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歲孩子被電動門擠傷腳 怎麼賠償雙方沒達成一致
信網10月20日訊 20日上午,一位家長在網上發布了一則求助帖,想讓大家幫忙出出主意。原來,這位家長的孩子被一所幼兒園的電動門擠傷了腳,到醫院縫了8針。事後,雙方在醫療費用賠償等方面未達成一致意見,家長認為幼兒園推卸責任,而幼兒園方面則認為導致意外發生的全部責任不在自己,只是出於人文關懷同意承擔一半醫療費用。
孩子在門口被擠傷腳
家長在帖子裡這樣寫到:「8月31日,我帶著孩子去金貝貝幼兒園,我先進院裡,孩子和奶奶在後面。保安沒有看見有人,就用遙控器關上電動門,把孩子的腳擠壓了,在醫院縫了8針,花費醫療費918元。」家長稱,事情發生後,幼兒園只同意報銷一半醫療費,他對這樣的處理方式並不滿意:「五歲的小女孩兒留下永久的疤痕,這樣推卸責任的幼兒園誰敢去?」
從家長發出的照片看,孩子的腳腕處確實有一道很深的傷口,縫針結痂以後也能看到明顯的傷疤。
來源:家長上傳帖子中的圖片
金貝貝幼兒園:家長所述情況不完整
只不過,金貝貝幼兒園方面卻並不認可家長所說的情況,「雖然確實發生了孩子擠傷腳的情況,但過程並不像是家長說的那樣。」
金貝貝幼兒園的徐老師告訴信網,事發那天,家長是提前預約好來給孩子辦理轉園手續的,但幼兒園在疫情防控期間只允許一名家長入園,也已經提醒不要帶孩子一起來幼兒園。「這位家長在進入幼兒園以後,也沒有跟保安說孩子和奶奶在後面,所以我們的保安就用遙控器關上了電動門,之後聽到哭聲才知道孩子被門擠到腳了。」
徐老師說,事情發生後幼兒園先安撫了家長和孩子的情緒,然後請家長帶孩子到就近的醫院治療,期間也一直積極聯繫家長詢問病情。「我們跟家長的溝通一直很順利,到後來家長提到了醫療費的問題,我們出於人文關懷,同意承擔一半的醫療費。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這位家長又提出了誤工費、精神賠償以及在孩子入園後減免兩個月保育費的要求。」 徐老師表示,對於家長的額外要求,幼兒園方面確實無法直接答應。
律師:家長和幼兒園應各自擔責
孩子在幼兒園門口受傷,即便不是幼兒園的在籍學生,但受傷確是因電動門的關閉導致。面對家長的索賠要求,幼兒園方面也感到委屈,究竟該由哪一方為孩子的受傷負責呢?
對此,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青島分所的李升成律師認為,損害事件中的責任劃分比例應有雙方的過錯責任比例確定。在這一事件中,孩子的監護人未盡到看護責任,需要承擔部分責任,而幼兒園保安在工作過程中也有注意查看的義務,雙方各有過錯,都應對孩子受傷承擔一定的損害賠償責任,「如果進入訴訟,具體的責任比例就要由法官根據雙方提供的現實證據來判定。」
金貝貝幼兒園的徐老師也表示,對於此事的後續解決情況,還是希望家長能夠與幼兒園心平氣和地協商、溝通。 信網首席記者 於曉
返回半島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