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約定利息?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收穫最大利息款項!

2020-10-14 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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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最高院2020年8月20日出臺《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之後,民間借貸的利率標準從兩「線」變為一「線」,對實踐中的借貸行為將產生哪些方面的影響呢?

註:LPR利率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2020年8月20日公布的1年期LPR利率為3.85%,4倍為15.4%。


那麼新規實施後,如何約定利息,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呢?今天一篇講清楚,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收穫最大利息款項。

一、利息約定

小賢及其公司近日因資金周轉困難向小奉借款,並向小奉出具了包含下列要素的若干張借條,讓我們結合實際借條看看,小奉除主張本金外還能要求小賢及小賢公司支付多少利息呢?


01、未約定利息或利息約定不明

a) 未約定利息

小奉不可要求小賢或小賢公司支付利息。


法官說法:借貸雙方無論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未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b) 利息約定不明

小奉不可要求小賢支付利息;但可要求小賢公司支付利息。


法官說法: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02、約定了利息

借條1:小奉可要求小賢支付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

借條2:小奉可要求小賢支付按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


法官說法:借貸雙方約定利息的,按借貸雙方約定支持,但年利率不超過合同成立時1年期LPR利率的4倍(註:合同成立時,是指出借人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之時,包括現金交付於借款人、轉帳到達借款人帳戶、借款人取得票據權利之時等。)借款行為發生於2019年8月20日前,可參照原告起訴時1年期LPR利率確定上限。


二、逾期利率

01、未約定利息,未約定逾期利率

小奉可要求小賢承擔自逾期還款之日起的逾期還款違約責任。根據現有上述借條作為證據,借條1自起訴日起算,借條2自2020年10月6日起算。

法官說法: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02、未約定利息,約定了逾期利率

借條1:小奉可要求小賢支付按年利率12%計算的逾期利息。

借條2:小奉可要求小賢支付按年利率15.4%計算的逾期利息。


法官說法: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倍為限。(註:合同成立時,是指出借人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之時,包括現金交付於借款人、轉帳到達借款人帳戶、借款人取得票據權利之時等。);借款行為發生於2019年8月20日前,可參照原告起訴時1年期LPR利率確定上限。


03、約定了利息,未約定逾期利率

借條1:小奉可要求小賢參照利息約定支付按年利率12%計算的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借條2:小奉可要求小賢參照利息約定支付按年利率15.4%計算的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法官說法: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倍為限。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其他情形

01、利滾利

情形一:

情形二:

問1:新借條出具時,借款本金為多少?

情形1:借款本金為1120元。

情形2:借款本金為1154元。


法官說法: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根據前述法條規定,可計入新借條中本金的金額為154元,情形1未超過,故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而情形2超過86元,故該86元不能認定為新借條本金。


問2:至2022年9月5日,小賢應支付多少本息呢?

情形1:小賢應支付小奉本息1254.4元。

情形2:小賢應支付小奉本息1308元。


法官說法:按照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據前述法條規定,至2022年9月5日,小賢應支付的本息合計不能超過最初借款的本金1000元及兩年期利息上限308元,本息合計1308元,情形1中,按照新借條約定,至借款期限屆滿,小賢應支付本金1120元、利息134.4元,合計1254.4元,未超過1308元;而情形2中,明顯已超過上限,故直接按照1308元認定為小賢到期應歸還的本息。


02、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等其他費用的

小奉可要求小賢按每年12%標準支付逾期利息,也可要求其按每年10.8%標準支付違約金,亦可要求小賢按每年15.4%支付逾期利息及違約金。


法官說法: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3、提前還款

問:若小賢於2020年10月5日即歸還本金,小賢應支付多少利息?

小賢應按照實際借款期限1個月支付10元利息。


法官說法: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並主張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並主張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施行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來源|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作者:張筱嫣

圖片:來源於網絡

責任編輯 | 張巧雨

聲明|轉載請註明來自「上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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