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22歲的小華,初中二年級還沒上完就輟學打工。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3月16日8時,小華在其打工的工廠女工宿舍內分娩一女嬰,並將其從二樓窗戶扔至樓下垃圾堆內,所幸垃圾堆當時堆滿柔軟包裝紙及紙箱碎屑,女嬰僅受額面部外傷,隨後女嬰被來清理垃圾的保潔人員撿拾後送到醫院救治,現已無大礙。
鑑於小華能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歸案,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同樣的慘劇已經發生了不止一次,2016年12月3日早上6點40分許,天剛蒙蒙亮,有濟南市民在上早班途中,路過高新區茗築美嘉小區門前時,在路邊綠化帶裡發現一個小包袱,兩條粉色和藍色的小棉被,裹著一名出生沒幾天的小男孩,驚奇的是孩子不哭也不鬧,市民趕緊將孩子抱到附近的保安崗亭裡,打了110後警察和急救車趕到現場,將渾身凍得青紫的嬰兒帶到了醫院。
醫生檢查後,發現孩子健康狀況良好。
據了解,孩子的媽媽就租住在這個小區,年齡20歲左右,是個還在上學的大學生,談戀愛懷孕了未婚先孕,眼看著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卻不知所措,未採取任何措施就生下來了。
2015年3月24日一大早,北京市東城區某酒店員工宿舍的保潔大姐做公廁保潔的時候,驚奇地發現四樓女衛生間淋浴間的地上隱約可見內有衝洗乾淨的血跡,當時大家議論紛紛。就在這天中午,有該酒店職工無意中發現在樓下一樓平臺上,有一個渾身赤裸的嬰兒,並當即報警。
當地警方警察趕到現場後立即展開調查,經確認該嬰兒已經死亡。後通過現場檢驗勘查,細緻詢問,警方發現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一個名叫李某的女孩。調查顯示,李某剛滿20歲,事發時是東城區某大專院校的學生,當時正在該酒店實習,住在員工宿舍。當天半夜,李某感覺自己肚子開始陣痛,出於無知和害怕外人知道,她並未聲張,並在凌晨4點多生下一名女嬰。當時她蹲坐在女衛生間浴室內,衝洗乾淨身上的血跡,隨後用秋褲包裹嬰兒,趁黑打開窗戶扔到了樓下,居然若無其事地坐公交車回家了。
同年在廣州市南沙區,又有一名少女小君,僅僅16歲。懷孕多時自己並不知情,由於臨近預產期並發生陣痛,這個女孩以為自己得了什麼消化道疾病並去醫院看消化科,等號期間突然腹痛難忍,到衛生間自然分娩一名男嬰。大驚失色的小君慌亂之中用衛生紙緊緊捂住新生兒的嘴防止其哭出聲來,最後致其窒息而死並隨手扔在垃圾桶內。最後小君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總結起來都有這樣的共性:偷嘗禁果,未婚先孕,缺乏生活常識,害怕家庭(學校、單位)壓力,進而殺嬰。還有一條最重要的原因:我生的孩子就是我的私有財產,可以任意處置。
這些事例說明了什麼問題?當然我們可以指責她們對社會常識和法律知識的無知,而且也確實是釀成悲劇的主要原因,但這並不能完全歸結成是她們自身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