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世事無常,本來我自己經歷過了很多場戀愛,看清了愛情裡的真真假假。有多少人是為了感情?都是為了物質!我快三十了,從二十三歲最後一次戀愛後至今沒跟女生有過任何交集。不是我楊三對女生有偏見,是我對於感情,對於婚姻有著深入骨髓的恐懼。我一直勤勤懇懇,努力掙錢,努力的學技能,水電,家務,做飯,門鎖······對每個我所喜歡,我所愛的人,我都是能掏出心窩子的。可戀愛帶給我的,只有傷痛,你能想像出前一刻還甜言蜜語說著,轉頭她就不認人。我一直留著她給我的手機卡,我堅信她不會拋棄我,不會離我而去的 ,可惜現實很殘酷。故事還得從我的二十三歲開始轉折,那一年我仿佛變了一個人。
那一天我覺得我鼓足勇氣,打了這個延遲了一年的電話,這一天剛好是我的生日,我覺得我們會像原來一樣,當時的我是很激動的。我打過去,上去就問她過的怎麼樣。在她說過「你是誰啊?」之後就聽不清楚了,我倆一個勁的喂,喂,餵了。我很失落,覺得她是煩我了。畢竟這是她給我的小號,她知道我是誰。我以為自己已經可以照顧她了,不論是從金錢上還是其他什麼上,我能給她原來她想要的一切。結局很悲慘,雖然外面陽光明媚。蒼天似乎察覺不到我的憂傷,我的失落。當初,我以為我們之間只是家裡的原因,現在看來並不全是家裡的問題。
「我可以追在你身後,像影子追著光夢遊······」突如其來的手機鈴響,看到520這個短號,我知道這是她給我打過來了。我激動得跑到一個僻靜的地方,生怕聽不到她說什麼。
「我發現你這個人有病吧,咱倆都這樣了,我過的好不好,你都不需要知道。」聽到她的開場白我立馬接到「我有能力讓你幸福了,我現在可以獨立的照顧你·······」「好了,你別說了,就這樣吧,以後你別打過來了,打了我也不會接了。」嘟···嘟···嘟······
我的心猛地一驚,我們相識相戀是在我二十一歲的時候,一年後她離開了我,一直覺得是她家裡對我的抗拒。那時的我因為這個事病倒了將近一個月,瘦了十幾斤,她很瘦,一直嫌我胖,我還自嘲,因為她我這算因禍得福。直到這我二十三歲給她打的這通電話我才明白。什麼是現實,赤裸裸的打在了我的臉上。這一年間,我翻閱了我們之間的聊天記錄,我一直以為我們的感情是真摯的,不像之前我所經歷的學生時代的戀愛。可我錯了,其本質沒有什麼不同。不同的應該就是,這更刻骨銘心,更難以忘記。
她的名字叫明月,明月幾時有,天天思明月。我總是想陪她賞月,但沒賞過一次。她出現在我的生命裡,我可能這輩子都不會忘,我們在很多地方纏綿,讓我流連忘返。一起出去旅行,在房間裡聊天到半夜,她說她身邊的故事,我跟著聽。我始終覺得我們的戀情終結於二十三歲,我生日的那天。
人生的長河又流轉了五六年,現在我也並沒有忘了她,只不過時間已經把她埋藏在我心底,影響不到我的生活了,現在我一個人也可以好好的生活,過的很充實。想著就算孤獨終生也並不見得是壞事,我並不缺什麼。
明月,對不起。我楊三,不再愛你。同時,我也要謝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是你讓我開始獨立,讓我做一個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