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又是一年教師節,對於很多學生家長來說,要不要給老師送禮、送什麼程度的禮,成了一件讓人糾結和焦慮的事情。送不送令家長心煩,收不收讓老師為難。
對家長來講,送什麼禮、如何別出心裁送禮並引起老師對孩子的「照顧有加」需要精心設計,更有甚者還焦灼於長遠考慮,操心教師節送了,那麼往後的中秋節、春節還送不送?要是說不送禮吧,心裡又不踏實,害怕大家都送了,只有自己不送,擔心孩子會不會被老師忽視。
對老師來講,收不收禮對她們來說是都是負擔,收禮怕別人說閒話,更擔憂的是,收貴重物品、購物卡、禮金等行為本身是違法違紀的行為,影響她們的職業形象。教育部早就有明文規定,禁止教育工作者借節日收受禮金物品,稍有不慎遭遇舉報投訴,會給自己帶來職業災難。所以,送上門的禮物收了是心理負擔,不收又容易被家長歪曲誤解,收與不收都是難題。
教師職業古以有之,今天我們就回顧一下,古人給教師送什麼禮物:
《現代漢語辭典》中,「脩」有兩種用法,一是表示「舊時送給老師的酬金」,組詞「束脩」;二是同「修」。
束修——古代學生與教師初見面時,必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名曰「束修」。早在孔子的時候已經實行。學費即是「束修數條」,束修就是鹹豬肉,後來基本上就是拜師費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學費。唐代學校中仍採用束修之禮並同國家明確規定,不過禮物的輕重,隨學校的性質而有差別。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束修的敬送,表示學生對教師的尊敬。
我國文獻中首度出現送給老師的禮物,應該是在2000年前的春秋時期。記述春秋時代大教育家孔子言行的《論語》一書,在《述而》篇中有這麼一句話:「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這句話被後來人註解為:束脩就是十條肉乾。整句話的意思就是孔子說:「給10條肉乾以上,我就收弟子。」
弟子要拜師,總要有表示。「十條臘肉」,是孔子規定的拜師禮。朱熹認為「束修其至薄者」,意思是這「十條臘肉」不算什麼厚禮。我以為「十條臘肉」可能也不算薄禮。「肉食者鄙」的說法,以及孟子對老人能夠吃上肉的社會的嚮往,說明肉類食品,不是常見的食品。遠古物質並不豐富,恩格爾係數高,古人吃肉不易。但「十條臘肉」也不應該是了不得的厚禮,即使一般窮苦人家,稍作努力,還是應該拿得出這個摯禮,不然,孔門就不會有那麼多出身寒門、生平寒微的窮學生,如顏回、子路、卜商、冉求、仲弓、原憲、伯牛等。孔子並不嫌貧愛富,相反,他堅持了「有教無類」的平等原則,將許多貧寒的弟子培養成了君子。那種動輒說孔子是貴族代言人之類的判斷,其實是極不負責任的說法。
弟子拜師,送上摯禮,是應該的;但是禮過重、過輕,都有失中道。孔子在對拜師禮的制定上,也表示了中道原則。
從孔子之後,束脩逐漸從送給老師的見面禮、拜師禮的隱晦稱呼,正式轉變為教師們的工資的代稱。現代哲學大家馮友蘭先生曾專門拿出來說事,他是拿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和孔子來類比,他認為蘇格拉底有教無類是不收學費,孔子的有教無類是只要交學費我是沒有不教的;中國現代文學家巴金在其小說《春》提到,去給別人家孩子當先生,每個月可以拿到八塊錢的束脩。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演變,束脩的內容又發生了變化,它不再僅僅是給老師們的工資,還包括給老師的見面禮、逢年過節的敬禮等等。比如清朝道光年間徽州文獻記載,某縣一位姓萬的私塾教師,每年除了學費之外,每個學生每年要送他三次雞蛋,每次送6個。根據推算,這位老師3年時間裡共收雞蛋1248個。當時老師們的收入不高,清朝當時人口90%以上是文盲,作為十年寒窗苦讀出來的教師,他們的收入相對不高,那些實物形式的節敬年敬看起來花哨繁多,實際還是給老師補貼家用的。
明代文人馮夢龍的《古今笑》一書中有一個學生給老師送禮的故事。文淵閣大學士李東陽過壽,京城國子監的講師趙永是他的學生,他備下兩塊額巾當做禮物。趙永路上碰到另一個李東陽的學生魯鐸,魯鐸也要去送禮,可是沒錢,家裡就剩下吃了一半的魚乾了,於是魯鐸就拎著這半條魚乾跟著趙永去了。這倆學生送的東西委實是薄禮,不過身為老師的李東陽很高興,欣然收了禮物,立即命人把魚乾給煮了,又買了酒,留下兩位窮酸弟子吃飯,兩位弟子也不客氣,於是師生三人高高興興吃喝一頓,十分盡興。說白了,李東陽看中的不是禮物值幾個錢,而是代表多少情。
誠然,禮物是交際的潤滑劑,但是重點是要以禮動情,而非以錢買情,畢竟情比千金,多少禮也是買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