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網記者 徐偉倫
□ 法制網實習生 鄧雲枝
「作為一名社會觀護員,我通過耐心持久的觀護工作,使那些隔絕一年、兩年甚至8年的母子能夠親情團聚;一對對離異夫妻能夠靜心協商實現法律意義的親子探視;一個又一個孩子的養育、教育得到了保障。我看到了太多的淚如雨下,太多的深情擁抱,也深受教育,充滿感動和鼓舞。」社會觀護員餘海燕談及這幾年的工作感慨頗多。
餘海燕今年60歲,是一名退休檢察官,也是北京法院系統70名社會觀護員隊伍中的一員。自2016年5月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為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見》及家事審判改革要求,聯合團市委、北京市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務所等各界力量,嘗試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成功經驗,運用到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護領域,在撫養、探望、監護權等家事案件中,引入社會力量,開展社會觀護工作,觀護員隊伍中包括56名志願者和14名專業司法社工。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18家法院在141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開展社會觀護工作,審結的120件案件調撤率達53.1%。
退休後的餘海燕,開始以社會觀護員的特殊身份參與法院的庭審。她的職責,是在撫養、探望、監護權等家事案件中,對涉訴未成年人的背景進行調查,對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情況及時幹預,同時參與案件調解,回訪考察生效裁判文書執行,以協助法院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發揮家事審判在修復家庭關係、治癒情感、為未成年人提供妥善監護方面的職能作用。
「在18家法院、141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經當事人同意,法院第一時間與社工組織對接,由社工組織指派符合條件的司法社工與志願者,組成觀護小組協同開展工作。」北京高院副院長藍向東介紹,每起案件中,均由一名司法社工與一名志願者組成觀護小組,協同開展工作。司法社工主要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通過個案訪談、家庭走訪等方式,全面調查未成年人成長經歷、個人意願以及監護人監護能力等,為法院裁判提供參考;志願者通過發揮法學、心理學、教育學等領域的專業優勢和豐富閱歷,協助社工與當事人建立情感聯繫,幫助當事人釋放負面情緒,修復情感創傷,與法官、社工、當事人形成「四方調解」合力,「在已審結的120件案件中,判決56件、調解36件、撤訴28件,調撤率為53.1%」。
在法庭調查時,觀護員作為第三方,會通過聽取未成年人、監護人及重要家庭成員意見,走訪社區、學校等方式,全面調查案件背景情況,並對監護人撫養條件進行客觀評估,為法院裁判提供了重要參考。在一起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中,觀護員走訪村委會,與監護人、重要關係人訪談,全面了解被監護人性格特點、個人意願及父母撫養能力等情況,並對相關監護風險等級進行評估,認為被監護人父母的監護能力為高危,亟需解決被監護人撫養和教育問題。最終,法院將上述意見作為重要參考,結合案件情況,判決撤銷被監護人父母的監護權,指定祖父母為監護人。
此外,在延伸觀護中,觀護員還會跟蹤了解未成年人生活學習情況,對存在偏差行為的,及時做好違法犯罪預防工作,已成功幫助多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對存在溺愛、冷漠、暴力等不當教養行為的監護人,管護員會給予家庭教育建議,以改善親子關係,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在取得成效的同時,我們也發現社會觀護還存在立法不夠完善、後續經費保障不足、配套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藍向東說,目前有關社會觀護的規範性文件效力層級不高,對社會觀護的法律地位缺乏明確規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當事人對該項工作的認知度、接納度。
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北京青少年社會工作研究院執行院長席小華建議,應設立多部門協作的制度保障,進一步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創新,提升社會工作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並構建多元社會支持體系。共青團北京市委副書記袁慧認為,未來涉未家事觀護最主要的是實現規範化、制度化和普遍化,推動各級法院把社會觀護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來開展,有效維護涉訴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