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為了能提早退休就去找個單位掛靠,這種做法可靠嗎?
做法可以理解,但是不支持這樣操作,其實這樣也是有風險的。具體來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掛靠單位繳費女職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如果掛靠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照目前我國的退休制度規定,男職工為60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女幹部和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為55周歲。男職工掛靠不掛靠,都是要60周歲才能辦理退休,但是如果想以女職工來辦理退休,的確能在50周歲辦理退休,而女性如果以靈活就業人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則需要55歲才能辦理退休。部分人,特別是女性,為了達到提前辦理退休的目的,找一家用人單位來掛靠繳費,以達到按照女職工年齡來辦理退休的目的。但是由於按照女職工來辦理退休,一般都要求在企業連續工作年限達到10年以上,你所掛靠的企業是否有10年的經營壽命,是很難預測的。
第二,仔細算帳,掛靠用人單位是不划算的。目前用人單位一般都要繳納五險一金,我們這裡可以暫時不說住房公積金,因為部分企業的確也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五險是必須要繳納的。養老保險掛靠單位繳納比例為24%,以前為28%,醫療保險繳費為8%,失業保險以前為2%,現在為1%,生育險和工傷保險各為1%,現在總的繳費比例為35%左右,按照以前的繳費比例來計算,總的繳費比例為40%;由於你和用人單位屬於掛靠關係,這些繳費比例的費用需要個人全額向用人單位支付,再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向社保部門支付;但是如果以個人名義來繳納,只需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8%,總的繳費比例為28%,按照現在的繳費比例來相比,每年要多增加7%的繳費支出,按照原來的繳費比例來計算每年要多增加12%的繳費支出。假如我們按照每年繳費基數為6萬元,每年多繳費4200元,如果按照多增加12%來計算,每年多增加繳費7200元,15年多增加63000元到108000元,提前5年退休所領取的養老金不夠支付多增加5年的保險費用。
第三、法律風險巨大。掛靠單位繳費,其掛靠的單位都是一些小型的私營企業,小型的私營企業經營管理不規範,法律法規意識不強,平均成活率不到10年,隨時都有倒閉的風險,由於你是掛靠關係,企業要為你做一套假帳,比如工資發放的假帳,稅務申報的假帳,一旦這種作假行為曝光,受損的不僅是企業,你個人也會有一定的損失。所以掛靠私人繳納社保是非常不划算的,還是按照個人來繳費比較靠譜。
第四,50歲退休和55歲退休養老金計算有差異。其實55歲退休和50歲退休,養老金是有一定的差異的,這種差異主要體現在個人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上,50歲退休時除以195個月,55歲退休時除以170個月,比如個人總額為10萬元,除以195個月,每月為513元,除以170個月,每月為588元,每月有75元的差距。這種差距隨著個人帳戶總額的增加而不斷增加;在基礎養老金上,由於55歲退休比50歲退休要晚5年,除了個人帳戶養老金要增加以外,基礎養老金由於退休時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增加,領取基礎養老金的係數增加,每年還要增加1%的基礎養老金,這些因素合併計算下來,55歲退休比50歲退休每月增加幾百元是鐵定的事實。
綜上所述,靈活就業人員以掛靠方式來達到提前5年的退休的想法是美好的,但是由於繳繳費險種要多繳納三險,繳費比例總體上比個人繳費高出7到12%,還存在一定法律、養老金減少等風險,建議還是以個人來繳費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