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定好償還借款利息,法院竟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王武償還借款10萬元,並支付從張三起訴時到實際還款時止按年化6%支付資金佔用利息,但對於張三所說的一年15%的15000元利息,法院沒有支持。張三和王武明明說好了有利息,為什麼要不到?因為沒有證據!張三沒能證明二人之間約定了利息,那麼依據法律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因此,法院自然就無法支持張三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
-
借條上沒約定利息,錢怎麼還?
借條上沒約定利息,錢怎麼還?法院認為,雖然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銀行流水顯示鄭某的還款日期、金額有明顯的規律可循,即以當期剩餘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月息2分的標準計息,可以印證耿某所述存在口頭約定利息並已實際履行的事實。據此,法院認定案涉借款為有息借款。
-
無借條可依據轉款備註及收款人親屬規律支付利息行為推定為借款-19...
>2015年12月18日與31日,陳萍向韋勝分別匯款197,000元,二人均籤訂借款合同並約定借款期限3個月及月利息1.5%。2016年1月6日,陳萍向韋勝匯款245,500元,二人均籤訂借款合同並約定借款期限3個月,按每月1.8%利率計息。陳萍另於2016年2月6日向韋勝匯款98,200元,韋勝未向其出具借條。一審臺江法院觀點雙方民間借貸關係成立,其中有四份借款合同均為匯款後補籤。
-
借條沒有約定利息,能不能要利息?
同日,張某向李某出具《借條》,載明:今借到李某現金50萬元,借期一年。並口頭承諾不會虧待舅舅,按照當地習慣的一分五(月息)計息。因環保等原因,張某的採石場在借款後不久被停業整頓。2020年8月20日借款到期後,李某幾次提醒外甥張某,但張某均未有表示。無奈之下,李某於2020年8月2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中國台州網丨借條約定兩分利息,法院為何沒全部支持?
原以為法院一定會支持他的請求,但法院並沒有全部支持。2019年12月,郭某的朋友陳某因做工程需要用錢,向郭某借了30萬元,兩人在借條裡約定了月利息為2分(年利率24%)。借款到期後,陳某未按約歸還本息。今年8月24日,郭某起訴到法院要求陳某歸還30萬元借款本金,並按借條約定的月息支付利息。庭審中,承辦法官要求郭某將訴訟請求變更為利息按年利率15.4%計算。
-
母親借款給女兒買房並約定高額利息,能否要求歸還?
對於諸光路房屋的購房款及相關稅費、物業費等費用來源於金某主張的12筆轉帳、支付款項,這些款項均出具了借條,且第1-6筆款項約定借款利息為年利率36%。現金某要求金某1、王某歸還借款,法院根據金某與金某1、王某雙方提供的證據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等因素作出判決。
-
如何約定利息?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收穫最大利息款項!
那麼新規實施後,如何約定利息,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呢?今天一篇講清楚,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收穫最大利息款項。法官說法:借貸雙方約定利息的,按借貸雙方約定支持,但年利率不超過合同成立時1年期LPR利率的4倍(註:合同成立時,是指出借人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之時,包括現金交付於借款人、轉帳到達借款人帳戶、借款人取得票據權利之時等。)
-
模仿筆跡偽造利息 平江法院查明真相駁回請求
近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作為債權人在借條上模仿債務人的筆跡,私自寫上利息的約定,法院查明真相後,駁回了原告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 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合同中雖然約定,被告向原告借款18萬元,被告也出具了18萬元的現金借條和收條,但從被告提供的銀行轉帳憑證來看,原告實際付給被告的借款只有16.5萬元。而原告的陳述前後矛盾,首先說全部是以現金給付,在被告提供了銀行轉帳憑證後,又說轉帳16.5萬元,給付現金1.5萬元,原告也不能提供其它證據進行佐證。
-
未約定借款人還的是利息,還是本金,如何確定清償順序?
