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二者在表面現象上愈接近,其易混淆性就愈強,於是二者在學習上相互替代時就會產生「優點更明顯,其弊病亦更深沉」的後果。這亦即是學習理論上所謂「強相似性帶來強幹擾性」(即「負遷移」)的道理所在。
首先,在音色方面,仿真效果再好的電子琴(電鋼琴),也只能是「仿」,而不是「真」。隨著學習時間的增長,學生的鑑別力會不斷提高。「仿」與「真」之間的本質區別及細微差異就在學生耳朵裡逐漸變得明晰起來。如果長期學習電子琴而較少接觸鋼琴的話,學生就會逐漸產生鑑賞錯覺,以「仿」為「真」、以「仿」亂「真」;以至於長期練習電子琴(電鋼琴)後很長一段時間在鋼琴上找不到感覺,甚至永遠。因為這樣的學生(尤其是從小開始學的)在彈鋼琴時,有可能在欣賞心理上始終以電子琴(電鋼琴)為標準或參照,從而總想把鋼琴彈得象電子琴(電鋼琴)一樣。這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無論用什麼方法、方式和感覺,只要能按下鍵盤,都會發出同樣力度、同樣音色的音來」其次,在手感方面。較早的電子琴在觸鍵及手感方面具有單一性,即「無論用什麼方法、方式和感覺,只要能按下鍵盤,都會發出同樣力度、同樣音色的音來」「而鋼琴,則是有控制的觸鍵方法。所謂控制,也就是控制觸鍵那一瞬間的感覺並選擇所用的方法,因為這直接關係著發出一個什麼『色調』、什麼『味道』的聲音來。而『色調』和『味道』又曲曲有別,這就要求觸鍵也能曲曲互異。因此,很多先學電子琴(電鋼琴)的學生在後來接觸鋼琴時,幾乎都要改進或重新學習觸鍵方法,也即這個原因。另,即使現代電子琴(電鋼琴)已經發展得有力度控制且手感模仿得也比較好了,卻仍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從表面現象看,仔細一體味就會發現二者的觸鍵感覺是有差異的,或明顯或不太明顯;二是從本質來看,二者的發聲方法是根本不同的,鋼琴是靠擊弦機而電子琴則是靠改變電阻大小而進行的。因而在觸鍵手感方面,對於鋼琴而言,電子琴(電鋼琴)也只能是「仿」而不會是「真」。總之,我認為,電子琴(含電鋼)、手風琴等鍵盤樂器與鋼琴均各是一種樂器,儘管它們之間或多或少地有著一些共性與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是不可能相互代替的,至少不能長期。而尤其是電子琴(電鋼琴)與鋼琴之間,因為電子琴可以說本身最初就是為模仿鋼琴而產生的,而它的一個重要發展目標就是儘可能「真」地模擬鋼琴(包括音色、手感等方面)。然而,事物總得一分為二地看待。因為電子琴與鋼琴本質上是兩種不同的樂器,本質上永遠不可能合二為一;它們之間的共性也永遠只能建立在表面現象上。綜上所述,如果你的目的是學好鋼琴,那麼在此之前學習電子琴(電鋼琴)等鍵盤樂器對於其鋼琴學習並沒有太多的幫助,並且,如果前面的過程愈長,其後面的效果則反而愈差。總之,從長遠來看,先學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對於鋼琴學習的影響是有利有弊,但弊大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