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消息,12月22日,經過兩日的庭審,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庭審部分結束,該案將擇期宣判。
在法庭辯論階段,檢察機關認為,勞榮枝系列犯罪主犯,搶劫致5人死、綁架致1人死、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勞榮枝當庭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極深,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過,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
勞榮枝的辯護人也表示不認可檢方對勞榮枝故意殺人罪的指控,認可搶劫、綁架罪及事實,但認為勞榮枝在這些犯罪中起到較小的作用,不認可致人死亡加重情節。
【檢方認為勞榮枝主觀惡性極深】昨日,被告人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開庭審理。勞榮枝當庭否認合謀殺人,檢方認為其主觀惡性極深,未真誠悔過,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昨日下午,法院宣布將另行擇期宣判。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勞榮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附帶民事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相關證據,勞榮枝及其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發表了意見;勞榮枝、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被告人及被害人親屬、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人士等旁聽了庭審。
在案件刑事部分的舉證質證環節,法庭就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地的四起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在該環節中檢方總結稱,法子英與勞榮枝在四起案件中殺害了五人,其中溫州案是入室搶劫,其他案件為綁架勒索。檢方表示,在這四起案件中,兩人的犯罪模式是共謀分工、死亡威脅、明知放任死亡結果。
但勞榮枝否認與法子英合謀殺人,稱自己只是被迫參與作案過程,沒有殺人故意。其辯護人則表示認可勞榮枝搶劫、綁架罪及事實,但不認可檢方對勞榮枝故意殺人罪的指控。他認為,勞榮枝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較小。
庭審中,勞榮枝在看到案件相關照片時,多次哭泣,表示有些照片「很殘忍」,而她沒有見過。
在法庭辯論階段,檢方認為勞榮枝是系列犯罪主犯,搶劫致5人死亡、綁架致1人死亡、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勞榮枝當庭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極深,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過,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
在庭審最後,勞榮枝表示希望通過自己的雙手工作,給被害人家屬補償,希望法庭給她機會改過自新。
民事索賠
受害者「小木匠」家屬提出民事賠償
昨日下午,法庭審理受害的合肥小木匠陸中明家屬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此前,陸中明妻子朱大紅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丈夫陸中明的突然去世令她的家庭破碎,精神也一度崩潰。
二十多年來,朱大紅沒有改嫁,選擇一邊打工,一邊養活三個孩子。朱大紅表示,家中失去頂梁柱後,經濟情況一直不好,孩子在接受完義務教育後只能輟學。加上她的身體不好,為治病欠下了許多債。
