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性侵」案,竟運用心理學效應打造「服從性」,是有多可怕!

2020-09-05 頭號情感

「沒想到自己對她百般疼愛,她卻恩將仇報。」

鮑某這句氣急敗壞的話,暴露了他對養女小蘭(化名)的服從性打造,目標就是對他的「性服從」。

這句話翻譯成流行網絡語就是:「我在等你感恩,你卻在等我坐牢?」

他這麼做,一方面是為了讓小蘭能夠被他任意擺布,滿足自己的變態私慾;另一方面製造兩人心甘情願的假象,為逃脫法律的制裁做準備。

沒想到隨著小蘭對他險惡面目的不斷認識與外界因素的介入,他的「服從性打造」計劃失敗,顯示了他遭遇挫折後的不甘與憤懣。

從對整個事件的回顧中,可以看出,他對小蘭的服從性打造,從與小蘭的母親見面那一刻就開始了,一直持續了四年之久。

他是心理學效應運用的高手。這才是真正的可怕之處。

他的「服從性」打造計劃,運用了多種心理學效應,本文選取其中四種加以簡析:

一、光環效應:樹立「好爸爸」形象,鬆懈對方的警惕感。

光環效應,又稱暈輪效應,是指在觀察某個人時,對於他的某種品質或特徵有鮮明的知覺,從而掩蓋了其他特徵。

由於鮑某一直在網上尋求「目標」,2015年4月,鮑某通過「網友」介紹,認識了小蘭的生母周娟,一段時間過後,鮑某取得了周娟的信任,再加上他一長串的名頭,覺得他會是個「好爸爸」,能夠讓小蘭接受良好的教育、過上更好的生活。

鮑某在向周娟營造自己「好爸爸」形象的同時,也是同時在向小蘭展示。

這樣做的最終目的,是樹立「好爸爸」的人設,讓以後各種不齒的行為,都只成為這張人設背景上的小汙點:因為我是好爸爸,所以無論怎麼對待你,都是為你好,爸爸不是壞人。爸爸就是做錯了,也是小錯,你放心聽我的。

二、貝勃規律:不是循序漸進,而是直接地給予最強的施暴,樹立一個參照標,以減少對方對後續性侵的刺激感與反抗性。

貝勃規律,即人們一開始受到的刺激越強,對以後的刺激感覺也就越遲鈍。

2015年12月31日,剛滿14歲的養女就被鮑某性侵。70多斤的小蘭哪裡是200斤鮑某的對手。「巨痛,從下體一直衝到肚子裡來,她流血了。小蘭一整夜沒有睡,第二天肚子還是痛,去洗手間一看又流血了,她懵了。」(援引報導內容 )。

這是鮑某禽獸不如之處。一切都是他計劃中,完全沒有一點對所謂一起生活了幾個月的「養女」(哪怕是一個陌生女孩)的感情成分,只想以最快捷、最省事、最不顧對方感受的方式開始施暴,一步到位、毫不猶豫。

三、巴納姆效應:因為別人都是這麼做的,所以你這麼做是正常的。

巴納姆效應,又稱暗示效應,指一個人在自我追尋與自我迷失時,很容易受到周圍信息的暗示,並把他人的言行作為自己行動的參照,從而出現自我知覺的偏差。

第一次性侵後,鮑某就不斷給小蘭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內容是爸爸、媽媽和孩子之間的色情場面。並且告訴她: 「你看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女孩子的用處就是用身體取悅男人,每個女孩總有一天都要做這樣的事」等等,盡力使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小蘭的認知中合理化、合法化,刻意把小蘭的自我認知帶偏,以按照鮑某設定的方向行進。

四、權威效應與精神控制:你每一個言行都要聽我的,在我面前要做到透明,否則沒人可以保護你,以達到完全控制對方的效果。

權威效應,指對方如果地位高,有威信,有權力,服從他、相信他會使自己具備安全感。利用「權威效應」,還可達到引導或改變對方的態度和行為的目的。

鮑某用一套具有體系功能的話語與行為,利用自己的「權威」對蘭兒進行精神控制,消解蘭兒的意志,力求蘭兒完全服從自己。

比如對蘭兒說:「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所有人都會討厭你。」「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不能有比『爸爸』更重要的事」等等。

同時,斷絕她與外界的接觸,不讓出門,不讓和除他以外的任何人聯繫,所有的行動,不論蘭兒喜不喜歡,都要按鮑某要求的做。

鮑某甚至派出所接受問訊時,都利用這個場景對她進行權威馴化:兩個人都在場進行筆錄,結束後,鮑某向蘭兒挨過來,蘭兒讓開了,他又靠過來,連續幾次。蘭兒很驚恐,抬頭望向對面的警察,但是警察無動於衷。

這是鮑某向蘭兒的「權威」證明,擬進一步強化蘭兒對他習慣性的服從:你看,一切都是我說了算,沒有誰可以幫助你。不聽我的,有你的好果子吃。

這些都是一張無形的網,牢牢地把蘭兒禁錮住了:不只禁錮了身體,也禁錮了思想與情感,禁錮了她的人生與渴望。

萬幸的是,雖然經過三次報警、兩次立案,卻不了了之,但這一次,不管鮑某後臺多硬、關係多強,都掩蓋不住那罪惡累累的雙手與醜惡無比的嘴臉。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

更希望看到,蘭兒能夠早日從陰影中走出來;同時,也是給更多「鮑某」們一個警告:請停下你侵害的雙手,報應不會不到,只是遲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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