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已經發酵好幾天了,從南風窗的記者開始關注這件事到財新雜誌的記者又寫了一篇反轉,人們覺得這件事越來越離奇和有意思,關注度越來越高。我想一部分也是由於人們的好奇心作祟吧,想知道這個高管和一個沒讀過書的未成年女孩之間的真實關係是什麼。那我就帶大家從心理學的角度一起來獵獵奇。
先來看看最早南風窗記者對李星星(化名)的採訪記錄,這是李星星的敘述:
通過她的描述,所有人都可以咬牙切齒的說,這個鮑某某混蛋,禽獸不如,強姦未成年的小姑娘。
但是,就在不久之後,在財新記者的採訪報導裡,鮑某某則完全是另一番陳述。鮑某稱:他和李星星已經訂婚並送她鑽戒;說兩個人經常qq來聯絡感情,且李星星稱他為「親愛的大壞蛋」,還會說「想你了」以及「在你身邊才有安全感」一類的話。而鮑某把李星星的報警行為解釋為耍小脾氣,好像兩口子打架,一方胡鬧一樣。這一番解釋一出,很多看官肯定在一瞬間覺得,這個鮑某和李星星完全是忘年戀啊,甚至類似於瓊瑤愛情故事,或者像著名小說《洛麗塔》,那李星星一開始說的都是真的嗎,也許只是她在耍小脾氣?
但是,冷靜下來一琢磨,就會發現很多破綻。如果是所謂鮑某口中的「兩情相悅」,又為何李星星會患上重度焦慮和抑鬱症以及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甚至自殺未遂;又為何小姑娘會說鮑某逼著她看性侵兒童的變態電影,我想這種電影如果不是鮑某給她看的她是絕對找不到的。
但是在這裡,很多看官也會發現一個很大的疑點,即:李星星確實說過想念鮑某(這有聊天記錄和心理諮詢師的談話記錄為證),且李星星對待幫助過她的人態度反覆無常,甚至後來拉黑一些幫助她的人。如果真的是一個罪大惡極的大壞蛋又為何李星星的態度會如此飄忽不定?這可能也是這個案件吸引人之處。
心理學對當事人行為的解釋
下面就先試著從心理學的角度對小姑娘的行為做一些解釋。
01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正如很多心理學者分析的那樣,小姑娘對於鮑某時而表現出依戀的態度可能是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又稱人質症候群,指的是被害者對加害者產生了情感,甚至會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是人在求生欲和自保意識作用下的本能反應。
在這裡,小姑娘用對鮑某產生情愫這種方式來合理化自己被侵害的事實,這樣可以讓自己覺得舒服一點。
02一定程度的依戀心理
一個14歲的姑娘,被父母送給了一個陌生人。14歲的人,是具備一定行為能力和獨立思考能力的,她完全明白,自己是被父母拋棄了,此時她肯定是存在嚴重的被拋棄感的。而就在此時,這個陌生男人給了她一個家和一些溫暖,這些溫暖和庇護是我們不能否定的,況且這個陌生男人又學識淵博事業有成。此時,她對這個比她年長很多的男人產生依戀和崇拜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人性是複雜的,不能因為鮑某的禽獸行為就否定他給李星星提供的庇護。畢竟,在李星星身上除了嚴重的精神症狀外,並沒有發現身體被嚴重暴力虐待的痕跡,這點我們不能否認。需要聲明的是,我所做的分析絕對不是為鮑某的禽獸行為洗地,只是從人性和內心活動的角度來分析小姑娘可能存在的心理狀態。
說完了李星星我們再來說說鮑某
鮑某明是天津人,1972 年出生於一個知識分子家庭。從天津大學碩士畢業後,他赴美留學,在美國紐約與加州工作近10年,取得了美國國籍和中美兩國律師執業資格。之後他又先後在傑瑞公司和中興公司做高管同時又兼任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的身份,這樣一個地位顯赫的所謂「成功人士」,為什麼會在網上發布想要領養女兒的信息,又為什麼一直到跟帖領養的2014年都沒有結婚。這一系列反常的舉動難道沒有引起人們的思考麼?
接著,我再帶大家往下看這個鮑某收養李星星之後的表現:
「剛滿14歲的李星星,還沒有發育,個子也瘦小。但是鮑某明會突然掀開她的衣服,嗲著聲音,叫李星星『媽媽』,說自己是『寶寶』。」
在李星星的自述《生命的遺書》中,也有同樣的描述:「他的聲音突然變成像小寶寶一樣,對她奶聲奶氣地說,媽媽我要喝奶」。
寫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罵,這不是變態麼?
一個男人叫陌生女性為媽媽,像鮑毓明這樣還叫比自己小30歲的女孩為「媽媽」,這簡直太恐怖了!
那麼,這樣畸形的角色定位是怎麼形成的?
