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動——電視、底座分開賣?
央視《消費主張》供稿
沒有底座的電視機是一個完整的商品嗎?
2010年7月,家住天津市的王先生,購買了一臺37 寸的康佳平板電視機,回到家打開包裝箱才發現,偌大的一個平板電視,既沒有底座,也沒有掛件,只有一個電視機的機身!
這平板電視沒有底座怎麼看呢?新買來的電視機,也不能總這樣擺在地上看啊!於是,王先生找出了康佳電視的說明書,可令人詫異的是,這個說明書看不到有關電視機座架或者掛件的任何說明。
無奈之下,王先生打電話到商場詢問,得到的答覆是,電視機出廠時,就沒有底座和掛件,顧客只能另外付費購買底座或者掛件。這部分的費用由電視機廠家的售後人員上門安裝時一併收取。
小王很氣憤,這電視機和底座原本就應該是一個整體的,怎麼現在卻變成了兩件商品分開來賣呢?
王先生:在我們潛意識裡,電視機都是帶底座的,沒有底座的(電視機),它是一個完整的商品嗎?
和王先生一樣心煩的還有北京的邵女士。今年一月,邵女士因為喬遷新居,專門去買了一臺47寸的長虹平板電視回來,可是這個大件禮物進了家門,她就發現了問題。
邵女士:回家打開包裝箱,一打開箱子一看,就是一個大螢屏,什麼都沒有,底座沒有,掛件也沒有,沒有底座電視怎麼看啊?
包裝箱裡既沒有底座也沒有掛件,想要得到這兩個配件,只能再花錢單買。
邵女士感到很無奈,本來以為買回家就能看的電視,還要再等廠家的人來另外收費和安裝,一件簡單的事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呢?
買了平板電視卻不給底座或掛件,這樣的情況不僅發生在王先生和邵女士身上,在全國其他城市也不少見。
(網絡留言)
甘肅蘭州楊先生:46寸的TCL液晶電視,8000元買的,買上以後說底座只由安裝的人員上門以後,你再掏150元錢,就是不合理。
河北秦皇島張女士:買了一個TCL的32寸的液晶電視,但是銷售員明確告訴我,這3000元只是電視的錢,不包括底座,難道底座不屬於電視的一部分嗎?
河南鄭州焦先生:原來我買廈華電視,那個它隨機帶的包裝箱裡兩個座都有……另外拆開單獨賣,好像是變著法賺用戶的錢。
國產品牌:機身與底座分開銷售
平板電視如果沒有底座,將直接影響正常的使用。2010年7月,記者對天津、石家莊和北京的電器賣場進行了調查。
天津蘇寧電器 長虹銷售員:這個電視光這個屏,4890,掛件100,座架200,這是我們的收費標準。
記者:這個不在一塊嗎?
天津蘇寧電器 長虹銷售員:這個只給你個電視,底座掛架在售後買,售後師傅在安裝的時候給你帶著架子去的,然後你把座架或者掛件的錢給他。
記者:4999包括什麼?送什麼東西?
天津蘇寧電器 創維銷售員:沒有送,座架200,掛件100。
記者:座架還要自己多掏錢?
天津蘇寧電器 創維銷售員:對。
記者:含不含底座?
石家莊國美電器 康佳銷售人員:不含底座不含掛件,底座掛件都單獨收費的。
記者:多少錢?
石家莊國美電器 康佳銷售人員:底座200,掛件80。
記者:底座掛件包括嗎?
北京蘇寧電器 長虹銷售員:不包括,要單買,底座100元,掛架50元。
記者發現,平板電視的機身與底座分開銷售的情況主要集中在國產品牌,在電視機的包裝箱裡就沒有配備底座或掛件。消費者需要再打電話通知電視機廠家售後服務人員上門安裝底座或掛件,同時交納底座和掛件的費用。電視機的底座價格在100元到300元不等,掛件為50到100元不等。
合資品牌:底座隨機贈送 掛件單獨收費
調查中記者也發現,大部分合資品牌的銷售規則與國產品牌有所不同,他們的平板電視在銷售中,底座和掛件是送還是賣呢?
記者:5999元都包括什麼?
北京蘇寧電器 三星銷售員:包括底座。
記者:底座是送的嗎?
北京蘇寧電器 三星銷售員:隨機贈的,不能說送的,出廠的時候就在機器裡了。
記者:那個掛件呢?
