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承認有過錯並承擔救治費用但稱護士有試水溫,涉事護士已被停職
肖宇
護士在為新生兒上藥。
晶報記者 肖宇/文、圖
新生兒出生不到一天,護士為其洗澡,結果因水溫過高,新生兒慘被燙傷,燙傷級別達2—3級,被送去市二醫院重症監護室救治。上月28日坂田雪象醫院發生此事故後,新生兒父母認定護士不試水溫所致,並指責醫院處理不周。對此,坂田雪象醫院表示,醫院從未迴避責任並承擔救治費用。涉事護士已被停職,待嬰兒救治痊癒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昨日上午,記者趕到市二醫院6樓燒傷科時得知,新生兒傷勢嚴重一直在重症監護室救治。新生兒母親程女士告訴記者,寶寶出生才20天,但已在重症監護室呆了19天。她每天早7時趕到醫院,一直守到晚9時才離去,心裡一直在為寶寶傷心。
「2月27日晚,寶寶在坂田雪象醫院出生,隨後被護士抱去洗澡,結果卻聽到寶寶撕心裂肺地啼哭。」程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寶寶小姨聽到寶寶哭聲後,衝進洗浴室發現寶寶臀部已被燙傷,用手試水溫發現水很燙手。而當時護士並未關心寶寶被燙傷,還直接將寶寶包裹起來。「寶寶被燙傷後,一直哭到嘶啞,兩隻小手不停地顫抖。事情完全是因為護士沒有試水溫造成,事後護士還不告訴我們實情。」程女士認為是護士沒試水溫導致寶寶燙傷。
程女士告訴記者,事後院方出示一份事故調查書稱,當時水溫是43℃,但市第二醫院醫生稱43℃的水溫,新生兒不可能燙成這般嚴重。據程女士介紹,燙傷部位主要集中在臀部和腳後跟,尤其以右半臀部最嚴重,燙傷面積7%,燙傷級別2—3級。換句話說就是已傷至肌體。
「現在以看護、換藥為主,後期恢復要視寶寶情況而定,如果情況不佳,還有可能植皮。由於臀部被燙傷,寶寶只能側身睡覺,非常難受。」程女士表示,現在還不清楚後續治療時間,現在寶寶由兩名護工輪流看護。「目前費用都由雪象醫院承擔,但院方態度冷淡,每次都得催促才能拿到錢。」
昨日下午,記者與燙傷嬰兒父親楊先生一同找到雪象醫院,對於該起新生兒燙傷事件,該院醫務科張主任稱系院方過錯,並對寶寶父親表示歉意。張主任稱,事發後涉事護士已被停職,該護士剛從學校畢業,已在醫院實習一年,只是一名助理護士,目前尚未拿到資格證。
「事後醫院調查了解,當時護士有試過水溫,被燙傷是因嬰兒皮膚太嫩。護士發現燙傷情況後,也立即上報了護士長。」張主任告訴記者,醫院從未迴避過責任,主動將新生兒轉往條件較好醫院救治。事發至今醫院一直承擔著患兒住院及治療費用,並特意就近為小孩子父母安排住宿,僱請2名專業陪護人員照料,除此之外,每天還給予小孩父母每人50元補助。
張主任說,對於患兒的住院費用、陪護人員的費用、家屬生活費用和住宿費用,一直有專人在跟蹤交費,且從未出現欠費。截至3月17日上午,已交付住院押金23500元,陪護費用10500元,住宿費用3100元,家屬生活費用1100元,共計38200元。至於小孩父母對醫院的指責,是因對方誤解所致。張主任表示,醫院會繼續積極主動地認真對待患兒的後續治療,並加強與患兒家屬的溝通,將此事妥善解決。
(線索提供:張先生,100元)