01關於戀母情節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回顧一下男性的成長過程。
男性在3—5歲的時候,會迎來自己的性發育,這個時候和他接觸最多的異性就是他的媽媽。
因此幾乎所有的男孩都會在很懵懂的情況下,愛上自己的媽媽。
記住,這並不是什麼變態或有病,而是非常正常的心理。
所以,戀母情結和戀父情結一樣,都是非常正常的,絕大多數人都能在父母的引導下,順利地度過這一時期。
但是,有兩個例外:
一個就是在成長過程中,母親過於溺愛而父親的角色缺失,導致男孩在已經有性別意識的時候依然和母親睡在一張床上,或者有親密舉動,就會導致男性對於母親的依戀沒有戒斷從而延續到成年。於是在長大之後,就對母親的形象有格外的癖好。
這是其中一種,還有一種就是兒子和母親的關係太疏離太冷漠,從未給過他母愛。
缺少的就會一直尋找,這樣戀母情結就會如同一座沒有翻越的山,一直橫在他的心裡。
總之太多或者太少,都會造成問題,這樣的男孩即使長成男人,但心裡永遠有那麼一塊心結和永遠填不滿的欲望。
02關於「戀童癖」
鮑某的種種表現,應該是有「戀童癖」傾向的。雖然李星星已滿14歲,但依然是一個剛剛發育的小姑娘。雖然不能嚴格的歸類為理論上兒童的範圍,但鮑某和李星星年齡相差懸殊,我們依然可以認為他具有「戀童癖」的傾向。那麼,他的這種心理又是怎麼形成的呢?下面是我依據心理學做出的一些推測:
從他40多歲始終單身來看,也許在他的曾經,有過被同齡女性傷害的經歷。這種經歷對他的心理造成了一定影響,有可能在青春期時萌發過對異性的好感,而被家長或師長打壓,導致成年後無法正常與同齡女子交往;也有可能曾經戀情受挫,覺得和同齡異性交往會感到害怕,於是久而久之,被壓抑的感情需要就轉移到孩子身上。感覺孩子相對簡單,也更好控制。在這裡,我還想介入一個心理學名詞:退行。
退行(regression)是指人們在受到挫折或面臨焦慮、應激等狀態時,放棄已經學到的比較成熟的適應技巧或方式,而退行到使用早期生活階段的某種行為方式,以原始、幼稚的方法來應付當前情景,來降低自己的焦慮。這是精神分析學裡講的人類防禦機制的一種。
根據上述分析,鮑某想和未成年女性建立所謂的「戀愛關係」,同時還會模仿寶寶的聲音和小姑娘對話,這一系列有些變態的行為似乎就不是那麼的難以解釋了。
我再一次重申:我分析鮑某的心理絕不是為鮑某和小姑娘李星星發生性關係這樣不齒的行為洗地!只是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整件事情當事人的行為。內心活動永遠主宰著人的行為,要了解一個人的行為一定要去剖析他的內心,而剖析內心又一定會涉及到過去的成長經歷以及原生家庭。大家都知道,原生家庭對一個人的成長,影響是巨大的。
可以說大多數刑事犯罪的犯罪行為人在做出一些殘暴行為之時,內心已經處於比較扭曲的狀態了。或者說,大多數人的人格都存在重大缺陷。很多心理學和犯罪學專家也已經認識到這點,於是《犯罪心理學》作為一門重要的學科應運而生。研究人的心理對於預防和打擊犯罪具有極其重大的現實意義。
我曾經說過這樣的話:一個社會,靠法律來震懾犯罪行為,靠經濟大環境以及對人們的心理建設來預防犯罪。而父母是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第一任啟蒙老師,也是孩子日後人格形成的決定性因素之一。所以,所有的父母都應該儘自己所能給孩子一份較為健全的愛,這是比吃飽穿暖、送ta上清華北大更重要的事,因為這關乎一個人一生的命運。
寫到這我忽然想起李星星的母親,好像在這起事件裡,很多人把她給忽略了;而在我看來,造成李星星傷害的最大的也是最直接的責任人應該是她的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更是這個世界上和孩子最親的血肉連心的人。李星星的母親無論什麼原因把已經青春期的女兒送到一個單身中年男子那裡去的行為都是不可原諒的。我不信憑著一個成年人最起碼的認知水平,不可能意識不到這樣做可能存在的風險。鮑某禽獸,但他畢竟是和李星星毫無血緣關係的人;而李星星的親生母親,做出這種行為我覺得是不可原諒的。雖然她可能不用負法律責任,但至少應該被釘在道德的十字架上。
這個案件何去何從,我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在大家的輿論監督之下,鮑某即使有再多不管是否精心製造的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法律都會給予公正的判決。我現在倒是很擔心這個姑娘,希望她將來可以擺脫陰霾,健康成長。既不會把憤怒指向自己,自我傷害;也不會把憤怒指向他人,為下一次犯罪埋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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