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美國是「兩黨制」國家,政壇上真正有權勢的政黨只有民主黨和共和黨。但鮮為人知的是,美國的「兩黨制」不是公開的法定製度,而是美國統治集團精心打造的一套維護其利益的體系。
根據公開的資料,美國現在可以合法存在的政黨多達數十個,這還不包括未登記的政黨性的組織和個人政客。既然美國政黨遠超過兩個,那麼政壇上真正有權勢的政黨為什麼只有民主黨和共和黨呢?
美國是總統制國家,因此美國政黨是否擁有權勢的關鍵就是能否獲得總統大選的勝利,起碼要獲得較多的選票。但美國總統大選不是直接選舉,而是名為「選舉人制」的間接選舉,以選舉人票定輸贏。
美國的「選舉人制」實行「贏者通吃」的原則,即「除了最多的那個外,剩下的全無意義」。政黨如果不能在各個州獲得第一名,那麼無論獲得多少普選票,在全國的選舉人票上也只能是零,沒有任何意義。
要想在州獲得最多的選票,政黨一方面需要大量資金,進行宣傳造勢活動;另一方面需要在當地建立組織和發展人脈來動員選民。在這兩個方面,民主黨和共和黨對美國其他政黨完全是「降維打擊」。
由於缺乏民主黨和共和黨在各州擁有的資源、人脈和基層組織,美國其他政黨能在某州獲得選票第二就算是空前勝利了。但由於「選舉人制」的「贏者通吃」,這個「空前勝利」在總統大選中沒有任何意義。
另外,美國還有一系列看似很合理的限制「政治獻金」的法律,限制富豪自掏腰包參加大選。但這意味著參加總統大選的人基本只能通過組織募款,而競選募款組織在美國幾乎被民主黨和共和黨壟斷。
民主黨和共和黨之外的政黨只能想辦法繞過法律來為競選募款,這又會遭到民主黨和共和黨控制的司法機構的限制和打擊,募款數自然遠不及兩黨。而要參加美國的總統大選,沒錢真是萬萬不能的。
綜合來講,民主黨和共和黨通過基層組織、募款組織以及廣泛深厚人脈關係等等手段控制了美國總統大選的整條「產業鏈」。兩黨以外的其他政黨就算使出渾身解數,也只能在某些州獲得一定的選票。
但由於「贏者通吃」原則,無法獲得各州最多選票的政黨在全國就無法獲得一張選舉人票,那這個政黨就跟沒有一樣。於是每次美國大選都是民主黨和共和黨的遊戲,真正有權勢的政黨自然只有這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