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為加強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員工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和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利於生產及促進公司績效,特制定本規定。
2.0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
3.0 內容:
3.1 入住程序:
3.1.1 新員工報到當日,由人事提供《新進人員明細》給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員分配宿舍並指導新員工入住;
3.1.2 新員工入住時,可在宿舍值班保安處借鑰匙自行配置,借取鑰匙時須將廠牌放在保安處並做好《鑰匙借還登記》記錄。
3.2 外宿程序:
3.2.1 新員工如需外宿,需在進入部門三天之內在部門文員處領取《員工外宿申請單》,並填寫完整 → 部門主管審批→ 總務主管核准→ 宿舍管理員通知部門文員處理結果;
3.2.2 老員工提出外宿,需提前一個星期在部門文員處領取《員工外宿申請單》填寫 ,具體流程同上;
3.2.3 員工外宿時間至少需在3個月以上,方可提出進廠入住。入住需提前一個星期在部門文員處領取《員工入住申請表》填寫完整→ 部門主管審批→ 總務主管核准→ 宿舍管理員通知部門文員入住床位;
3.2.4 員工外宿期間,發生一切事故和後果與公司無關,均由其自行處理。
3.3 宿舍(或床位)調整程序:
3.3.1 員工個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宿舍(或床位),需在保安室領取《宿舍調整申請表》填寫完整→ 宿舍管理員批准→ 通知部門文員調換後床位;
3.3.2 原則上公司宿舍不作大幅度調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宿舍,宿舍管理員接到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調整宿舍→ 總務主管批准→ 通知各部門主管、文員→部門文員將通知張貼並督促員工三天內搬遷宿舍→ 宿舍管理員檢查搬遷狀況→ 宿舍調整完成。
3.4 員工離職退房程序:
3.4.1員工離職當天,須把行李搬至宿舍一樓,再去保安室開物品放行條,持物品放行條去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離職退房手續;
3.4.2 員工辦理退房手續時,放行條上必須要有所在宿舍成員(至少半數以上)籤名,宿舍管理員檢查完員工行李及放行條後,須收回其所在宿舍的鑰匙,然後在放行條宿舍管理員一欄籤名,並寫上具體的放行日期。
3.5員工宿舍衛生管理
3.5.1 室長機制(限於職工宿舍)
3.5.1.1室長的產生:由各室自行推選室長一名 ,並在宿舍管理員處備案;
3.5.1.2 室長的權責:對本室紀律、安全、衛生有監督、管理責任和義務。公平、公正的安排本室成員輪流值日,每周/月定期參加衛生檢查評比/宿舍長會議,並負責在宿舍管理員處領取本宿舍的清潔用品;
3.5.1.3 宿舍長的福利及發放:宿舍管理員每月為優秀宿舍室長申請管理費用30元,在次月薪次中予以發放(如未主動選出室長,視為自動放棄)。
3.5.2 衛生標準:
3.5.2.1門窗:門窗無亂張貼現象,無積灰,玻璃乾淨明亮。
3.5.2.2地面:地面乾淨,無垃圾、無痰跡,床下無灰塵。
3.5.2.3牆面:無亂貼、亂釘現象,無蛛絲網。
3.5.2.4陽臺:毛巾統一整齊掛在洗漱臺的鐵絲上,水桶整齊擺放在洗漱池下,洗漱池上不允許擺放物品,水槽乾淨無汙垢 。
3.5.2.5廁所內:無汙垢,無異味,無亂釘亂掛現象。
3.5.2.6走廊:乾淨,無垃圾,無痰跡,無亂擺放現象。
3.5.2.7床上物品:被子疊成豆腐塊形狀放在床上,床單需拉平整齊;就寢時需將床簾拉上,離開宿舍時需將床簾拉向一側,衣服須疊放整齊,或用衣架整齊掛起。
3.5.2.8床下物品:須整齊擺放,裝東西的桶必須放置在床角兩側,鞋子須統一整齊擺放。
3.5.2.9清潔用品:掃把、拖把、垃圾鏟需統一放在指定位置,垃圾做到每日一倒,個人
清潔用品如口杯、沐浴、洗髮水等放置在洗漱臺且擺放整齊。
3.5.2.10 行李物品及其它小物品:須統一放在指定行李架上,且擺放整齊。
3.5.3 宿舍衛生檢查方式與頻率
