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底料添加罌粟殼招攬食客
湖北警方公布食品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本報記者 劉志月
報實習生 劉 歡
近日,湖北省公安廳發布2018年食品打假「利劍」專項行動成果暨十大典型案例。去年以來,湖北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食品違法犯罪案件915起,其中公安部督辦重特大案件40起,抓獲涉案人員951名。
《法制日報》記者發現,湖北警方通報的食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集中於製售假酒、假煙,引進、屠宰、銷售不合格牲畜及肉製品等。
鄂豫邊界制假酒
2018年8月,湖北省公安廳接到公安部提供的線索,顯示隨州市隨縣山區可能存在製售假酒窩點。省公安廳立即指定江漢油田公安局對此線索進行核查偵辦。
民警偵查發現,隨縣小林鎮農村確有人製造出售假冒名酒,製販窩點位於鄂豫邊界的農村小院落和小倉庫內,交通不便,位置極為隱蔽。據了解,主要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同一家族成員,彼此關係穩固,以製售假酒為業。有的拉攏鄰居共同製作假酒,然後收回售賣,呈現職業化製售假酒的形態。
經過艱苦工作,警方挖掘出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以此順藤摸瓜,全面掌握了製販假酒團夥的其他成員信息。由於此案涉案人員多、窩點分散,銷售假酒數量較大,2018年12月20日,公安部將此案列為督辦案件。
今年1月17日,在湖北省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江漢油田公安局會同襄陽、隨州特警200多名警力,對隨縣小林鎮製售假酒集中地區進行全面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生產、儲存假酒、假包裝材料「黑窩點」23個,查扣品牌假酒830餘件、假酒包裝材料和防偽晶片30多萬套、噴碼機等制假設備15套,涉案價值1.6億元,搗毀一個集生產、儲存、販賣一條龍的「家族式」犯罪團夥。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製造的假酒大部分用幾十元一瓶的低端白酒灌裝到高檔品牌酒瓶裡,再包裝出售,以次充好;少數低價酒則用食用酒精、食用香精調配,達到改善口感、以假亂真的目的。
菜餚鮮美靠罌粟
位於襄陽市襄城北街的「鮮香魚飯店」因味美而著稱,吸引四方饕客。
2018年1月,襄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這家飯店菜品的味道很不正常,吃過之後讓人上癮。警方隨即介入調查,將其菜品及火鍋底料送往湖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驗,檢測出有毒有害的不合格罌粟鹼。
經審訊,飯店老闆方某明交代了自己多次從襄陽市高新區四季青乾菜城成某平經營的小成調料大料批發店購買香料及罌粟殼,製成火鍋底料投入餐桌食用以及進行銷售的違法事實。
取得方某明的口供後,襄城治安大隊聯合襄陽市食品藥品綜合執法支隊迅速對小成調料大料批發店進行突擊檢查,於此店1樓及2樓之間的夾層裡查獲罌粟殼12公斤。
經查,2016年以來,方某明多次從成某平處購買香料及罌粟殼,混合加工粉碎後秘製成火鍋底料,投入自己經營的餐館使用,並銷往襄陽周邊、湖南、四川、重慶等地。2018年11月5日,經襄陽市襄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方某明、成某平被判處有期徒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售賣病豬牟暴利
2018年7月4日0時40分許,夜已深沉。枝江市馬家店屠戶王某江和往常一樣,在燈光下將豬肉屠宰、分割,隨後搬運到三輪車上,準備送往王某文的豬肉銷售攤位。
但這一次,王某江不如以往「走運」。枝江市動物衛生監督局對已被屠宰、分割的豬肉製品進行了現場取樣。同日,宜昌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對其進行鑑定,鑑定結論為此鮮豬肉樣品系不合格肉食品。
隨後,枝江市公安局聯合動物檢疫部門抓獲王某華、王某文、王某江等3人,現場查扣已屠宰的病死豬兩頭。
經查,2018年7月3日18時許,王某華收購了一頭已無法行走的病豬,並電話聯繫王某文,欲將其出售給王某文。隨後,王某文電話聯繫王某江,要求王某江將這頭病豬屠宰、分割後運送至其位於枝江市某市場內的豬肉銷售攤位。3人長期收購病死豬屠宰後對外銷售,牟取非法利益。
經枝江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華、王某文、王某江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最終,王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王某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王某江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