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利(香港)控股(00396)公告,公司已接到Pier 1 Imports, Inc. (「Pier 1」)的通知,為了推動Pier 1的出售,該公司已與其主要的定期貸款機構籤訂了計劃支援協定,以便建立有序的出售過程,並為了執行計劃支援協定,Pier 1及其子公司已在美國維吉尼亞州東區破產法院自願展開第11章程程序(「第11章程序」)。Pier 1是一家家居用品零售商。彼是集團軟體家具產品的主要客戶之一,分別佔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年度合併收入的26.3%和21.0%。
於公告日期,集團對Pier 1貿易應收帳款總額約為127.6萬美元(「貿易應收款」)。預計集團須為該貿易應收款作出全數撥備,其中約94.5萬美元屬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而餘額約33.1萬美元則屬於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來源: 智通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