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的時光總是過得飛快
今天就開始上班了
7天假期都在加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除夕不是法定節假日,只能同另外3天一起算作調休日,即2月11日(除夕)、15日、16日、17日為調休日。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圖源:攝圖網(ID:500472178)
■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三天,即2月12日到14日,也就是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注意: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後,需要另外支付的。
圖源:攝圖網(ID:50047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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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最低工資2200元/月計算
初一至初三(2月12日到14日)的加班工資是平時的3倍
每日工資=工資基數÷21.75 ×300%
=2200÷21.75×300%≈303
303×3=909
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的加班工資是平時的2倍
每日工資=工資基數÷21.75 ×200%
=2200÷21.75×200%≈202
202×4=808
那麼這個假期的工資為
909+808=1717
如果按照北京平均工資每月11569元計算
該數據來自智聯招聘《2020年夏季求職期平均薪酬城市分布》
初一至初三(2月12日到14日)的加班工資是平時的3倍
每日工資=工資基數÷21.75×300%
=11569÷21.75×300%≈1596
1596×3=4788
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的加班工資是平時的2倍
每日工資=工資基數÷21.75×200%
=11569÷21.75×200%≈1066
1066×4=4264
那麼這個假期的工資為
4788+4264=9052
天吶!加班七天可得9052元
那些月薪過萬的土豪們
加班工資簡直數不過來
「值班」與「加班」不可等同。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加班是指法定工作時間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繼續開展原工作或者與單位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工作;值班則是用人單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勞動者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
圖源:攝圖網(ID:500472262)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了值班,勞動者雖無法主張加班工資,但可以根據單位規章制度享受值班津貼。如果用人單位借「值班」之名行「加班」之實,實際上從事的是經營生產性工作,勞動者可以依法主張加班費。
遇到這樣的情況,勞動者一方面要保留好加班證據,另一方面可以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熱線12333、司法部門熱線12348、工會組織熱線12351維權。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
圖源:攝圖網(ID:500472170)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