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惠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黃細花表示,將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建議,優化節假日安排,使其更加人性化。
她說,我們現在的法定假期,既有按照公曆確定日期的,也有按照農曆確定日期的。根據中華文化的傳統習俗,人們在這些節日的活動安排也是不同的。比如春節放假,節後民間的走親訪友活動比較多,就適合將正月初一放在假期的前邊,我們長期也是這麼做的。後來發現,儘管臘月三十(或廿九)不是假期,但這天基本沒有人上班,於是又將假期段提前了一天。
而清明節,按照民間習俗,是個祭祀兼遊玩的日子,放假的方式就可以多斟酌一些。按照民間習俗,從清明節前第三天開始,進入寒食,前三天俗稱「大寒食」、「二寒食」、「三寒食」,第四天為「清明」。清明當天是不上墳的,寒食那三天才可以擇日上墳。如果假期從清明開始,估計很多人還得提前回老家上墳,仍是蹭用了上班時間。不如將清明節放在三天假期的最後一天。
中秋節的情況恰恰相反,這個節日的主要活動是在晚上,上班族需要陪老人一起賞月。如果把八月十五放在假期的最後一天,那麼許多人就必須在賞月之前,或者賞月的時間跟家人分開,奔波於路途。這樣看來,中秋節最好置於三天假期的中間,或者第一天,而不要放在最後一天。
黃細花建議,對於中秋節、清明節等中華傳統節日,考慮將節日當天置於節假日中段,以便人們闔家團圓或祭奠先人,避免出現中秋節和清明節位於假日最後一天,出現匆忙返程的情況。
本文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 責任編輯:顧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