導讀:民間借貸中,出借人與借款人在訂立借款合同時,可能會僅寫明借款的利息計算方法,對於借款人還款時,先算本金還是利息,可能會忽略。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當沒有約定償還順序時,如何確定借款人償還的是本金還是利息呢?
-
法院對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後本金和利息是如何認定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只有借條,沒有轉帳記錄,起訴能勝訴嗎?
法律知識要點:如果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一方只有借條在手,沒有轉帳憑證,起訴到法院能不能勝訴?出借人可能認為只要有借據等作為證據在手,白紙黑字的借款人無法抵賴,因此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的,向法院主張權利定能勝訴。
-
案例解析:僅有轉帳憑證,可否認定為民間借貸關係?來看兩個案例
本文導讀:民間借貸多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也正是基於這種熟人的信任關係,很多出借人時常不會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籤署《借款協議》,或者提供擔保。通常支付方式就是銀行轉帳的一紙憑證。那麼僅憑轉帳憑證,能否認定為民間借貸關係呢?……本文通過兩個案例對比,來分析:僅憑轉帳憑證能否認定雙方間的借貸關係?
-
【法院微提醒】這7種欠款情形,有借條法院也不支持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發生直接憑證,是債權人主張權利的重要憑證。但是,有些情況下,債權人憑藉條討債卻不會得到法律支持。如果債務人基於脅迫、欺詐等情形出具向債權人出具借條,本事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違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願原則,該債權利益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得到支持。
-
沒有借條,只有銀行轉帳記錄,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借款人認可是屬於借款或借款人雖然主張是其它法律關係產生的轉帳憑證,但是不能有效證明的,則借貸關係成立,出借人主張還款會得到法院支持。借款人不認可是借款,主張是其它法律關係產生的轉帳憑證,並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的,則雙方借貸關係不成立,法院不會支持。
-
浩碩民商法律實務丨沒寫在借條上的利息,該怎麼證明?
浩碩民商法律實務丨沒寫在借條上的利息,該怎麼證明?在民間借貸法律糾紛中,法律規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在實踐中,特別是朋友之間,對於利息都是口頭約定,並沒有寫在借款合同或借據上。
-
借錢時未約定利息,還款時要求對方支付資金佔用利息,法院支持嗎?
原告與被告系朋友,被告多次因急需資金為由向原告借款,經雙方核算,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條一張,載明向原告共計借款人民幣46000元。後原告多次向被告討要,被告均未履行償還義務,無奈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償還本金46000元並要求被告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
-
這7種欠款情形,有借條法院也不支持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發生直接憑證,是債權人主張權利的重要憑證。但是,有些情況下,債權人憑藉條討債卻不會得到法律支持。5、借條形式的分手費解除戀愛關係、同居關係、婚姻關係時,協商約定一方給予另一方青春損失費、分手費,通常以借條形式掩蓋真實目的,但實際中並不存在真實的借貸事實。
-
借了還是沒借?(三)孤單的轉帳憑證
你說:「行,給我個卡號,我等會給你轉過去。」小明說:「你轉我支付寶吧,帳號是XXX」。你拿起手機,打開 支付寶就給他轉過去了。你滿以為他會還錢,結果左等右等,一個月了也沒見動靜。怎麼樣?這個情形是不是很熟悉,相信大多數人都經歷過。只不過不同的是最後有的人還錢了,有的人沒有還錢而已。這種情況下,我們手裡所持有的就只有一份轉帳憑證而已。
-
019法院版:打錯借條,可能一分錢也要不回來|範本+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難免會遇到資金周轉借錢還錢的情況,是不是只要借條在手就能把錢要回?其實不然。實踐中,很多人對借條怎麼寫並不了解,因借條出具不規範引發的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量也特別多。借條到底應該怎麼寫?
-
借款中約定了利息、違約金、管理費等,出借人能否一併主張?
法律知識要點:在民間借貸當中,出借人往往處於強勢地位,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其在出借款項時為了保證將來能及時的收回借款,大多會在合同中約定,如果將來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的,借款人除了向出借人支付正常利息外,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違約金、管理費等等各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