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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怎好意思索要「送還費」
近日,他在一個打車軟體上叫了一輛計程車,從成都龍泉驛區到高新區,抵達目的地後,不慎將裝有筆記本電腦的背包遺落在車上。之後,他多次聯繫打車平臺和計程車司機,希望儘快歸還遺落物品,但卻被司機索要800元「送還費」。(1月9日《華西都市報》)<br><br> 乘客把物品遺忘在計程車上,乘客確實在下車時沒有認真檢查,自身有一定的責任,但最大的錯是在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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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構成放火罪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三人乘坐計程車到達離位於東營市府前街111號的銀隆託賣行200米左右的地方,等到次日凌晨,被告人李某和宋某某到銀隆託賣行門前將事先準備好的汽油潑在捲簾門上,被告人李某用打火機點火後,二人回到計程車上,和在車上等候的被告人邵某某一起看著火燃燒起來後,三人一起回了廣饒。 銀隆託賣行職工李德民發現著火後及時將火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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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構成什麼罪
為了端正社會風氣,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嚴厲打擊貪汙受賄行為,那麼如果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會構成什麼罪呢?下面由李勝勇律師進行解答:一、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構成什麼罪根據我國《刑法》385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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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被女乘客強吻,事後多給司機15塊錢,當作精神損失費?
【導讀】:四川綿陽,某計程車司機被女乘客強吻,事後女子多給司機15塊錢,當作精神損失費。什麼情況?此事能不能罰?一起來看看!【案例說法】:近日四川綿陽,一段視頻在朋友圈瘋傳。車載監控視頻顯示,在到達目的地後,計程車靠邊停車,司機等待後座女乘客付錢下車的時候,後排女乘客突然摟住司機的脖子,伸著腦袋強吻出租司機。司機使勁後仰身子,試圖躲避女乘客的騷擾,但車內空間有限,又被安全帶束縛,司機避無可避,還是被女乘客強吻。強吻結束後,女乘客也並沒有表現出任何一絲留戀,把手裡的零錢往司機懷裡一扔,隨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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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事,身邊法】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為...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的構成侵佔罪——劉某侵佔罪案【裁判要點】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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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醉酒乘客拒付車費跳車重傷 計程車司機被指控犯罪
指控司機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法院如何認定?到達後,計程車司機李某提出全程車資為51元。但鄧某、陳某二人卻表示車資太高了,認為平時打車過來最多十幾元,而且司機並沒有將兩人搭載到江夏牌坊,於是拒絕支付車資並下車要離開。收不到車資的司機李某立即下車阻攔兩人,並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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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歧對商某的行為構成何罪,有三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商某定罪處罰。理由是商某同時實施了盜竊行為和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而故意毀壞財物行為造成的損失數額較盜竊數額大,社會危害性更大。第二種意見認為,應以盜竊罪對商某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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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五名醉酒乘客毆打計程車司機,只因司機表示5個人超載,警方已經介入
據了解,12月5日晚上,重慶市萬州區計程車駕駛員劉師傅在靜園路載到兩名男乘客,詢問乘客目的地時,其中一醉酒乘客對他進行辱罵毆打。隨後,師傅將車停到路邊報警,結果激怒了乘客被暴打。劉師傅稱,可能是因為他們一行有五人,準備一同擠上車被拒絕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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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撿到遺失物後,索要好處費怎麼辦?
