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推送有點不太走心,關注的讀者應該也有所察覺。其實是這幾天生了一場小病,不過今天已經完全ok啦,一口氣可以爬個十樓吧。所以從今天開始循山萬事屋又要回到正經的全力日更了。
生病也未嘗不是一件壞事,自從為了每天的更新四處搜刮靈感,我也開始對一些細微的事情有了更多的思考。連一場病也不願意放過。
生了病,再到痊癒。從食不知味到活蹦亂跳,很難讓人不去想著珍惜健康,熱愛生命。人如此,萬物是否皆是如此呢?
今天不妨就來談談熱愛生命吧。
《熱愛生命》。
不是汪國真的詩,也不是蒙田的隨筆,而是一本薄薄小冊子,不到一釐米的厚度。很適合隨手拿去反反覆覆的讀。直讀到紙頁泛黃,書角微卷。也還是覺得百讀不厭。
傑克·倫敦,就是這些充滿野性和生命力故事的締造者。而寫出這些故事的人,必定也有非比尋常的生活經歷。
8歲,為了謀生,他不得不到一個畜牧場當牧童。
10歲,他開始在舊金山附近的奧克蘭市當報童、碼頭小工、帆船水手、麻織廠工人等。
13歲,他曾經隻身駕駛小船穿過暴風雨中的舊金山灣。
16歲,他失業了,不得不在美國東部和加拿大各地流浪,住在大都市的貧民窟裡,並曾以「無業遊蕩罪」而被捕入獄,幾個月以後才重獲自由。
17歲,他上了一捕獵船做水手,經過朝鮮、日本,到白令海一帶去獵海豹。
……
辛酸艱苦又充滿挑戰傳奇的童年像是傑克·倫敦一生的縮影,在成為作家並出名之前,生活對他來說雖然顛沛流離,卻也是他創作故事,汲取靈感的優秀養料。
正是因為經歷過殘酷的資本勞力壓榨,驚險的航海捕獵以及反反覆覆的流浪和週遊,在他的筆下總是能找到一些赤裸裸的東西,好比生命,好比野性。比起現在許多矯揉造作的「雞湯文,」傑克·倫敦的故事像是一鍋不加調味的野味雜燴,字裡行間都藏著些新鮮宰殺的動物血味和隨之而來的硬朗粗糲感。
沒有類似的體驗,是難以完全領會傑克·倫敦文字中的生命力,但這不妨礙我讀他,喜歡他,並用自己的角度去理解他。
傑克·倫敦的青年時代趕上了美國西部淘金的最後一股熱情,然而《熱愛生命》中的淘金只是提供了一個故事背景。
他所做的是在追求財富的大背景下思考生命和欲望的矛盾、糾纏,通過描述兩個淘金者在歸途遇到的種種磨難和各自的抉擇來展開故事。
故事從比爾拋棄我開始,比爾和我是淘金夥伴,然而此時我們彈盡糧絕,疲憊不堪,肩上沉沉的金子是最後的慰藉。帶走金子,從荒野返回文明,就能輕鬆的富貴餘生。不幸的是,我在渡河時扭傷了腳腕,試圖叫下超前的比爾等我,卻沒有任何回復。
比爾此時已如同行屍走肉,只求活下去,而扭傷腳的我無疑是一個累贅。被比爾拋棄的我拖著受傷的腳踝,絕望又無助的站在渾濁的河水裡,看著比爾漸漸遠去的身影。
接下來的日子是在飢餓和恐懼中度過的,沿著模糊的方向走下去,幸運的到達補給站卻幾乎一無所獲。吞食無味的漿果、鮮活的野雞崽,徒勞的搜尋一切能填補飢餓感的東西。一切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活下去。
遠離文明的荒野中,財富變得像一個夢境,我開始出現幻覺,為了活下去,我一點點的放下口袋中沉甸甸的金子。一邊為比爾的拋棄憤怒,一邊又執著的求生,直到看見一具白花花的人骨架。
那時比爾。直到最後,比爾都沒有拋棄一丁點金子,他死在這片荒野,和他的貪婪與冷漠一同被埋葬。
餓到極點的我沒有選擇啃食比爾的骨頭,雖經歷了種種磨難,但總算回歸到文明世界。
為了更方便理解,我用第一視角大致複述了一下故事。而在傑克·倫敦的筆下,故事是從第三人稱視角開展的。
一場求生之路,卻圍繞了生命、欲望、道德等眾多本質問題展開討論。
尤其是比爾和我的選擇,兩人從開始就註定不同的結局。無情的比爾將欲望看的比生命重要,因此丟了性命,也自然沒有實現欲望。抓住生命這一本質的我最終活了下來,最後的關頭也沒有拋棄人性,啃食同伴。
經歷過生死考驗,仍舊保持為有人性的人。或許是最為難得的。
這篇文章的選段也在舊版的教科書中出現過,或許也有不少人讀過原文,你又有哪些別樣的思考和收穫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