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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住宿費、夥食費……這些教育亂收費行為要嚴查
【學費、住宿費、夥食費……這些教育亂收費行為要嚴查!】 開學季 近期,全國各地的中小學校陸續開學!教育部等五部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嚴查教育亂收費行為!!!今年開學的收費政策是怎樣的?收費有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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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住宿費、夥食費……這些教育亂收費行為要嚴查!
【學費、住宿費、夥食費……這些教育亂收費行為要嚴查!】 開學季 近期,全國各地的中小學校陸續開學!教育部等五部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嚴查教育亂收費行為!!!今年開學的收費政策是怎樣的?收費有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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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亂收費怎麼辦?教育部這份預警給家長吃下定心丸!
針對這些問題,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要求各地學校 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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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事關學費和住宿費!
「學費、學雜費」是否要給予退還?延遲開學多日,沒有住學校宿舍那住宿費可以退一部分嗎?教育部給出官方解答: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學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任何費用,例如費(保教費)、住宿費。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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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布重要預警!事關疫情防控期間學費、住宿費……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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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不得違規收費
原標題:教育部:學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不得借抗疫名義亂收費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教育部網站4月10日消息,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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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布預警信息!關於學校收費,你關心的問題有回應了
幼兒缺乏自我防護意識,而高校人員流動性太大,比起同一地域內其他學生來說,防控起來更加複雜,防控盲點更多,所以儘可能安排在其他學生開學之後再來考慮這兩類。但幼兒園和高校開學時間的雖遲遲不能落地,2020年春季學期卻已經過去2個月了。在安全問題還在繼續考慮的過程中,新的問題已經出現了。那就是學費(保教費)、住宿費該不該收?怎麼收?已經收了的要不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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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家長,疫情防控期間學費、住宿費這樣收
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除何時開學外,學校如何收費也是學生家長們關注的一個重點。近日,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發布通知,就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工作做了要求。通知在學費、住宿費以及夥食費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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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出臺民辦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申報指引,學費住宿費...
1月6日,順德區發展和改革局、順德區教育局印發《佛山市順德區民辦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收費標準制定申報指引》,對民辦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收費項目、申報流程、申報材料、相關要求等進行規範和完善。關於收費項目,《指引》明確,民辦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收費項目統一為學費(含教科書費、作業本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四項。其中學費、住宿費實行政府定價,具體標準由學校提出意見,經順德區教育局審核,報順德區發展和改革局批准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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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學費和住宿費要退了嗎?附考取重點大學秘籍
教育部回應: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 以下是正文內容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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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和住宿費能退嗎?江西學校及幼兒園收費政策解讀
A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廳關於下發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主要包括:幼兒園收費項目:保教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義務教育學校收費項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包括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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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仙遊私立學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二、有關事項1、學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學費只能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代辦費只能按學期收取,不得提前預收。2、學校收費必須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行陽光收費,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公布。除公示的收費外,對入學後的學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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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嚴厲規範中小學收費標準,禁止亂收費,家長:太好了
教育部通知,嚴厲規範中小學收費標準,禁止亂收費,家長:太好了2020年是最為特殊的一年,學生們的學習也受到了大的影響。為了保證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今年前半年很多學校沒能正常開課,這也讓很多家長擔心孩子的學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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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財政廳轉發教育部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
冀教財〔2020〕7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局)、財政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省屬各高等學校: 近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現轉發給你們。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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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諾拓展」教育部:住宿費可以退!你的學校退了嗎?
4月10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回應了相關問題!全文如下: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 (保教費)、 住宿費 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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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
各地出臺教育收費政策,要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教育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認真履行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下同)、決策聽證、公開公示等有關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臺的時機和節奏,確保平穩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各省教育收費政策出臺及執行情況,要及時報告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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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份已明確學生住宿費退費方案!
為充分保障學生利益,各省紛紛出臺相關政策。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14日,已有四川、河北、陝西、浙江、寧夏、廣東6個省份陸續出臺政策,落實教育部「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的意見。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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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於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
同時,高等學校收費管理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也亟待研究和解決。為進一步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管理工作,規範高等學校收費行為,堅決治理亂收費,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繼續穩定高等學校收費標準,嚴格規範收費項目 2005年,高等學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繼續保持穩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變相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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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文明確:學費、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同時,學費(保教費)、住宿費等費用如何收取,也成了廣大學生和家長關注的話題。 4月10日,教育部發文明確: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截至目前,已有多省份公布具體退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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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份已明確高校學生住宿費退費方案!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14日,已有四川、河北、陝西、浙江、寧夏、廣東6個省份陸續出臺政策,落實教育部「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的意見。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