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和美興山
關注我們
10月16日,國家藥監局在其網站發布《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含汞體溫計在日常生活中更多被稱為水銀體溫計,據2014年的統計,在中國的醫院和家庭市場中,分布著5000萬支水銀體溫計。但由於水銀本身具有毒性,若不慎打破會造成身體危害,全球多個國家已經陸續禁用含汞的醫療器械。
據悉,本次《通知》是中國對於2013年在日本籤署《水俁公約》所承諾責任的履行。迄今為止,締約國已超過50個。
配圖
以下為通知全文
▼▼▼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履行
《關於汞的水俁公約》
有關事項的通知
藥監綜械注〔202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布的第38號公告(以下簡稱38號公告),《關於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汞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生效,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為貫徹落實《汞公約》和38號公告,做好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的註冊和生產有關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註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註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註冊,但限定其註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準予註冊的,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限定其註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指導轄區內相關企業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相關工作,切實履行《汞公約》及38號公告有關要求。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新聞加點料
汞俗稱水銀,是常溫下唯一呈液態的金屬,大量應用於各種產品和工藝中。汞及其化合物的產生、使用和排放會造成環境汙染,嚴重時引起人類和哺乳類動物神經、免疫、生殖系統的機能紊亂,尤其對胎兒和孕婦有較大影響。
以水銀溫度計為例
如果不小心將其摔碎
我們該怎么正確處置呢?
▼▼▼
來源 | 三峽晚報綜合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 END ▷
編輯|吳娛 編審|李斌 熊勤 終審 | 鄒遠景
興山縣融媒體中心官方出品
原創作品轉載請註明出處
和美興山 精彩連連看
歡迎投稿
郵箱:
2218140699@qq.com
原標題:《別了,水銀溫度計!》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