此次,綜合陸中明的喪葬費、孩子撫養費等相關費用,朱大紅要求勞榮枝賠償約135萬元,但勞榮枝在庭上表示其僅有3萬多元。對此,朱大紅當庭表示不會接受調解,希望勞榮枝受到嚴懲。朱大紅的代理律師劉靜潔也表示,法子英早前被判決時,也因無賠償能力,使朱大紅沒有獲得賠償。
劉靜潔稱,勞榮枝的辯護律師認為,陸中明並非勞榮枝所殺,因此沒有賠償責任。「但勞榮枝是和法子英共同犯罪,需要共同承擔後果。這20年來,勞榮枝在養狗、學琴、畫畫,享受『高品質的生活』的同時,想過被害人一家在貧困線上苦苦掙扎嗎!」法庭外,劉靜潔接受媒體公開採訪時說。
勞榮枝事件是怎麼回事
檢方認為勞榮枝從未真誠悔過, 為系列犯罪主犯。12月22日,經過兩日的庭審,勞榮枝案庭審部分結束,該案將擇期宣判。在法庭辯論階段,檢方認為勞榮枝為主犯,當庭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極深,為保全自己,未真誠悔過,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線。
與男友法子英殺了好幾個人的案犯勞榮枝逃亡20多年後於2019年11月在廈門被警方抓獲,在2020年12月的庭審中,勞榮枝對某些罪行不不予承認,並在庭審現場稱「不可能看上法子英」,她甚至說自己是受法子英脅迫的,她當時是太年輕等等。
勞榮枝絕對是一個心狠手辣的人,能逃亡20年並且一直以來過得還不錯,這樣的人城府深手段了得。反正法子英已被槍斃,她想怎麼說都可以。
事到如今勞榮枝沒有一點悔過之心,所有言辭的目的只有一個,想洗脫自己的犯罪嫌疑。是被迫的、看不上法子英,那就不該逃亡20年,應該當年就檢舉揭發法子英。
想藉此減輕自己的罪責,撇清與法子英的親密關係,洗清自己的犯罪嫌疑,一個對別人痛下殺手時毫不猶豫的人,在面臨審判時為逃避罪責可以信口開河,這也是滑天下之大稽。
勞榮枝案件的詳細介紹
涉嫌參與四起案件
第一起:江西南昌一家三口被害案
承認主動提出剪掉鄰居電話線
第一起案件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勞榮枝將熊某誘騙至南昌的租住處後,法子英持刀對熊某進行生命威脅並實施搶劫。法子英與勞榮枝先後將熊某及其妻子女兒殺害後,將熊某家財物搶走,返回九江市將財物交給法子英姐姐保管後,逃往浙江省溫州市。
勞榮枝在庭審現場承認,1996年夏天,自己曾化名「陳佳」,當時自己和法子英住在一起,對方慫恿自己去坐檯。
媒體此前報導的勞榮枝哥哥勞軍所說「勞榮枝當坐檯小姐,目的是幫法子英物色有錢的男人,把他騙到出租屋供法子英綁架、敲詐。」據法子英一案判決書顯示,7月,勞榮枝打電話將熊某誘騙到出租屋,法子英手持尖刀勒索熊某財物,逼迫熊某說出家庭住址後將熊某勒死,並將肢體肢解。
在庭審中,勞榮枝對有意物色男人進行否認。「我沒有去物色犯罪對象,我在坐檯的時候認識熊某。我當時不知道法子英是否離開南昌,因為我和他分手了。」
勞榮枝表示,自己將熊某叫到租住處,印象中熊某身高非常高大,法子英與熊某二人發生了劇烈的爭吵,有互毆的行為。「我想拉開他們被法子英踹開。我中途離開了出租屋,法子英讓我去買煙,法子英說他要和熊某談判。」勞榮枝稱,法子英用刀指著熊某,刀很長,熊某和法子英讓自己一起捆綁了熊某。
勞榮枝承認,熊某的腳是她捆綁的,其他部位是法子英綁的。在此案中,法子英曾帶她去過熊某家中兩次。第一次是一個白天去熊某認門,遇到了熊某的鄰居。「開門的目的是看熊某是否撒謊說他家在哪裡,因為這樣被害人就不敢輕易報案。」
據法子英一案判決書,他們拿走熊某身上的鑰匙開鎖進入熊某家,威逼熊某妻子交出財物,搶奪財物後,將熊某妻子和3歲的女兒勒死,為製造假象,將熊某部分肢體運至熊家。
對於第二次去熊某家,勞榮枝表示,是找熊某老婆要錢。「法子英說只是威脅一下,他不會殺了熊某的。當時的自己犯了糊塗,以為就是去談判……他用刀指著熊某的妻子,不讓我開燈,我在一旁找東西翻財物沒有翻到。」
「法子英說會放了熊某,讓我不要回出租屋。我先離開的時候,熊某還活著。我曾提出放了熊某,當時熊某手指被剪斷,我曾經提過要去送熊某去醫院。」
但當檢方詢問其是否提議剪了熊某家電話線,勞榮枝承認:「他有剪熊某家的電話線,我說對面的也剪了吧。」
第二起:浙江溫州租房綁架殺人案
稱租房不是為了物色綁架對象
第二起案件在浙江省溫州市。檢方指出,1997年到達溫州後,勞榮枝和法子英繼續採取由勞榮枝坐檯陪侍的方式物色搶劫對象。勞榮枝在工作酒吧物色到兩名女子後,兩人以租房為由對其實施綁架。在取得被搶劫對象存摺、手錶、現金和手機後,勞榮枝前往銀行取錢,法子英將兩人殺害。
