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日發布《會計師事務所質量評估和分級分類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提出,財政部對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能力、業務規模、人力資源構成情況、內部管理情況、運行情況、信息化建設水平與安全水平、接受監管有關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分級分類。
從評估內容來看,《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會計師事務所質量評估和分級分類指標與標準,評估內容共包含評分項、加分項、減分項三部分。其中,佔主要評估依據的評分項包括,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及人員規模情況(20分),專業勝任能力情況(20分),實質性一體化管理情況(25分),質量控制情況(15分),持續穩健運行情況(15分)以及信息安全情況(5分)。
《徵求意見稿》還設定了行政處罰、行政監管處理的處罰上限。行政處罰、行業協會公開譴責兩類共計最多減5分;行政監管處理累計最多減3分。分析人士認為,這與此前《關於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中的「兩年兩單」(兩年內證券期貨資格會計所被兩單行政或刑事處罰,即要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期貨業務)規定相比更為寬鬆。
從類別劃分來看,《徵求意見稿》將不同得分的會計師事務所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A級中還包括A+類。
《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僅A級事務所具有承擔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能力。具體而言,評定為A級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具有承擔上市公司、中型金融機構、中央企業所屬二級單位審計業務的能力。其中,A+類會計師事務所一般具備較強國際服務能力,具有承擔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機構、中央企業集團公司等企業審計業務的能力。
此外,《徵求意見稿》指出,開展會計師事務所質量評估和分級分類,同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相銜接,為提高審計質量提供保障。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