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臭氧成為深圳空氣首要汙染物
3月31日,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發布了深圳市2016年年度環境狀況公報。公報顯示,2016年全市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環境空氣狀況和2015年整體差別不大,但臭氧汙染有所上升。
2016年臭氧平均濃度上升5.4%
記者了解到,去年深圳輕度汙染有12天,其中有11天是因為臭氧超標,臭氧已成為深圳空氣中的首要汙染物。
數據顯示,深圳全市環境空氣品質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達到國家一級(優)和二級(良)的天數共354天,佔全年監測有效天數(366天)的96.7%,比上年上升0.4個百分點;空氣中首要汙染物為臭氧。全年灰霾天數27天,比上年減少8天。
從具體的汙染指標上看,2016年我市PM2.5平均濃度繼續下降,為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微克/立方米;但臭氧平均濃度卻仍在上升,為5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3微克/立方米。成為2016年深圳空氣中的首要汙染物。
「深圳臭氧汙染的數據近年來有所上升。」人居環境委大氣處譚清良介紹:「臭氧作為深圳首要汙染物的天數2015年為67天,2016年上升到了88天,上升趨勢明顯,PM2.5作為深圳首要汙染物的天數不斷下降。2016年,深圳輕度汙染有12天,其中有11天是因為臭氧超標,臭氧已成為深圳空氣中的首要汙染物。」
臭氧的主要來源物是空氣中的氮氧化物和VOC(揮發性有機物)。近年來,深圳臭氧濃度也在逐漸上升,2016年臭氧濃度上升5.4%。譚清良介紹,「控制臭氧上升主要是VOC的控制,也就是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要按一定比例協同控制,今年VOC的控制主要會從家具、塑膠製品、金屬製品等塗裝行業開始。」
1688宗環境違法行為被罰1.5億
數據顯示,去年深圳對1688宗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罰款1.5222億元,罰款總金額與上年相比增加了66.3%。對6家企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對30家企業實施查封、扣押,對61家企業實施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9宗,向公安部門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37宗。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執法活動,查辦有獎舉報案件22宗,共發放獎金28.25萬元。
其中在茅洲河流域環境監管執法大會戰投入大量的執法力量,查處環境違法行為549宗,約佔全市違法案件的1/3,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22宗,佔全市的61.1%。
2016年產生百萬罰款13宗,均是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設和投入生產的類型。包括去年5月深圳市龍崗區匯源衣物乾洗收發部因沒有做環境影響評價和取得環評批覆,就擅自在環境敏感區建設清洗衣物、毛巾項目並投入生產,且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直接外排,被處以274萬元罰款,該罰款屬深圳史上最高環保違法罰款。
濱河大道、北環大道等部分路段噪聲超標
噪聲汙染日益成為城市的公害,是近年來市民反映比較強烈的環境問題。2016年,全市環境信訪部門收到群眾投訴及諮詢共91941宗;立案併到現場處理80977宗,其中噪聲類投訴佔立案總量的64.1%,廢氣類投訴佔立案總量的28.2%,廢水類佔立案總量的1.8%,固廢及其他類佔立案總量的5.9%。全年環境信訪件處理率100%。
濱河大道、北環大道、深南大道、香蜜湖路、月亮灣大道、泥崗路等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聲有超標現象。
針對這一情況,去年市人居環境委加強了重點領域噪聲汙染防治工作。市人居環境委副主任王偉雄表示,「採取建設綠色降噪路面、隔聲屏障以及車輛限速等措施,結合處罰手段,整治快速路和軌道交通等噪聲擾民問題。嚴格依法核發建築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公開許可信息,將施工噪聲違法行為記錄納入建築企業誠信管理系統。」
據了解,2016年全市對建築施工噪聲超標擾民立案389宗,處罰金額1425萬元。(記者 文燦)
(責編:史抒逸(實習生)、陳育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