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溫州市區街頭的哈羅單車
前段時間,上海一名11歲男孩騎ofo共享單車時,與一輛客車相撞,不幸身亡。男孩父母起訴ofo共享單車企業,索賠878萬元。這起案件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眼下,溫州街頭也有不少共享單車,投放總量已近7萬。那麼是否存在12周歲以下的孩子可以隨意騎行的情況?
昨天,記者對多個共享單車品牌進行測試,結果發現不存在的身份證號碼亦能通過哈羅單車的實名認證。哈羅方面坦言這是漏洞,將進行緊急修復。與此同時,交警部門提醒家長,不要讓不滿12周歲的孩子騎車上路。如遇到交通事故,監護人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記者實測
不存在的身份證號碼
竟通過哈羅單車認證
昨天,記者對摩拜、ofo、哈羅三款市區常見共享單車的APP進行測試,看看12周歲以下的兒童能否成功通過實名認證。
為了排除偶然性,記者在哈羅APP裡輸入一個10歲孩童的真實身份證號碼,顯示認證失敗,然後將年份改成「2004」,則實名認證成功。記者在幾次測試中發現,只要年份信息是在12周歲以上,對身份證其它數字進行改動,均能實名認證成功。
記者向公安部門查證,這些改後的身份證號碼均不存在。
哈羅回應
這是漏洞
將進行緊急修復
昨天下午,哈羅單車方面關於用戶身份信息驗證做出說明。
首先,針對身份證信息,哈羅單車給12歲以下的用戶設定了認證障礙,凡是輸入的身份證信息不滿12周歲的,一律無法通過驗證。
其次,每個身份證信息驗證,會先使用「芝麻信用」進行認證。不在芝麻信用體系內的信息,會用其它第三方身份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第三,針對「可使用不存在的身份證號碼通過實名認證」,應該是因為該身份信息不在芝麻信用體系內,在進行後續驗證的過程中有處理不完善之處,後臺的自動糾錯功能已經發現這個漏洞,相關技術人員正在深入跟進予以排除,同時產品部門也正在進行緊急修復。
交警提醒
不滿12周歲的孩子騎車上路
如遇交通事故,監護人需擔責
在採訪過程中,有市民向記者反映,有家長用自己的帳號幫忙掃碼,開了共享單車的鎖,讓自己的小孩騎。
交警部門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獨自騎自行車,其行為有安全隱患,家長應引起重視,如遇到交通事故,監護人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所以請家長不要讓不滿12周歲的孩子騎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