3.5.3.1 宿舍管理員和保安員及指派(各室長輪流指派)室長兩名每周對每棟宿舍的衛生進行不定期地檢查和巡查。
3.5.3.2 公司7S小組成員每周對每棟宿舍抽樣2間進行衛生檢查。
3.5.4 宿舍衛生評比方法
3.5.4.1以房間為單位,走廊的區域線以室內兩側的隔牆為準。
3.5.4.2檢查項目及扣分標準請見附表《宿舍檢查表》。
3.5.4.3 檢查成績:宿舍管理員每周和月底都會將檢查結果公布在每棟宿舍的白板欄上,並附上優秀宿舍、待改善宿舍的圖片,請全體員工留意查看。
3.5.5 宿舍衛生獎罰規定
3.5.5.1 被檢查宿舍當日扣分超過30分或以上,全體宿舍成員警告一次,室長加倍。
3.5.5.2 宿舍管理員每月將宿舍檢查扣分進行排名,公平公正地選出3個優秀宿舍和3個待改善宿舍(男職工宿舍各2個,女職工宿舍各1個),並對宿舍每個成員進行嘉獎和警告各一次,宿舍長獎罰加倍。
3.6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須知
3.6.1凡本公司員工,一律憑廠證出入公司宿舍,自覺接受宿舍保安員檢查,不佩戴廠證者,宿舍保安員有權拒絕入內。
3.6.2宿舍內不得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鍋、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內配套設施,不準用紙箱木板等在床周圍亂搭亂擋,不準在牆上亂釘、亂畫、亂貼;
3.6.3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和宿舍內外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責任人不明時,則由全室人員分攤;
3.6.4 職員宿舍應愛護公司配發的空調、遙控等電器,並統一由宿舍1號床位保管,如損壞需所在宿舍所有職員照價倍償。1號床離職時需將電器清單同宿舍管理員交接,如損壞或遺失由1號床職員承擔,具體請見《宿舍空調管理規定》;
3.6.5員工應保管好宿舍內電器,並按要求開關,嚴禁晝夜長明燈,做到人走燈關;
3.6.6 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嚴禁焚燒廢張雜物,嚴禁吸菸,菸灰菸蒂不得隨便丟棄;
3.6.7員工要有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好門窗,睡前要將房門上鎖,保管好房間鑰匙,不得將房間鑰匙隨便借與他人(本宿舍員除外),不得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宿舍,現金與銀行卡需妥善保管,避免遺失,且要特別提防本宿舍的離職和自離人員;
3.6.8所有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總務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宿舍管理員處辦清鑰匙、用具的交接手續。離職人員需在離職當天上午將行李搬至警衛處,離職員工行李搬出宿舍後不能再進入宿舍;
3.6.9辭工或辭退人員必須在宿舍有人時收拾行李、物品,並將行李搬離到宿舍一樓暫放,待結清帳目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不可再回宿舍。放行時,須有行政部的放行條,方可攜帶行李離開公司。所攜帶行李、物品經開包檢查,屬於本公司生產的物品需持有發票或公司證明,否則予以沒收及處罰;對於無理取鬧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3.6.10 基於安全考慮,職工宿舍不允許訪客探訪及留宿非本公司人員;職員宿舍探訪時間為17:40-22:00,節假日為8:00-21:30,訪客進入本公司宿舍必需遵守宿舍管理規定,違者將勒令離開本公司宿舍,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3.6.11訪客進入宿舍,需由被訪人帶入,並將訪客有效證件(身份證、居住證)押在警衛室,訪客在探訪時間,被訪人因事離開宿舍15分以上,訪客需離開本公司宿舍。
3.7員工宿舍紀律管理規定
3.7.1住宿員工應自覺維護宿舍區域的安靜環境,中午(12:30-13:30),晚間21:30以後不進行有噪音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夜間最遲0:00需返回宿舍;
