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南
上學讀書的時候,最討厭啥?早自習啊!!!
每天天還沒亮就起床上學,早自習裡讀了什麼,根本就是一無所知啊,哈哈哈哈。
菌想起以前讀書那會,如果睡晚了,就乾脆再躺下睡一會,直接去上第一節課。。。。不過,現在的學生可能沒那麼好運了,因為上學遲到會罰款啊。。。真金白銀的,爸媽應該會直接把你揪起來趕去上學吧~~~
其實,早在2015年,英國很多地方的教育部門就頒布了這項法規:
如果孩子上學總是無故遲到,那麼家長們有可能會被學校罰款60英鎊,如果21天內不交錢,罰款就會翻倍,最高罰款額可達240英鎊,拒絕交款的家長還可能被起訴,甚至被監禁。
當然,這些遲到不包括一些特殊情況,比如生病了之類的。
而對於這一法規的衡量標準,各個省市和學校會有不同的差異。
比如,在沃裡克郡(Warwickshire),如果孩子經常遲到30分鐘以上,家長就會收到罰單。
在西薩塞克斯郡(West Sussex),如果孩子經常上學遲到,當地議會就會發出120英鎊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果家長在21天內付款,這筆罰款可以減至60英鎊。
在漢普郡(Hampshire),如果孩子在一個學期內遲到超過10次,他們就會被罰款。
在倫敦的伊斯靈頓(Islington),如果孩子6周內遲到12次,家長就有被罰款的可能。
而從今年4月起,在埃塞克斯郡(Essex)Canvey島的Winter Gardens Academy學校,如果孩子在上午9點之後到達,就會被登記為遲到,經常遲到的,家長就要被罰款。
Canvey島的家長們對此都很生氣啊,因為很多居住在這裡的都是單身媽媽,她們同時照顧幾個孩子本來就已經非常不容易了,況且也根本負擔不起高額的罰款嘛。
也有家長表示:「太可笑了,你們教育部是窮瘋了嘛!!!」
「這樣太不人性化了,就算四點鐘起床,我也沒辦法保證不遲到啊,孩子中間總有人會在要出門的時候說要去廁所!!!」
然而,政府和教育部門卻說:「我們也不想罰錢的,更不想讓你們蹲監獄啊,我們只是想讓孩子按時來上學啊,這其實是沒辦法的辦法。如果孩子總是遲到,家長就應該送孩子來上學啊。」
除此之外,正常情況下,家長是沒有權利讓孩子曠課的。除非小朋友生病啦,或者拿到校長的許可。以前嘛,每個孩子在一學期內有10天的假期,家長可以提出理由申請,校長酌情批准。
但是,現在新的法規取消了所有關於家庭假期的條款!如今除了特殊情況,通通不可以請假!!!!NO!!!
不同意?罰款!跟遲到一樣,沒有特殊情況就讓孩子休假的家長們,罰款60英鎊,超過21天不交錢就翻倍。28天之後,家長就會被起訴,面臨2500英鎊的罰款,甚至三個月的監禁。
被罰款的家長可不是少數,還有家長為此同學校打起了官司。
這位46歲的Jon Platt先生,就因為在學期中帶自己7歲的女兒去美國加州的迪斯尼樂園過了一周的家庭假期,而被官司纏身。
Platt覺得,自己的女兒平時都是全勤啊,所以在法律上應該允許有一周的休息嘛。但教育部門和議會都不同意啊,憑啥,這又不是特殊情況。
不服?打官司!!!一打就是兩年~~~法律費用高達14萬英鎊,筋疲力盡。
結果呢,雖然案件得到了高等法院的支持,但是在地方的最高法院被駁回了。Platt獲得了12個月的有條件釋放,並命令支付2,000英鎊的費用加上20英鎊的附加費。
爸爸無奈的說:「就這樣吧,這已經持續了太長時間了,我們花了太多的錢。」
有種很不人性化的趕腳啊~~
不僅如此啊,上個月,Dean Dixon也因為休假的事兒被送上了法庭。這位三個孩子的父親,只是想讓女兒去參加自己在希臘舉行的婚禮而已,可是學校就是不!批!準!
為啥啊,沒有女兒的婚禮不完整啊~~到底啥才叫「特殊情況」啊,求解釋~~~
一面希望孩子能夠參與人生中所有關鍵的時刻,一面也希望孩子能夠開心上學,這似乎並不矛盾啊。
可人生中總是有這樣那樣的無法解釋和矛盾衝突,面對不近人情的規則,我們到底是應該順從還是堅持自己呢?這好像是個無解的難題呀~~
菌菌們,你們對上學遲到和休假要罰款的法規,是支持還是反對呢?快留言一起討論一下吧。等你們。
ref: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 ... -children-late.html
http://www.telegraph.co.uk/educa ... -holiday-term-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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