北京蘇寧電器 三星銷售員:掛件是收費的,掛件需要單買,普通的掛件100塊錢。
記者:包不包括底座和掛件?
北京大中電器 LG銷售員:掛件不包括,我們這個有底座,機子裡帶底座,不帶掛件。
記者:這款底座都包括嗎?
石家莊北國電器 索尼銷售員:包括底座,掛件不包括,掛件是兩種,一種是國產的,比較粗糙的,100元,第二種原裝進口,比較精緻的,300元。
天津國美電器 松下銷售員:這個是1080P的,帶底座,掛件收費300元;松下所有機器都是帶底座,掛架收費300。
記者:所有機器?
天津國美電器 松下銷售員:對,包括那個小的32寸的。
合資品牌的平板電視,實行的都是底座隨機贈送,掛件單獨收費的政策。
銷售人員介紹,其實在三年前,國產平板電視一直是隨機送底座,更沒有底座和掛件都要錢的說法,後來,國產電視機廠家突然取消了這個政策,底座和掛件都要另算錢,並且變為分開包裝,分開送貨。
變化可能是暫時的
時隔7個月,現在的國產電視機市場情況又怎樣呢?2011年2月,記者再次對北京的電視機賣場進行了調查,發現在大中、國美、蘇寧等大型電器城裡,除了個別的國產電視品牌仍然實行電視機和底座分開賣的方式外,其他品牌的銷售已經發生了一些可喜的變化。
北京大中電器創維銷售員:二選一,座架掛件要那個都行,要座給您座,要掛給你掛。
北京大中電器康佳銷售員:座架200,掛件100,它是座架掛件二選一的,你只能夠選一樣,送你一樣,如果兩樣都要的的話,掛架100。
北京大中電器海信銷售員:包裝箱裡有底座,如果沒有的話也會給你免費帶。
比起去年來,今年的國產電視機銷售的確方便了消費者,讓更多人看到了國產電視機銷售中更加人性化的體現。這對於很多消費者來說無意是個好消息。
消費者1:二選一來送,這樣也還好吧,自己也就多一種選擇餘地吧,不用多花錢嗎,對吧。
消費者2:這種我還能接受,二選一嗎,一般來說,電視不是今天掛在牆上明天放在平面上,二選一還比較合理。基於前提是底和掛件價格相等的情況下,比如說兩個價格相差比較大,那我覺得不太合適了。
消費者3:那是改變多了!至少我可以能用了,正常使用了,不會再去搞那個二次服務什麼的了!
但是,欣喜之餘,在銷售人員的介紹中,記者發現,國產品牌這種免費送底座或者二選一的銷售方式,其實有可能維持的時間並不長。
(暗訪)瀋陽國美電器中街旗艦店海爾銷售人員:現在咱搞活動,能給你個座件。
記者:不搞活動就沒有?
銷售人員:不搞活動200塊錢。
瀋陽蘇寧電器連鎖中街店康佳銷售人員:正常都是收費的,買的時候如果沒有活動的話,這部分錢也是由顧客承擔的。
北京蘇寧創維銷售人員:因為前期只有活動這幾天,任選一個。
記者:前期都是底座掛件單收費的?
北京蘇寧創維銷售人員:對,過兩天的話又會單收費了。
北京大中創維銷售人員:有過一段時間,單收費的。
記者:現在沒有了?
北京大中創維銷售人員:現在這期有活動,廠家就送架子。
銷售人員表示,活動一結束,平板電視還會恢復到原來分開賣的政策。
難道國產品牌的這些改變真的只是他們在一段時間內的促銷行為?為了求證,記者打通了這些電視廠家的售後服務電話。
(幾個電話廠家錄音)
記者:你們是不是最近在做活動啊,底座和掛件,原來我記得是分開的,現在是二選一是不
海信工作人員:現在海信的架子跟電視機包裝箱是分體進行銷售的。
記者:這個是不是二選一的?
海信工作人員:那你得問一下你購買的商場。
記者:二選一可能是商場的政策吧?
海信工作人員:對。
創維工作人員:具體分情況而定,我這邊查詢不到的。
記者:如果要是商場沒有活動的話,我可能都得分開買嗎?
創維工作人員:對。
記者:底座和掛件現在變成二選一了嗎?
