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小小中行支行行長竟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貪汙案的主犯!90年代巨貪40億,在經歷17年外逃美國後,終於被強制遣返回國,並追回贓款20多億元。這位支行行長就是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許超凡。
前年的7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公告,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主犯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
公告顯示,許超凡是中行廣東省開平支行原行長,涉嫌貪汙挪用中國銀行資金4.85億美元,2001年外逃美國,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經中美執法部門合作,許超凡於2003年被美方羈押,並於2009年在美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
中行開平案案發於2001年,當時舉國轟動。據彼時媒體報導,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看完案情反映材料後都氣憤不已,在四頁A4紙上奮筆疾書,批示了很多話,第一頁報告的空白處都批滿了,要求有關部門嚴查此案。2002年春節剛過,由中紀委牽頭,成立工作組進駐開平。辦案民警介紹,公檢法、銀行等各方面的人員,總共調動了六七百人。
許超凡被遣返回國,讓消失在公眾視野十餘年的陳年大案再度復盤。同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方面表示,許超凡被成功遣返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辦案單位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許超凡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10年,三任行長貪汙資金4.83億美元
中行開平案被稱為新中國成立後最大的銀行貪汙案,涉案資金按當時匯率計算折合人民幣超過40億元。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將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聯網後,電腦中心很快顯示帳目存在4.83億美元虧空。通過對帳目分析,案發範圍鎖定到廣東開平。這時,中行開平支行的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餘振東、許國俊突然失蹤,成為震驚全國的中行開平「10·12」案。
公開資料顯示,許超凡被認為是該案首犯,30歲時就當上中行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沉迷於賭博,曾在澳門賭博4個小時就輸了6000多萬元人民幣。
1993年起,許超凡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汙挪用銀行資金,結果虧損1億多美元。之後,許超凡又與手下的副行長餘振東、下屬公司經理許國俊聯手,先後從銀行帳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並轉至設在香港的潭江實業有限公司等名下。
後來,許超凡升任中行廣東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餘振東、許國俊相繼接替他的位置。3人繼續相互勾結掩護。三任行長10年間將4.83億美元資金轉移到海外。2001年10月13日,3人潛逃至美國。
據《財經》報導,時任中行行長劉明康曾對媒體表示,這些人在過去若干年內貪汙的上億資金,主要通過澳門和阿拉斯加等地的賭場洗成現金。在講到中行開平支行和其他分支行現存問題時,他還用流利的英語概括說:「We feel it『s our duty to clean up the Bank of China.」(我們覺得清理中國銀行是我們的責任。)
抱團假離婚,「兩許」負隅頑抗拒絕遣返
許超凡、許國俊、餘振東三位主犯在事情敗露之前,早已為家人安排好後路。早在1994年,三人的妻子在開平與美國公民假結婚,隨後提出申請移民美國。並在1999—2001年期間先後獲得美國公民資格。
1997年,三人則利用假身份證到香港,獲得偽造的香港護照,此後再以假香港護照申請美國籤證,2001年5月,三人在香港與美國公民假結婚。
在事情敗露出逃美國的當年,中國公安部就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中國司法部隨後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協助請求。
2002年,餘振東被美國當局以涉嫌欺騙手段獲取籤證罪逮捕。同年2月,餘振東在美國受審,因為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被輕判144個月的監禁。宣判後,餘振東沒有上訴,並自願遣返。
2004年4月16日,餘振東被遣送回中國。2006年3月31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判處餘振東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其個人財產100萬元。
相比於餘振東的自願遣返,「兩許」則負隅頑抗,拒絕遣返。2004年9月和10月,許國俊、許超凡先後被捕。
據媒體報導稱,從2005年開始,我國公安部、司法部就與美國協商對許超凡和許國俊的遣返工作,並與兩人當面溝通。中方曾提出,如果他們願意被遣返回國,刑期不會超過20年,但兩人均拒絕。
2009年,美國以洗錢、跨州轉運貪汙資金、護照和籤證欺詐等罪名分別判處許超凡和許國俊有期徒刑25年和22年,均已超出我國刑法有期徒刑的最高量刑標準。
與此同時,許超凡之妻鄺婉芳、許國俊之妻餘英怡分別獲刑8年。
妻子2015年遣返回國,許超凡心理受到震懾
2015年9月,許超凡的妻子鄺婉芳被強制遣返回國。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評論文章披露,2015年9月,美方將其妻鄺婉芳先行遣返回國,對其形成強大心理震懾,2018年6月,許超凡最終被判發遣返令。
許超凡案追逃工作長達17年之久,其被遣返,是我國在發達國家實現異地追訴、異地服刑後強制遣返重要職務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上述評論文章稱,從許超凡外逃開始,對其追逃追贓工作就踏上了漫長而艱難的過程。2014年6月,中央追逃辦成立,許超凡案被列為掛牌督辦重點案件。中央追逃辦統籌各方力量,發揮外交、司法、執法、反洗錢和反腐敗等部門和廣東省作用,綜合運用異地追訴、勸返、遣返等追逃手段,不斷擠壓其在美國的生存空間。許超凡最初心存幻想、企圖長期滯留美國,但在屢屢碰壁後,最終選擇了放棄上訴、接受遣返回國。
2014年12月,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第十二次會議將許超凡案列為中美5起追逃追贓重點個案之一。正是中美雙方充分發揮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反腐敗工作組的平臺優勢,不斷擴大追逃追贓戰果的具體體現。
文章還表示,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中,通過境外民事訴訟加大追贓工作力度,在追繳外流腐敗資金的同時,斬斷外逃人員的經濟來源,以民事追贓促刑事追逃是一條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
如何在90年代貪汙40億?
在上世紀90年代來看,折合人民幣超40億元的銀行資金貪汙實屬膽大妄為。但之所以不法分子能在10年之久的時間裡持續作案而不被發現,與整個中國銀行業風控體系不完善、技術手段不先進有很大原因,這才讓不法分子能夠得逞持續鑽空子。如果放在當下,很難再出這樣的大漏洞。
來源:重案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