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實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依據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16號)、《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浙委辦〔2003〕60號)和《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我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市委辦〔2004〕6號)。
2、什麼是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答: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醫療待遇實行社會統籌,人員移交街道(鄉鎮)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街道(鄉鎮)和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3、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有何重要意義?
答: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解決企業辦社會問題的重要措施。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對於保障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目標是什麼?
答:(1)到2004年年底,杭州六個老城區在檔案移交、管理內容、服務經費、組織保障等方面真正實現企業退休人員由街道(鄉鎮)和社區管理服務;
(2)到2004年年底,蕭山、餘杭區和有條件的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實行街道(鄉鎮)和社區管理達到90%左右;
(3)200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實現企業退休人員街道(鄉鎮)和社區管理服務,基本建立起規章制度完善、服務程序規範、服務內容豐富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
5、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是什麼?
答:我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其基本形式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納入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和社區進行管理服務。
6、社區組織尚不健全、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分散的縣(市),退休人員怎樣實行社會化管理?
答:在社區組織尚不健全、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分散的縣(市),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對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隨著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逐步移交和當地社區建設的發展,其管理服務形式應逐步過渡到由街道(鄉鎮)和社區進行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
7、街道(鄉鎮)和社區的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主要有哪些?
答:(1)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
(2)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諮詢和各項查詢服務;
(3)跟蹤了解企業退休人員生存狀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
(4)幫助死亡退休人員的家屬申請辦理喪葬費、遺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5)集中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
(6)組織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開展組織活動,加強企業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健康檔案,配合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切實落實和維護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有計劃地開展健康教育、疾病預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
(8)組織企業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健身活動,指導和幫助他們通過各種形式的社會公益活動發揮餘熱,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8、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中,企業應做哪些工作?
答:(1)企業應通過召開退休人員座談會等形式,向退休人員宣傳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意義,及時解決他們的生活和思想問題;
(2)加強與退休人員所在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的聯繫,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的各項工作;
(3)做好有關經費(企業退休人員服務經費,統籌外省、市規定發放的項目費用)的籌措工作,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的同時,一次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清服務經費;
(4)繼續按原渠道支付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醫療費及有關福利待遇等;
(5)企業現有的用於退休人員活動的場所、設施,應繼續發揮作用,並向社會開放;
(6)對移交社區的退休人員在政治上、生活上繼續給予關心,不得以社會化管理為由隨意減少本單位退休人員原有的福利待遇。
9、杭州市和各區縣(市)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答:該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具體實施;負責企業退休人員檔案移交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服務經費的劃撥和監督;指導、協調企業退休人員活動場地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企業退休人員活動等。
10、什麼是服務經費,籌集標準是多少?
答:服務經費是指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後,由市政府通過各種渠道籌集,專項用於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的各項支出經費。服務經費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年120元標準籌集。
11、服務經費來源主要有哪些渠道?
答:(1)由企業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和同級財政各負擔50%;個體勞動者中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服務經費由市、區財政各負擔50%;(2)社會資助的資金;(3)利息收入。
12、如何計繳服務經費?
答:企業退休人員服務經費按規定的標準和退休人員實際年齡一次性計繳至75周歲,在計繳時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按5年計繳。企業需繳納的部分,應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關係向街道移交前,一次性向市退管經辦機構繳清。
財政按規定應負擔的經費,在每年6月底前一次性劃入市財政專戶。
13、企業繳納的服務經費怎麼列支?
答:(1)企業改制前已退休人員,其服務經費改制時已作提留的,從提留資金中列支;未作提留或提留不足的,有國有(集體)資產的從國有(集體)資產收益中列支,沒有國有(集體)資產的由退休人員所在企業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2)其他各類企業以及企業改制後(含納入社會化管理後)新增的退休人員按規定繳納的退休人員服務經費,由企業繳納的部分,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14、如何管理和使用籌集的服務經費?
答:按規定籌集的服務經費必須納入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經費使用實行監督、檢查。服務經費主要用於:(1)節日慰問;(2)大病住院探望;(3)花圈費和孤寡老人喪事料理;(4)困難補助;(5)文娛健身活動。
15、如何撥付服務經費?
答:(1)服務經費由市退管經辦機構根據實有退休人數採取「按季逐級撥付」的辦法。
(2)各區退休人員當季發生增減變化的,在次季進行調整。
(3)各區、街道服務經費當年有結餘的,需說明原因,經市退管經辦機構和市財政局同意後,可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
(4)區、街道(鄉鎮)退管經辦機構應按照「統一管理,三級核算」的原則,做好服務經費的會計核算工作。服務經費實行專戶存儲,單獨核算。實際使用情況定期在社區張榜公布。
(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2345」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