創維工作人員:可能是商場做活動,所以二選一。
廠家人員表示他們在全國市場仍然實行底座掛件分開收費的政策,並沒有免費送底座,或者底座掛件二選一的活動。
為什麼要分開賣?
(廠家電話採訪)
長虹:不是說分開賣,我們這邊就是,就是底座放在裡面怕把電視劃傷嘛
海信:這有利於分體銷售,有利於您節約成本。
TCL:因為有的人是希望是掛裝的,有的希望是座裝的,每個人的需要不一樣,所以是不標配的。
康佳:不可能都配上底座,萬一用戶想要掛架,又要單獨收費。
面對為什麼把電視機和底座分開銷售的質疑,各個廠家給出的解釋是五花八門,實在難以讓人信服。這在消費者看來,就是一種託詞。
消費者1:不應該分開賣,分開賣就等於多賺我錢,你可以把遙控器啥的分開賣嗎?那跟底座不一回事嗎?
消費者2:要是光買一個裸機,你沒法掛牆上,你還得單買一個支架,要不你得買他的掛架,你得掏200或300,他不在你的電視價格裡頭,他是這麼分著做的,忽悠消費者唄。
消費者3:覺得很不舒服,像受騙一樣。
那麼,國產電視機廠家把顯示屏和底座分開賣的真實緣由到底是什麼呢?銷售人員給記者做了更深層次的解釋。
記者:為什麼不帶呢?
天津國美 長虹銷售員:現在電視就靠賺底座這200塊錢,現在電視價格降得特別厲害,沒辦法,現在廠家只能底座收費。
記者:為什麼國產品牌那麼搞?
石家莊北國電器 夏普銷售員:掙錢呀,利潤高;咱們說便宜的機器,比如說32寸的吧,合資品牌是3000多點吧,國產品牌2900,加上底座不就3000了嗎?
瀋陽蘇寧電器 創維銷售員:怎麼說呢?毛利低,逼著廠家都要改變,想辦法,你要說一臺賺的錢那麼多利潤……另外想辦法唄,把這塊找回來。
瀋陽國美東順城店 TCL銷售員:掙點錢唄,電視利潤比較低,從底座掙點錢唄。
記者:它這個是廠家定的底座要收費?
瀋陽國美東順城店 TCL銷售員:對。
專家觀點
平板電視機的顯示屏和底座究竟應不應該拆開賣呢?
李曉光,中國消費者報副總編輯,長期從事家電消費方面的研究,對於廠家電視機底座和機身拆開來賣的行為,他有著自己的觀點。
中國消費者報副總編輯 李曉光:平板電視如果沒有支架,沒有掛件,它就不能正常的使用,不能把它基本的使用性能展現出來,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如果平板電視不提供支架或者掛件,或者說不把支架或者掛架算成整機的一部分,它是不具備基本使用性能的產品,這種不具備使用性能的產品,由於它不符合法規的要求,嚴格地說它是不應該上市銷售的。
李曉光認為從人們的使用習慣以及約定俗成的觀念來講,買回家的商品應當具備基本的使用性能,而沒有底座的平板電視機買回家,不能正常收看,就不能視為是一個完整的商品。
中國消費者報副總編輯 李曉光:你應該提供一個符合國家質量法規要求的應當具有使用性能的產品,這種產品咱們說具體到平板電視上,它應該在支架和掛件上二選其一,這個應該作為整機的一個部分,而且是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這個應該是在整機裡包含的。
葛友山,中銀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長期關注消費者消費維權,就家電行業電視機底座和機身拆開來賣的行為,他從法律角度進行了闡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以及第四十條都明確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應當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
中銀律師事務所 律師 葛友山:就是說法律已經明確規定你提供的產品要具備使用性能,那麼我們看,掛件或者底座應該是平板電視的必然構成要件,沒有底座或者掛件消費者購買平板電視就無法正常的收看,就影響了它的使用性能,就像我們買了輛汽車,汽車沒有配輪子你需要單獨支付輪子的費用,這個同樣的道理,它是產品的必要構成要件,所以它拆分銷售的話,從法律層面它是違法行為。
兩位專家還提出了一個合理化的建議:就是電視機生產廠家在制定銷售政策的時候要兼顧消費者的使用需求,電視機底座或者掛件,在出廠時就做到讓消費者二者選擇其一,這樣就能滿足消費者多樣的需求。
(責任編輯:劉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