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處級幹部被提出公訴!
另外,
因嚴重違紀違法
古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陳輝
霞浦縣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所長王煜
均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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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徐健受賄案提起公訴
寧德市水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健受賄一案,由寧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11月24日,寧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徐健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徐健,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寧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健在擔任霞浦縣牙城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有關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徐健簡歷
徐健,男,1966年1月出生,漢族,籍貫福建霞浦,大學文化,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
1986年8月至1994年4月,任霞浦縣松城鎮政府幹部;
1994年4月至1996年8月,任霞浦縣下滸鎮科技副鎮長;
1996年8月至2002年8月,任霞浦縣下滸鎮黨委副書記;
2002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霞浦縣牙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霞浦縣長春鎮黨委書記;
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寧德市體育局副調研員;
2012年5月至2016年2月,任霞浦縣牙城鎮黨委書記(副處級);
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任霞浦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任寧德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3月起,任寧德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7月11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福建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古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陳輝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古田縣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古田縣紀委監委對古田縣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陳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審查調查。
經查↓↓↓
◆陳輝在掛職古田縣平湖鎮綜治副書記、平湖鎮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第二組組長,負責管理山頭頂造福新村期間,為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
◆利用職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利用職便,夥同他人私分造福新村房屋;
◆利用職便,侵吞公款;
◆利用職便,收受他人財物;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夥同他人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賄送錢款。
陳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古田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古田縣委批准,2020年11月12日決定給予陳輝開除黨籍處分,由古田縣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陳輝簡歷
陳輝(曾用名:陳群),男,漢族,1972年9月23日出生,古田縣城東街道人,本科文化, 1994年12月入伍,200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4年12月至2012年5月,先後任古田縣人民法院幹部、科員、助審員、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刑庭副庭長、副科級審判員;
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古田縣平湖鎮黨委綜治副書記(掛職);
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古田縣平湖鎮黨委綜治副書記(掛職);
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
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一級法官;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古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
霞浦縣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所長王煜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霞浦縣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霞浦縣紀委監委對縣公安局松城派出所教導員、二級警長、牙城派出所原所長王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
◆王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將違規接待費用轉嫁管理服務對象支付;
◆違反廉潔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經商辦企業;
◆違反工作紀律,向涉黑對象洩露舉報內容;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王煜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煜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福建檢察、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古田縣監察委員會網站、霞浦縣監察委員會網站網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