對於這起案件,勞榮枝表示, 1997年她和法子英來到了溫州。為了生活,過完年她與法子英分別在溫州住招待所。勞榮枝稱知道自己被通緝了,也不知道該怎麼逃,去KTV坐檯,沒有用過實名。
在坐檯期間,勞榮枝認識了女子梁某。而對於檢方所說的「以租房為由進行綁架」,勞榮枝予以否認。「我租房的時候以前被騙過,租房是我的真實意願,我想找梁某租房,看了一次覺得不錯,後來我就帶著法子英一起去看。」
對於其當庭供訴和偵查機關內容不一致的問題,勞榮枝表示,「我陳述的和他們寫的不一樣,因為很多時候我直接認罪了。前因我都不想去辯了。」
據勞榮枝描述,後來法子英把梁某打倒,梁某就自己把錢拿出來了,後來梁某以肚子疼為由,要求另一女子劉某來,稱劉某有錢。
「劉某拿著存摺卡來了之後,我去取了錢。」勞榮枝說,「法子英讓我去取錢,因為我也是女的,我制止不了,於是我就去取錢。」
勞榮枝與法子英約定之後收拾東西一起會合。對於被害人財物的去處,勞榮枝回憶,手錶在法子英那裡,手機被法子英扔到河裡。
第三起:江蘇常州搶劫殺人案
每次都先走,贓款花在了吃和住房
第三起案件在江蘇省常州市。
檢方稱,1998年,兩人逃往江蘇省常州市,誘騙受害人劉某到租住處後,隱藏在門口的法子英將男子劉某綁架。法子英刺破劉某胸口後,勞榮枝用鐵絲對其進行捆綁控制人身自由,並要求其給劉某妻子打電話配合法子英搶劫要求。在法子英外出取錢時,勞榮枝再次以生命威脅劉某。兩人搶劫劉某7萬元後,離開現場。
對於此案,勞榮枝表示,自己去坐檯不一定是為了物色對象。「我們在常州有租房,坐檯沒有為物色對象做準備。我沒有朋友,我想交女性朋友。」
隨後,針對此案中的受害者劉某,勞榮枝表示,劉某是她和法子英共同選擇的目標。她參與了捆綁劉某的行為,每天都要向法子英匯報。「劉某是年輕力壯的青年,他主動說車裡有錢財,我去拿了5000元左右,劉某妻子拿了7萬元左右。後來這些錢在我手裡。」
隨後勞榮枝離開了常州,前往南京。據她介紹,自己在南京等了法子英一晚上。「每次都是我先走,他後走。我對他不會有任何要求,我也不知道他要殺人。」
檢方詢問,其為什麼和法子英分開走,之前有商量過如此善後?勞榮枝表示,確實商量過,但她從來沒想過他會去殺人。「是他要求我這麼做的……他說,受害人會影響我們辦案。」
勞榮枝表示後來她和法子英因為畏懼沿海城市,後來去了重慶。「我們花錢非常快,在他的日程安排下,這些搶劫來的贓款我們也花在了吃和住房上。」
第四起:木工案 曾幫忙推動了裝有屍體的冰櫃
第四起案件在安徽省。1998年7月22日,勞榮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華赴出租屋,進屋後將其裝進狗籠實施綁架。為恐嚇人質,法子英又以「做工」為名誘騙31歲的木匠陸某前來,殘忍將其殺害並肢解後藏屍冰櫃。
勞榮枝表示,1998年她來到合肥的時候,沒有任何朋友,自己和殷某在KTV認識。當檢方再次問及其目的是否為坐檯物色目標對象,勞榮枝稱,「是法子英要求我這樣做的。」
勞榮枝記得殷某的身體非常瘦弱,被法子英用鐵籠子關起來。「法子英將殷某和陸某關在同一間房間,(為了恐嚇殷某)法子英說他要殺一個人給殷某看。陸某發出吼叫聲,我當時非常恐懼,也在尖叫。」
媒體此前報導,殷某按法子英的意思寫下了三張字條,然後打電話讓妻子準備好30萬元。
此次庭審中,當檢方問及具體細節,勞榮枝稱,自己不記得殷某在被關進鐵籠之後是否給家人打過電話,但是記得他們讓殷某交錢出來。當被問及殷某有沒有給家人寫紙條時,她表示,「我不記得具體的環節,但是那個字跡我承認是我寫的,因為很像。」
據媒體報導,1999年7月29日,法子英供述,他離開出租屋時殷某還活著,他交代勞榮枝:「如果十二點我不回來,就是被抓了。你要替我報仇,把他殺掉。」後來庭審時,他又說,勞榮枝從未參與殺人。法子英離開出租屋的當天,勞榮枝還留在關著殷某和陸某屍體的出租屋內。
22日,當檢方問及「法子英是否和你交代過,如果殷某對你不老實,你就殺死他」時,勞榮枝表示,「我不會說這些話的。」同時,她明確表示,自己聽到了陸某被殺害時的聲音,隨後自己推動了裝有陸某屍體的冰櫃。「他要求我這樣做的,我真的非常害怕。我把冰櫃從客廳推到另外一個小房間。」
勞榮枝稱,自己當時很害怕,於是就先離開了出租屋,同時因為害怕法子英報復家人,她給法子英留了字條。據其介紹,字條中寫道:「親愛的,我先走了,我現在家裡等你,我一直在車上躺著輾轉多個城市,在車上睡著,不敢住招待所,無論哪一起案件,都不是我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