傷?法院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被告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每日甘肅網12月22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導 護林工離奇死亡,家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相關行政部門決定不予認定為工傷,雙方遂發生糾紛。
  • 教授上班途中摔骨折不算工傷?法院:應認定工傷,盤點那些容易被...
    工傷認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外出期間」以及「上下班途中」如何認定,成為爭議最多的問題。不少勞動者對工傷保險並不十分了解,對類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算不算工傷等法律條文,往往說不清,也由此對工傷造成了一定「誤解」。 記者盤點了很多在職人員關心的工傷認定問題,並向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進行了求證。
  • 以案說法|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能否認定工傷?
    人民網北京4月28日電 下班途中遇事故算不算工傷?參加團建時受傷算不算工傷?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可以認定工傷嗎?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到來之際,4月28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舉行新聞通報會,發布工傷認定行政爭議典型案例,為工傷職工劃出司法保護線。
  •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通事故怎麼申請工傷認定?
    上下班途中,人多車多,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當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車禍導致受傷是否算工傷呢?交通事故發生時又該如何申請工傷認定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算不算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擔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屬於非本人責任,就能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 下班途中與狗相撞成九級傷殘 工傷認定受阻
    相關交警部門認為,「狗沒有路權,不是法律認可的交通參與者,不能給狗劃分責任」,因而不能認定此事為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又是此番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於是,鍾科的工傷認定,就這樣卡在了一紙交通事故認定書上……下班騎電瓶車回家途中與一隻狗相撞,摔倒受傷39歲的鐘科是四川簡陽人,在成都環球中心洲際飯店做廚師,妻子在家照顧兩個孩子。
  • 工傷認定+賠償標準(詳細)
    關於工傷認定大家有著諸多疑惑「下班後因中暑昏迷」「吃工作餐被魚刺卡住」「應酬客戶喝多了身亡」這些算不算工傷?……甚至有些人直接說只要是在公司受的傷都算工傷!真的是這樣嗎?今天就來為大家一一解答首先來了解什麼是工傷?工傷的定義:工傷指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有職業病。工傷只存在於勞動關係中。對於工傷的認定法律有明確規定!
  • 工傷保險條例: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須具備四要素
    下班路上順便買菜受傷屬於工傷,那麼上下班途中所有意外受傷都屬於工傷嗎?  昨日,蘿崗法院公布了兩起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事故,並指出下班途中買菜受傷不一定屬於工傷,能否認定要滿足多個要件,而且要排除「醉酒和吸毒」兩種意外情形。
  • 團建中受傷、下班路遇車禍……算不算工傷?有說法!
    「加班用餐時間猝死算不算工傷」「在家中辦公時身亡算不算工傷」這些熱點話題屢登微博熱搜折射當下工傷認定的問題工傷如何認定本案中,沒有證據能直接證明朱先生失蹤的原因。A科研院所作為用人單位,先出具了加蓋有單位公章的證明,認定朱先生為出野外未歸;其後在複議程序中又否認上述證明,否定朱先生出野外的事實,前後矛盾。
  • 上班期間口頭請假回家探病遭遇車禍 算不算工傷
    職工說,這算工傷;但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裁定:不予認定工傷。  這名職工不服氣,把人社局告上了法庭。最近,蒼南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要求人社局撤銷「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並重新進行認定。  上班期間請假,回家途中出車禍,真的算工傷嗎?法院的依據是什麼?其中,又有哪些爭議點呢?
  • 工傷保險專家以案說法:下班途中接孩子被撞算不算工傷
    兩個月後張強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人社部門受理後向用人單位發出限期舉證通知,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市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確認張強受傷事實並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不服,訴稱張強系工作中違規操作導致手指受傷,其主觀上存在過錯,並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市人社局所作工傷認定決定。
  • 工傷認定與賠償有糾紛,檢察官來支招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梳理了近年來辦理的工傷認定與賠償案件,對其中涉及「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能否並行」「工傷認定條件是否齊備如何判斷」「勞動關係證明的確認過程是否算入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等常見問題進行了分析。就如何防範和解決工傷認定和賠償的常見棘手糾紛,《法制日報》記者近日採訪了湖北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負責人申鴻雁。
  •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工傷保險就是,在工作中發生意外,為工作者撐起的一支保護傘。那麼,今天就說點實際的,工傷賠償標準怎麼算?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一起來看看。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工傷認定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上班期間回家吃飯 返崗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工傷?
    原標題:上班期間回家吃飯 返崗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工傷?案 情鄧某在一家超市上班,這家超市對員工實行白、晚班兩班制管理,白班時間為7:30-14:30,晚班時間為14:30-21:30,每班7個小時。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鄧某對該次交通事故無責任。事後,鄧某被認定為工傷,超市不服,提起上訴。分 析超市認為,鄧某發生事故時間不是在正常上下班途中,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而是私自外出受傷,其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為,鄧某每班連續工作時間長達7個小時。
  • 什麼時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網友提問】我發生工傷了,什麼時候我應該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過了這個期限怎麼辦?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和受害職工一方均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的後果是什麼呢?
  • 工傷認定概念研究
    例如有的學者在其著作中這樣論述,《工傷保險條例》二條規定的條例的適用範圍就是工傷認定主管範圍,「凡是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只要符合受理條件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都應當受理」。[2]這一論述將沒有參保職工的工傷認定也強行納入工傷行政認定的範圍內,工傷認定範圍的依據,就是應當參保範圍的依據。
  • 勞權信箱:這份工傷認定申請書該怎麼寫?
    關於我單位一職工深夜受傷,卻無人知曉他如何受傷,而他自述被工地大鐵門撞傷的傷害事件,感謝你的答覆,使我們知曉,我們應該申報工傷認定,由專業部門認定,但這份申報工傷認定書我們如果按常規的方式寫了,必然是朝有利於「工傷」上靠,而這並非是我們所願。我們還想再請教一下,這份工傷認定申請書究竟該怎麼寫為妥?
  • 2020版最全工傷認定及賠償標準!
    關於工傷認定大家有著諸多疑惑「下班後因中暑昏迷」「吃工作餐被魚刺卡住」「應酬客戶喝多了身亡」這些算不算工傷?……甚至有些人直接說只要是在公司受的傷都算工傷!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