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佔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佔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佔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範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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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乘客被放置路邊遭碾壓 計程車司機擔責
,後三名同伴下車,酒醉未醒的陳東被計程車司機拖抱至馬路上,不幸被撞成重傷。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對該起過失致人重傷罪案件作出判決,判處計程車司機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2016年2月24日凌晨1時許,陳東等四人乘坐由馬誠駕駛的計程車至本區蓮花南路、羅秀路口時,三名同伴均下車離開。此時,陳東醉酒未醒,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少傾,馬誠便將陳東拖抱出所駕計程車並將其置於羅秀路機動車道靠近非機動車道的分割線處,便駕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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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公交車司機被打故意撞車報復
原標題:公交車司機被打故意撞車報復公交車撞小轎車,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近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故意毀壞財物案,公交車司機肖某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批准逮捕,醉酒並毆打司機的乘客李某也被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4月7日晚上8點左右,公交車司機肖某駕駛公交車西行,快到一公交車站時,車上醉酒乘客李某要求下車。由於車輛還未進站,被司機肖某拒絕,雙方發生口角並互相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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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0元車費持刀恐嚇乘客被刑拘,計程車司機:你是不是活膩了
可是,最近在肇慶,一名計程車司機確把乘客當成了出氣筒,持刀恐嚇乘客。之後,的哥還做出了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舉動,讓我們來看一下。從視頻畫面中可以看出,一名中年男子從一輛計程車旁走過來,手裡拿著一把疑似刀具的東西衝向一個背著書包的年輕男子,並作出捅人狀,於此同時,嘴裡不停的叫囂著。年輕男子見狀趕緊伸出手遮擋,並不斷往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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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乘客從後座車窗跳車受重傷,的士司機被控過失致人重傷罪,法院判決:無罪
兩名男子在飲酒後半夜打車,因為車費問題和的士司機發生爭執。不料,在車輛行駛途中,其中一男子竟然從後座車窗直接跳車,結果摔成重傷二級。責任應由誰來承擔?檢方認為,司機構成犯罪,指控司機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記者今日獲悉,本案經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司機無罪。檢方不服,提起抗訴。廣州中院二審後維持司機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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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給乘客換錢,200元掃碼未支付,不斷有人冒充來認領
據該名計程車司機稱:12月10日當天,一名乘客在乘坐自己的計程車時候,說他朋友給他發了168元紅包,他要還給對方168元,但是由於微信沒有錢了,就讓計程車司機轉他168元,然後他拿現金給計程車司機。到了地點之後,該名乘客給了計程車司機200元現金,然後計程車司機再掃對方二維碼轉對方200元現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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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跳車致傷,司機被指控犯過失致人重傷罪,法院判決:無罪!
到達後,計程車司機李某提出全程車資為51元。但鄧某、陳某二人卻表示車資太高了,認為平時打車過來最多十幾元,而且司機並沒有將兩人搭載到江夏牌坊,於是拒絕支付車資並下車要離開。收不到車資的司機李某立即下車阻攔兩人,並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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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西安發生一起惡性案件,計程車司機被乘客毆打,男子已被拘留!
日前,陝西西安發生一起惡性事件,乘客上車後因不佩戴口罩,與司機發生了口角,其中一名男乘客對司機動手進行了毆打,監控畫面曝光讓人氣憤。 據悉,2020年12月21日晚上11點左右,陝西西安一名計程車司機駕車在曲江營運時,遇到4名乘客攔車,乘客上車後,司機與其中一名乘客發生口角,並被其掐脖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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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新規:乘客帶寵物上車 計程車司機可拒載
以後,帶寵物打車就不符合國家規定了,計程車駕駛員有權「拒載」。你咋看乘客坐計程車不得攜帶寵物?其中,對乘客行為也有要求,《規定》中的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修改《條例》帶寵物打車須經司機同意事實上,關於帶著寵物打計程車的相關規定,鄭州市交通部門曾經力主寫入《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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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乘客跳車致傷,司機被指控犯過失致人重傷罪,法院這樣判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通訊員 魏晶晶 段晶晶 劉婭乘客半夜飲酒後打的,卻從後座車窗跳車致重傷,責任應由誰來承擔?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今天(9月17日)公布了該案辦理結果:司機無罪!2016年7月20日2時28分,在廣州市越秀區沿江東路剛剛喝完酒的鄧某和朋友陳某,搭上了一部計程車,目的地在白雲區江夏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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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乘客開車門撞殘路人 司機擔責7成 乘客擔3成
在河南鄭州市南陽路與宋寨南路交叉口,2018年6月13日,司機王某駕駛計程車,載著乘客閆某,行駛到這個路口的時候,發生了交通事故。辦案法官:「閆某從後方挪到副駕駛的位置上時,將正常行駛的方某撞倒。」因為這次「開門事故」,電動車駕駛員方先生足足在醫院住了三個月,光是醫療費都花了26萬多元,構成了7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