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場勘查、走訪以及物證檢驗鑑定所反映出的幾處現場的關係,指揮部與公安部派來的專家小組經過認真分析得出了結論:此案三處現場所用爆炸裝置系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製作裝配,設定相同的起爆時間,從同一地點出發分別投放,預謀在同一時刻爆炸。
企圖侵害的目標並非針對特定的個人,而是針對政府、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作案的歹徒必須具備六個條件:
1. 有報復社會的思想基礎;
2. 三人以上,其中至少一人為少數民族;
3. 作案成員中有人懂得爆破、焊接技術和電工常識,有製作定時爆炸裝置的能力和必要的工具;
4. 有獲取銨梯炸藥和電雷管的條件,並且具有裝配拋擲裝置的居住環境;
5. 至少有三人在2月5日停留在烏魯木齊市,並且具備向爆炸現場投放爆炸裝置的作案時間;
6. 具備紅山牌油漆桶、北極星小鬧鐘等物以及完整或破碎的鑄鐵爐子,在製作爆炸裝置的現場可能遺留有上述物品或殘留物。
開展偵破工作半個多月之後,2月28日中午,三個兒童在玩耍時又發現一個爆炸裝置。該裝置同樣是裝在一個塑料提袋裡,放在文化路5巷文聯宿舍樓的地下室小窗臺上。三個孩子打開袋子的時候發現裡面有一個鐵桶,桶蓋上並列躺著四節電池,一個錶蒙子朝上的小鬧鐘,上面還連有電線。出於好奇,幾個孩子扯斷了電線,把小鬧鐘給拽了下來,把發條旋鈕轉了好幾圈,錶針也被擰亂了。隨後幾個孩子打開了桶蓋,發現裡面裝的都是灰白色粉末,有膽大的孩子嘗了一下,覺得味道發苦,玩鬧中就把桶裡的粉末一路走一路倒,又發現粉末裡面還摻雜有子彈大小的碎鐵塊。孩子們聯想到剛剛過去的「2·5」爆炸案,於是就把桶抱到派出所報案。
經過檢查,這個手提袋裡裝的仍然是採用北極星牌小鬧鐘作為定時器的爆炸裝置。與此前有所不同的是爆炸裝置已經改為容量更大的5公升裝紅山牌油漆桶(直徑16.8釐米,桶高24.7釐米),內裝炸藥為2.5千克左右(已經被倒掉了一半,桶內剩餘炸藥仍有1.2千克)。桶內有兩枚銅殼電雷管,其腳線連接方式與群眾劇院錄像廳的未爆裝置相同。
在固定電池的透明膠帶裡面,發現了一枚保存條件較好的汗液指紋,為箕型紋,確定系作案歹徒在製作爆炸裝置時所留。
這個未爆裝置的發現,為公安幹警提供了兩個重要情況:一是小鬧鐘的定時方法;二是桶內的49塊鑄鐵碎塊也來源於鑄鐵爐箅,其中有5個碎塊的斷面與群眾劇院錄像廳現場發現的鑄鐵碎塊吻合。這就證明了該裝置與前三個都是採用同樣的方法製作。從該裝置上面的灰塵,放置處原始狀態推斷,放置的時間已經很長,極有可能與「2·5」爆炸案同時投放。這個裝藥量更大的爆炸裝置失效純屬僥倖,原因是桶內的兩枚電雷管其中一枚的腳線絕緣層被桶蓋鐵皮刮破,短路之後的電雷管無法引爆。
前三處現場勘查得出的結論在這個爆炸裝置發現之後得到了更進一步的佐證。
三條戰線同時推進
鑑於案情重大,情況錯綜複雜,指揮部確立了「黨委領導,總體作戰,依靠群眾,深入偵察」的方針和「以烏魯木齊為中心戰場,全疆啟動,主動出擊,合力攻堅」的指導思想,作出了「三條戰線同時推進」的部署。
第一條戰線:普遍摸排,發現重點。
即以六個條件為主,發動全區公安機關摸底排隊,摸排的重點是烏魯木齊市和外地來的人員。這項工作很快鋪開,近烏魯木齊市就有近萬名公安、武警、保衛人員總動員,把「2·5」案件作為壓倒一切的任務,層層建立責任制,立下軍令狀,擺開多警種聯合作戰的強大陣容。與此同時,大力發動群眾。據不完全統計,發案最初的20天裡,全市共召開各種宣傳動員會議3460餘次,有僅40萬人參加。辦案人員走訪群眾35萬人次,摸排出調查對象5500餘人,發現了一批可疑線索。
第二條戰線:查非法組織,順線深挖。
發案伊始,指揮員們就敏銳地認識到,此案絕非一般的爆炸殺人案件。從作案人員選擇的時間、地點、手段,結合現場勘查、訪問的情況進行分析,可以斷定這是一夥恐怖分子製造的有組織、有預謀的政治性恐怖活動。
基於這種分析,在開展大規模摸排工作的同時,指揮部確定,對全區掌握髮現的以搞民族分裂、破壞祖國統一為目的的非法組織線索開展偵察,主動進攻,以期發現「2·5」爆炸案線索。由於這種組織線索錯綜複雜,偵察工作必須覆蓋全區,因此,指揮部向全區公安機關發出了對反革命組織線索開展全面偵察的部署。
短短兩個月時間,全區就摧毀了17個反革命組織和糾合性團夥。從收繳的反革命綱領上來看,相當一部分組織已經有實施爆炸活動的計劃,並且收繳了部分炸藥、雷管、導火索等犯罪工具。
第三條戰線:開展物證調查,以物找人。
由於現場提取的物證較大,特別是兩個未爆裝置為公安幹警提供了系列物證和指紋,從而為進一步開展調查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案發後兩個月內,物證調查組的足跡踏遍了天山南北,僅烏魯木齊市就調查商店707家,炸藥、雷管生產廠188家,廢品收購站307處。在烏魯木齊市地下街商場,一個體攤主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1月14日,有兩名維族人一次就購買了10隻北極星牌小鬧鐘。當時這兩人挑選得非常仔細,特別是對定時部分很挑剔,要逐個試驗,所以給攤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對烏魯木齊市附近443處生產銷售鑄鐵爐箅的廠家、商店調查後,確認烏魯木齊市本地沒有生產銷售過於爆炸現場同類型的產品。據此,指揮部又向喀什、阿克蘇等六個重點地區發出了調查鑄鐵爐箅的通報。
對炸藥、雷管、電池、油漆桶、鬆緊帶等物的調查沒有取得大的進展。與此同時,全區情報資料人員晝夜兼程,連續作戰,對現存的和陸續收集的指紋與現場遺留指紋進行比對,共檢索指紋276726枚,也沒有發現任何相同的指紋。
突破,從這裡開始
緊張工作了兩個月之久,三條戰線雖然各有進展,但是仍然沒有發現可以和「2·5」爆炸案直接掛鈎的人員、物品和事件,真正的重點對象還沒有形成,所有的參戰幹警都心急如焚。
案發後第70天,牽動整個案件的「線頭」終於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