3.7.2 員工應嚴格按照宿舍管理員分配的房號和床位入住,不得擅自更換床位和宿舍;
3.7.3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不得於宿舍聚餐、喝酒、賭博或有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3.7.4嚴禁帶飯菜到宿舍用餐;
3.7.5 嚴禁在公司宿舍走廊及公共場所衣衫不整;
3.7.6嚴禁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未經允許擅自動用他人物品,若被發現以偷竊論處;
3.7.7員工不準從窗口、走廊向樓下潑水、扔東西,更不得從窗口、走廊拋擲行李;
3.7.8 員工在宿舍禁止拉幫結派、偷盜或打架鬥毆,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3.7.9公司行政部將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檢查時公司員工應予以配合,對有意刁難、辱罵工作人員者,記大過處罰,態度惡劣者,予以解僱處理;
3.8員工宿舍突發事故和異常的緊急處理
3.8.1 火警事故:宿舍管理員應迅速報告上級主管及安全主任,情況緊急時立即撥打119,同時和保安員、消防員一起組織宿舍區人員安全疏散並配合相關人員現場救火;
3.8.2 員工打鬥事件:宿舍管理員應果斷制止,如當事人不聽勸阻,應迅速報告上級主管,並通知保安人員合力制止,事態嚴重時立即撥打110 ;
3.8.3宿舍內發生搶劫或被盜事件,宿舍管理員應與室長、住宿員工及保安保持聯繫,一旦發現可疑人員既跟蹤監視,並保護好現場,以備公安機關偵察;
3.8.4 宿舍員工發生急病時,其他成員應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員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以便及時就醫,必要時撥打120;
3.9 宿舍住宿標準
3.10 宿舍維修管理
3.10.1 員工宿舍如門、窗、鎖、水籠頭、光管、風扇、床等設施損壞,需去保安室領取《宿舍維修申請單》→ 填寫完整交至宿舍管理員處→ 宿舍管理員確認→ 宿舍管理員登記並編號後交給電工組長→ 維修OK後返回《宿舍維修申請單》→ 宿舍管理員確認維修效果並進行備案。
3.10.2 員工宿舍維修以下費用需由所在宿員成員承擔,具體扣款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出:
3.10.2.1宿舍門鎖壞(18元/把,後續根據物價進行調整);
3.10.2.2 水籠頭損壞(13元/把,後續根據物價進行調整);
3.10.2.3 其他公共設施人為損壞;
3.10.2.4 下水道或廁所堵塞(公司請外來人員掏通時需支付的實際費用,由所在宿舍平攤)。
3.10.3 員工宿舍維修以下費用由公司承擔:
3.10.3.1宿舍及公共區光管壞;
3.10.3.2 宿舍門、窗、床、風扇等非人為損壞。
3.11 宿舍清潔用品的領取和發放
3.11.1 員工入住新宿舍,由宿舍管理員統一發放清潔用品並進行登記,包括掃把、拖把、垃圾鏟等,費用由公司承擔;
3.11.2 員工宿舍清潔用品在使用過程中半年之內需要更換,再次領取清潔用品時,每人需扣款1元;
3.11.3 員工宿舍清潔用品領用超過半年自然損壞,可在宿舍管理員處再次領用,費用由公司承擔。
3.12 外宿補貼標準
3.12.1公司主管級(含以上)可享有外宿補貼;
3.12.2 在公司能安排入住的情況下,職員職工不享受外宿補貼,2009年5月前享受外宿補貼的職員繼續享受補貼待遇;
3.12.3 主管級補貼標準為350元/月,生效時間為申請表填寫日期的次月(以滿月計算);
3.12.4 經理、總監級補貼標準為800元/月,生效時間為申請表填寫日期的次月(以滿月計算)。
4.0 附則
4.1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系統總務部解釋;
4.2 本規定呈總經理核准後公布實施。
5.0 相關文件與表單
《宿舍獎處規定》 MLK-H-047
《宿舍檢查表》 MLK-R-214(A.1)
《床位調整申請表》 MLK-R-372
《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MLK-H-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