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隨著我國教育水平穩步提高,大學生數量也在逐年增長。截止到2020年,我國有大學文憑的人數已經高達兩億。而今年,我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數量更是創出了新高,達到了874萬人之多。
但應屆畢業生呈井噴式增長,也意味著大學生就業競爭將年趨激烈。
今年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更是將本就緊張的就業環境推向風口浪尖——經濟下行壓力與疫情疊加後使得2020年上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面臨的形勢比往年更加複雜。
在這樣嚴峻的情況下,應屆畢業生在就業問題上也感受到了壓力。而在他們當中的特殊的群體「殘障大學生」則面臨到了更大的壓力。
他們所遭遇的不僅僅有就業競爭的壓力,更有來自於社會上的偏見。
除了就業方面的偏見,競爭力也成了殘障人群就業受阻的一大原因之一。大多數企業會在考量之後選擇學歷並不突出的健全人士,而放棄招聘學歷佔優勢的殘障人士。
而大部分殘障大學生都希望得到一份穩定、專業對口而且工資待遇好的理想工作。他們中的有些人期望值很高,但對社會大環境的了解卻又遠遠不夠,對自身條件和就業環境也缺乏準確定位,這也間接導致了殘障大學生在畢業後就業難。
解決殘疾人大學生的就業問題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提高殘疾人大學生參與社會競爭的能力。要以就業為導向調整專業方向,拓寬專業領域,突出職業性和技術性;提高學生自信心,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和能力,培養勇於克服困難、耐受挫折的能力,強化創新、創造、創業意識和能力的培養;注重文化基礎和整體素質的提高,提高學習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注重對殘疾人集訓教育和培訓的支持力度,把就業和職業康復結合起來;殘疾人大學生也要調整就業預期,轉變就業觀念,樹立先就業再擇業的觀念,立足崗位成材。
2.採取更積極的政策,優先安排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我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定:「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要以能力為本,消除一切身份限制,一切社會崗位和領域都要對殘疾人開放;要在按比例就業崗位中優先安排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制定對安排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單位的激勵和補償政策,鼓勵社會接納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對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的優先原則,並不意味著對其他大學生的不公正,國際勞工大會公約中特別指出,「為殘疾人制定積極的特別措施,不應該認為是對其他人的歧視」。
3.加強就業指導、完善就業服務、開發就業崗位,對殘疾人大學生實施就業援助。就業援助要從技術援助和社會援助兩方面來進行。技術援助方面,建立規範化、科學化、信息化的就業服務體系,以服務促進就業。社會援助方面,要建立政府責任體系,各級政府要關注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各級機關要依法履行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同時,發揮非政府組織、殘疾人組織的作用,利用廣泛的社會資源支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化就業援助體系。動員全社會關心幫助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給殘疾人大學生就業以行政援助、法律援助、經濟援助、道義援助和輿論援助。
來源丨連雲港市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