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是藥物」標識要求明確 專家:保健食品企業需重視自身...

2020-12-22 同花順財經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籤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財經網注意到,《指南》明確規定了警示區、面積大小以及印刷字體。

據了解,此前保健食品標籤上僅僅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對於聲明標註的位置和大小也沒有具體規定,企業往往把標識標註在不顯眼的位置,字體也很小,讓虛假宣傳、誇大功效的營銷行為有了可乘之機。

而就在同一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衛生健康委制定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正式發布,該《辦法》旨在推進保健食品註冊備案雙軌制運行。

圖片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截圖

事實上,今年,保健行業的整治、規範行動一直在「路上」。1月8日,13個部門聯合部署「百日行動」,整治「保健」亂象。據悉,截至3月10日,「百日行動」共立案6535件,結案2290件,案值77.9億元,罰沒金額2.68億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74件。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虛假宣傳及虛假廣告案件數量佔比最高,兩類案件共立案2531件,佔比38.7%;結案733件,佔比32%。

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的現象頻頻發生,其背後的原因,在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看來,正是高額利潤的驅使,而消費者健康需求的激增與保健知識的缺乏之間的矛盾,也讓保健食品的虛假宣傳有了可乘之機。

他直言道,「消費者健康意識的加強,對於保健食品剛需在不斷擴大,保健食品的市場潛力正在逐步凸顯出來,而相關保健知識的普及速度卻相對緩慢。面對保健食品高額的利潤,一些保健食品企業鋌而走險,違規違法。」

「解決產業端與消費端之間的矛盾,正需要調整產業結構,提高準入門檻,加大處罰力度。而對於標識的強行規定,更讓消費者得到明確指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遇到健康問題還是要找專業人士和機構。」

中國食品品牌研究院院長曹保印也對財經網分析道,「相當一部分保健食品企業認為自己的產品具有獨特功能,這也和中華傳統飲食文化和醫藥文化中的『藥食同源』思想有著密切關係。此外,由於保健食品與食品、藥品之間的界限模糊,卻在價格區間高出食品價格很多,企業模糊與藥品之間的區別,誇大宣傳,更有助於企業提高價格,提升利潤空間。」

在曹保印看來,「很多保健食品企業的宣傳手法比較隱蔽,通過深夜的電視廣告或者網際網路廣告宣傳,把科學知識介紹和產品介紹混雜在一起,誇大產品功能。」

對此,他也建議道,「更應該從信息發布平臺和廣告發布平臺上著手,對網際網路信息發布以及廣播電視廣告發布監管也尤為重要,多部門聯合整治管控才更加切實有效。」

事實上,上半年,保健食品行業的發展似乎遭遇了寒冬。據阿里渠道監測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國內保健食品銷售額增速連續5個月出現下滑,直到6月才有所回暖。

「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國民素質的提升和科學素養的增長,消費者對於保健食品的認識越來越清晰,單純依靠矇騙誇大虛假,已經很難被接受。消費者愈發回歸理性消費,不斷清楚認知,保健食品作為一種營養的補充,不能完全食品,更不能完全代替藥品」,曹保印分析道。

「很多保健食品企業誇大產品宣傳,使得消費者對於保健食品真正的效果產生了懷疑,而隨著保健食品行業違規行為被曝出,也使得消費者對於保健食品行業產生了不信任。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行業整體的發展,一些頭部企業也受到了影響。作為已經走上規模的保健食品企業,更應該正視行業危機,加強自身規範,明確定位,合規宣傳,真正對公眾負責。」

來源: 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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