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份起,玖富的兌付就出現了逾期,然而到現在已經過去三個月了,玖富卻遲遲沒有拿出兌付的方案,雖然出借人委員會已經在近期籌備,但是這齣借委的存在,更像是玖富迴避出借人的一種手段。
出借人的錢拿不回來,主要的原因是平臺逾期的借款人太多,按照平臺的說法,玖富現在也在努力的催款,只要借款人能夠還款,平臺就有錢來償還出借人,道理雖是如此,但是借款人也感到萬分的冤屈。
《投資有道》曾經在2018年曝光過玖富「陰陽合同」的問題,某借款人在玖富萬卡借款26000元,而放款的時候合同金額卻變成了26000(貸款金額)+19130.8(服務費),共計45130.8元。
這其中的服務費包含網絡信息技術費、信息諮詢服務費以及擔保服務費,關於服務費玖富的說法是這筆服務費是第三方公司收取,並非玖富收取,客戶可以選擇自願支付,然而在玖富萬卡貸款的時候,借款人表示並沒有收到提示有這筆服務費,而且也沒有可以選擇的選項,也就是如果不支付這筆服務費就不能從平臺借款。
該筆借款期限為3年,每期還款865.44元,共計還款31155.84元,這其中包含貸款5155.84元,加上之前的手續費19130.8元,費用總計為24286.64元,其三年息高達93%。
按照其官方的說法,這19130.8元並沒有進入玖富的口袋,而是進入了第三方公司的口袋,而平臺收到的利息僅為5155.84元,按照給出借人8%的利息計算,出借人出借26000元應當拿到6240元的利息。
因此從數據上看出,玖富在P2P業務中並沒有賺錢,甚至每一筆借款中玖富還在貼錢,由此可見,玖富平臺是非常有「良心」的。
而此第三方公司跟玖富到底什麼關係,合同中並沒有說明,而且也沒有明確的寫出該筆手續費是由哪個公司來收取的,此筆費用的最終去向是哪裡也沒有說明,但是可以肯定是和玖富沒有關係。但是不知道這樣說會不會有人相信。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玖富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玖富不能如期償還出借人,那麼相關負責人將有可能會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來判刑,其最高刑期為十年。
而如果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過程中,有單位在其中獲利,且金額達到50萬以上的,那麼其罪行將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轉變為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而集資詐騙的最高刑期為死刑。
目前的玖富平臺正在籌備出借人委員會,而出借委成立的方案是由玖富牽頭成立的,其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和出借人溝通,這種自己給自己製造敵人的手段也是讓人嘆服。
不過眾多出借人應該也可以明確地看出,這所謂的出借委,到底是代表誰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